死亡时间相差两个月,那前面的很多调查都可以推翻了。
虽然感觉上有点离谱,但现实如此,法医的时间判断在这种腐败尸体上,总是有各种各样失败的可能。别说差错了两个月这种情况,差错两年的情况都比比皆是。
生物体在不同环境下的腐败变化,岂是如此容易判断的。别说那些理化指标怎么样,现在就是丢一个3岁多的孩子到医生面前,他也不敢百分百的确定这孩子多大了,别说身高体重之类的指标误差很大,就是允许抽血了,允许检查骨垢线了,依旧存在超龄的可能。
这还是身体变化很大的孩子,换一个25岁的领导干部过来,就是允许查档案,也不一定能准确的判断出他的出生年月。
现杀一个,可能都判断不准。
柳景辉看了看卷宗,再看向江远,道:「这要是让鲁阳市的刑警队知道了,非得跟咱掰一掰。」
「咱们又不用他们的经费,都可以不用他们的人力,他们乐意不乐意,都没用。「唐佳跟着跑了几个地方,也是很有自信了。
柳景辉「恩」的一声,不由道:「独立办案确实爽一些。」
他以前就不是独立办案,意见相左的时候,就得说服实际办案单位,要对方听信他的,才好操作。小的判断还好,要是一些影响比较大的方向上的判断的话,有时候就比较麻烦了。
最终决定权始终掌握在办案单位的领导手里,这是没办法的。
不过,非独立办案的压力要小的多,没有权力也不用负责任,帮得了底下的市县是最好的,帮不了,也不是他们的错。
柳景辉现在其实依然不用负责任,反而是二十多岁的江远,变成了专班的负责人。
「死者李媛,在被发现的5个月前,还有通过网络转账的记录。」柳景辉重新确认了此前看过的内容,叹了口气,道:「等于说,案犯首先是绑架,然后才转化为杀人,中间还有抢劫的行为。」
江远不由想起了谭勇案,那是他早期做过的超恶劣性质的案件了,凶手也是绑架年轻女性,也有向杀人转化的情节
江远很快将自己的情绪压了下去,将之转成逻辑资源,道:「从绑架到抢劫,再到杀人,保留凶器,然后弃尸,案犯每一步都做的很不错,是否可以考虑认为,案犯并不是初犯?」
「很有可能。」柳景辉立即表示赞成。
如果将犯罪行为看成是一个项目的话,项目的链条越长,犯错的可能性就越大,留下证据就应该越多。像是绑架,就有可能留下绳索的痕迹,或者手铐,或者塑料锁扣的痕迹,什么痕迹都没有,有可能是痕迹消退了,也有可能案犯就是有能力在不限制人身的情况下,将被害人牢牢控制住。
再看影视剧里,那些被绑架者的各种逃脱,越狱乃至于反杀,可以想象,长时间的绑架受害人,其实也是有一定难度的。
杀人弃尸更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弃尸,大部分凶手都会担心被发现而暴露,所以,往往要在弃尸的效率和完备方面,做一个平衡。
总而言之,江远不认为一名新手,能在这么多个链条上,做到目前的完美程度。「凶手可能在死亡时间上面,有意识的误导了我们。」江远再提出一个观点。
柳景辉看过去。
「从照片里可以看得出来,发现李媛尸体的现场,散落着很多这些「江远拿出一张照片,直接投屏,然后用激光笔指了一下,道:「这些应该是花肥跟路旁的绿化带里的花肥是一种。我认为凶手有可能是取了路旁绿化带里的花肥,在埋尸的时候,混进了埋尸的土里,这种做法可以加速腐败,也能混淆我们对死亡时间的判断。」
江远
放出的照片,是国道一个拐角处的场景。
这里也是挖出李媛尸体的埋尸现场。最广角的一张照片可以看到现场停着挖掘机,几辆车,以及多名工程人员。埋尸的位置距离国道有二三十米远,中间有绿化带,此时已经挖开了,埋尸体的地方则是一片碎石空地,大约是之前建设时,就用来做场地的地方,此时又给翻开了。
碎石,旧有的建筑材料和工具,土块和尸体,新长的小树和小草,还有翻开的土壤和积水,给普通人去看,只能体会到厌恶和混乱。
柳景辉仔细的看着投屏上的照片,略显犹豫,道:「、现场没有保存好,已经很难证实这些是否是专门的花肥,或者是否是从埋尸的墓穴里刨出来的了。」
照片里的现场,都已经是挖掘机刨开以后的场景了,而且,当时的挖掘机已经工作很长一段时间了,道路旁的绿化带也被刨过了,附近还平整了土地,完全就是、刚开挖的工地的模样,想证实埋尸的地方有没有花肥,有多少,是否是故意的,都很难做到了。
江远其实也知道柳景辉的担心,他自己也是在这方面做了深入思考后,才得出的结论,遂道:「其实也不需要证实花肥这件事。从死亡时间,尸体的腐败程度,以及旁边的蛆虫的代系,种类来看,肯定是有其他的因素加快了尸体的腐败,影响了昆虫的种类,就现场的状态来看,埋尸的时候混入部分花肥,比较合理。」
柳景辉似懂非懂的点了头,想了想,道:「可以查一下,当时这边绿化带是否添补了花肥,具体是什么时间添的,是什么种类的,养路部门应该有记录的。」
「好主意。」江远点头。
一名刑警立即举手,主动查起了资料。
柳景辉沉吟片刻,道:「假设确实有花肥混入是否能确定,他是无意间混入了花肥,还是有意识的混入的?」
「无意识混入的量不够大。」江远道。「那有没有可能,花肥说他自己带的。」
「倒也有可能。」江远也排除不了这个可能性。
倒是柳景辉,自己提出的问题,自己回答道:「其实可能性不大按照远抛近埋的原则,凶手选择埋尸在这边了,还要自带花肥,量还不能小,工作量太大了吧。」
「也是。」在场多人纷纷点头。
大家都是做过命案的刑警,多看几次现场就会有类似的认知,凶手通常是倾向于精简方案的。埋尸不是去露营,一辆车,一个铁锹就是最基本的配置单元了,就是这样,还有人会在埋尸过程中,将烟蒂留在现场,以至于被抓。
真要是带一大堆的东西去埋尸,泄露信息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而且,一具尸体本来就够重了再运送一包化肥?与其这样,还不如把尸体的头剁下来,埋到其他地方的安全性更高,再或者
一个人要是埋过好几具尸体的话,大概率是会总结出一点自己的小经验的。
「说明是个有点聪明的家伙,至少知道化肥和尸体放到一起,能干扰法医的鉴定。「柳景辉总结了一下,再道:「应该还有辆车,很可能是顺着国道过来的,但也有可能是本地人,唔如果是远处过来的,还有耐心埋尸,还能注意到绿化带的化肥,这家伙的心理素质就太好了。」
众人这时候开始各自发言:
「如果是外地过来的车,一路上还要经过卡口吧,危险系数更高了。」
「有找到类似的案件吗?」
「暂时没有。」
「第二个受害人的尸体都没找到,就一个胳膊,按说路边的流浪狗刨出来了胳膊,总不可能把尸体的其他部分都吃完吧。」
「鲁阳市发动大批人力找过,没找到。」
江远积案专班的民警们正讨论激烈起来,江远的手机响了起来。
江远接起,就听电话另一头的黄强民道:「鲁阳刑警支队派了人来,想见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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