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天空破碎 > 第111章 尸蜂
    我才坐定没几分钟,就听到不远处发出一声惨叫,然后就见黄毛提着裤子从草丛里一路哭爹喊娘跑了出来,一阵惨叫连连,边跑边挥舞自己的手使劲乱拍。

    “拉个屎就遭了地雷蜂,快躲开——”

    他这话,把众人都吓了一个哆嗦呀,只见他身后和脑袋上乱嗡嗡黑压压一片,好不热闹,这一追就追了十几米,直接就追进人堆里。

    “都躲开!”老头子大吼着,就已经捏起地上的小工兵铲,动作麻利的切下一个树枝,捏着树枝就往黄毛身上一阵乱拍乱扫呀,黄毛早已经惨叫连连,这时候见老头子前来营救,脑子一转,立马就扑倒在地,好让老头子更好的去拍咬在他身上的地雷蜂。

    哪想那地雷蜂实在也太多了点吧,该不会这小子把人家的房子都搞塌了吧,人家这是携家带口全家出动,出来报复了。

    慌乱之中,老头子也是一声惨叫,瞬间脸都憋红了,吓得我不知所措,早已经远远躲开!

    “快来人帮忙呀,不然可就出人命了!”

    大胖也没见过这场面,早已经躲得没影了,其他几个挑夫更是吓得魂飞魄散,慌不择路都钻进了茂密的草丛里,生怕晚了,连自己的小命都搭上了。

    这时候周徐鹏还是先出了手,他已经从自己的装备包里,掏出一瓶杀虫剂,照着老头和黄毛的身上就是使劲招呼呀,黑压压一片地雷蜂,纷纷坠地,奈何这地雷蜂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很快鹏哥身上也连连吃疼,他的脸都开始扭曲起来,这蜂的毒性可谓猛烈异常呀,就是一头成年的牛,挨上那么几下,都可能直接毙命。

    “快来个人,快把黄毛拖走——”

    这时候我才发现,黄毛早已经被咬得昏死了过去,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光着上身,手里捏着衣服疯狂乱扫呀,冒死冲进蜂堆中,冲到黄毛跟前,我和老头子一人各拉一支手,直接就把黄毛往草丛里拖,这时候小哥还是出手了。

    他已经脱下自己的外套,捆在一根枯树枝上,猛的浇上汽油,冲到我们的面前,掏出打火机,这一点,顿时一阵冲天火光熊熊腾起,将我们周身黑压压的地雷蜂逼退,反应不及的地雷蜂,瞬间也就被烧成了烤串。

    更惊艳的是,小哥一只手里提着火把,一只手里捏着汽油瓶,不停的往嘴里灌汽油,然后捏起火把,朝着蜂群,嘴里的汽油猛的一喷,猛烈的火焰又朝着蜂群烧去,那动作行云流水,杀伤力爆表,敢情小哥在马戏团呆过呀!

    战斗持续了好几分钟,直到小哥和周徐鹏杀到了对方的老巢,不然我们所在的地方根本没法呆。

    战斗的结果,我和老头子都被咬了好几口,身上火辣辣的疼呀,特别是头上,好像也挨了一口,感觉头皮都要裂开了。而黄毛就没那么好运了,简直丢了大半条命。

    最后小哥和周徐鹏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直接端了对方的老巢,这才让几个挑夫负责帮忙把地雷蜂的老巢给挖了出来,今天就在这附近过夜了,先吃个饱解解气再说。

    虽然都带了各种的急救药品,可面对这样的情况,最好的办法还得喝尿!

    “不中呀,老板,要给这小伙子来泡黄汤才行,以毒攻毒,刚才谁被咬了,贡献一点黄汤,不然这小伙子就没救了!”一个大胡子村民嘴里咬着过滤纸香烟紧张的说道。

    大胖也仔细查看了黄毛的伤势,很是认同挑夫的说法:“你们几个速度要快,不然黄毛可就没救了!”

    老头子憋了半天也没尿,也只能由我全权代劳,贡献一小半瓶,递给大胖,大胖接过那尿,也没有丝毫避讳,支开黄毛的嘴,就慢慢给黄毛灌下。

    我见我的尿里还一阵血红血红的,看来这毒性还真够猛烈的。

    “这尿还不够,你们速度再贡献点出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倒霉催的娃,平时耀武扬威的,是没怎么进过南方的林子吗,我都几次三番的强调多少遍了,吃喝拉撒的时候,要小心蜂呀,小心蜂呀,这蜂不但有在树上的,还有在泥土里的!”

    最后还是鹏哥又贡献了点尿液,这才让黄毛捡了半条命。

    老头子也是法外开恩,给了些大票子,让两挑夫回村子买点好酒来,就着这地雷蜂,好好吃喝一顿,他也好消消怒气。

    挖开那蜂巢的时候,众人都吓了一跳,那蜂巢层层叠叠好一大片,怎么说也有半辆小汽车那么长宽,看得挑夫们眼都直了,除去危险不说,就这量,估计能在村里呼朋唤友吃喝个一两天的。

    挖了蜂,我们就简单的转移阵地,让一挑夫就负责烹饪,等酒一来,我们就美美的吃喝一顿,也算是挨这一顿咬犒劳一下自己。

    直到深夜,不胜酒量的我,也才喝了两杯白酒不到,迷迷糊糊中就躺倒在草地上睡着了。哪想,夜里还是出事了,一个挑夫一阵呕吐不止,甚至都昏死了过去,其他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中毒迹象,不是肚子疼,就是高烧不住,身上都不同程度起了红斑,瘙痒难耐,就连老头子也是病殃殃的。

    大胖夜里喝得最欢,也不知是自己身体的抵抗系统过于强大什么的,他却一点事也没有,不过他也慌了,该不会是食物中毒了,还是这蜂没处理好,吓得他赶紧去查明情况,很快他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等我们凑到那些还没来得及处理的蜂巢一看,顿时就吓得魂飞魄散,那些蜂蛹,早已经幻化成一只只成虫,爬满了蜂巢,就连附近的树上地上,也都密密麻麻爬满好一大片,因为这夜里的温度太低,这些才羽化的成虫显得行动迟缓几分笨拙,没有集体暴走,不然我们这些人,几天后被人发现,早就臭了!

    “怎么一回事,我们该不会吃到尸蜂了吧——”大胖脸瞬间就绿了,惶惶的看着那个向导小刘,“你们这以前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没?”

    “尸蜂?”小刘也是一脸震惊,“不可能呀,这样的事,我们这里已经好多年没发生过了,难道那个蜂巢下,有一具新鲜的尸体!”

    这话一出,我就直接吐了,吐得我几乎就喘不气来,这样的情况我好像小时候在哪也听说过,而且还有一个更恐怖的传闻,吃了这尸蜂,就会全身长满黑毛,手脚不受控制的扭曲,最要命的是,嘴里还会长出一排排利牙呀,最后变成野狼一样的怪物,嗜血成性,家禽牲畜都难逃一劫,甚至还吃人呀!

    等大胖和小哥再次挖开那个蜂的老巢时,果然呀,在泥土层下,发现了一具相当新鲜的尸体,虽然早已经被啃出了森森白骨,可就这白骨的新旧程度,死了最多不过半年!

    而且大胖在那尸体上的脖子处,发现了一根扭曲的电线,就死死的套在那具尸骸上,无疑这就是一桩命案呀!

    这时候小刘猛的大呼:“这该不会是王二麻子吧,我们都找了他老半年了,没想是被人谋害在这了——”

    大胖骂了声晦气,怎么吃个蜂,还牵连出一起案子,这下事情可就更严重了。

    “这还是一个冤死的人,要是找不到凶手,我们岂不是要被他的冤魂纠缠一辈子,看来这活,我们还得先放一放,还得先帮助警察叔叔缉拿真凶,不然我们这些吃过他肉的人,都不得安宁呀!”

    大胖这话说得极是瘆人呀,搞不好我就会整天恶梦缠身呢,没过几年,年纪轻轻,这就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批全副武装的警察叔叔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一同前来的,还有一票医生护士,事情一耽搁,就是天,黄毛运气好,没死成,一个多星期之后下了床,勉强还能走两步,可已经被排除在干活的名单之外,老头子在医院里也躺了三天,也被折腾得够呛,这才不得不急着下床,又安排了其他几个部下,向导还是小刘,只是已经不需要挑夫了,东西就由他的几个手下来背。

    我和大胖小哥几个,在村子里住了几天,大胖也在村子里泡了几天的妞,说这乡下的妹子,单纯水灵,又勤劳,能生娃干家务,指不定等他下山了,顺道带走一个,岳父丈母娘说了,他要娶,彩礼全免!

    没两天,凶手就被逮住了,说是这案件早调查老半年了,尸体一找到,基本真凶就跑不了了,至于是如何发生这命案的,我也懒得关心,无非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了江湖,也就有了人情世故,有了人情世故,必然也就有了这恩怨情仇呀!

    还好这几天我睡得挺安稳的,没事就到小溪边和大胖几个钓钓鱼,学游泳,弥补了自己不少童年的损失,等再次开拔时,我甚至还有点舍不得离开。

    说是此次任务不急不慢,可也必须完成呀,好歹还有几个同僚还在大山深处躺着,这不查明情况,就不好向老头子交代,毕竟他也是接了别人的活。

    我们还是照着原路,折腾了老半天,这才来到吃蜂蛹现场,经过那时,我有种莫名的恐惧,虽然那具尸体早已经换了个地方躺,多少我总感觉什么不妥的地方,似乎这次任务,预示着我们要折戟沉沙呀,所谓旗开不利,必然是个不好的兆头,总感觉那王二麻子的冤魂,还在这附近游荡呢。

    看到我有点魂不守舍的老是回头看,大胖就喝了我一声:“怎么回事小伙子,魂不守舍的,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总感觉这王二麻子的冤魂,还在这附近躺着呢,时不时还不停的飘来荡去——”我也不隐瞒。

    “瞧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怂样,想当年,我可是在局子里呆过两年的,什么大案要案命案,见得多了,各种血腥的场面早已经习以为常。所谓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谁不是有那么一天呀,死了也不就是一摊烂泥,要是冤死的,多少还有警察叔叔替我们伸张正义,可干我们这一行就不一样咯,死了估计几百年都没人知道你到底沉尸何处,甚至找个为你掉眼泪的人都没有!”

    大胖这话,说得很有哲理呀,不知道我死了,灵灵会不会为我哭得个稀里哗啦,毕竟干了这行,我都没敢和我家里人提起,还好灵灵给的报酬不少,也就给家里人寄了几万,还谎称运气好,醉酒之后和朋友一时兴起,买了彩票,居然中了点小奖,不想一个人大手大脚几下子把钱花光了,这才决定寄点钱回去,好让老娘暂为保管,也改善一下老人家的生活——

    入夜之时,我们也就走了十五里地,我们在一处小溪边修整,自从黄毛被地雷蜂咬了之后,老头子对队伍里的纪律严厉了几分,毕竟都是训练有素的,总不能大大咧咧无法无天吧,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呀,在野外作业,一个不小心,就会丢了小命,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有了小溪流,大伙可高兴坏了,先洗个凉水浴再说,还好都带了些洗发水香皂之类的东西,不然只能拿泥巴搓了,小时候我正常干这事。

    “别在水里泡太久,洗洗睡,明天我们还得继续干正事呢!”老头子从水里出来,也就回自己的帐篷里睡觉去了。

    我们带的都是简易的帐篷,最多也就一人带了一张薄薄的毛毯,卷起来就一竹筒大小,毕竟在野外作业,东西越轻便,带来的负担越小,获得的福利越大呀,时代在发展,科技也是日新月异,没有趁手的装备,要打胜仗,可就不容易咯,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
本文链接:https://www.tailaixsw.com/105_105719/3169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