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套路,现在的梅弗,那是肯定不会知道的。

    “多谢侯爷,多谢侯爷!”

    梅弗心里一阵激动,也完全不知道冯征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心说,冯征这么做,那就是想要轻轻松松的把月氏给降服了吧?

    只怕大秦更想要让月氏臣服,想要这一块地方。

    而且,也想要让月氏名义上的服从。

    至于自己一个小国中国,在这么大的大秦帝国的里面,那也算不得什么,他们应该也不会多眼红的……

    “请侯爷放心!”

    梅弗马上说道,“听闻中原,都是要纳贡的。老夫到时候,定然会向大秦好好纳贡!而且,对侯爷自然也会年年有大礼奉上!”

    “我的大礼嘛,就免了……”

    冯征听了,摸了摸鼻子,“我这个人比较勤快,不喜欢别人送我什么,我喜欢自己拿。”

    恩……恩?

    啥?

    喜欢自己拿?

    这话是什么意思?

    听到冯征的话,梅弗一愣,一阵不解。

    “你不用专门给我什么贿赂送礼……”

    冯征呵呵一笑说道,“你可以跟我做生意啊,我把钱正大光明的挣过来,不就妥了?”

    唉?

    这长安侯,还真是奇怪啊……

    听了冯征的话,梅弗心里,又是一阵好奇好笑。

    这赚钱,不也是为了钱吗?

    都有人白送给你了,你却还不要?

    还不顾麻烦的,要自己赚?

    这又是为什么?

    当然,以梅弗的思维,能这么认为,那也很正常。

    毕竟,在月氏,没有行贿这一说,最多只有私吞这样的罪名。

    私吞的意思是,你把该给大王的东西,据为己有了。

    而至于行贿……

    在月氏,这彼此之间送什么好处,那都是很正常的。

    毕竟,月氏和大秦不同,本就是很浓厚的血亲制度,官员将领什么的,基本上也都是靠着血缘纽带,听命血缘是第一。

    而大秦,官员是朝廷选拔任命的,听命朝廷才是第一,而收受贿赂,很容易就会让朝廷受损,让朝廷的命令不达,所以,贿赂,是不可取的。

    “好,只要长安侯喜欢,老夫自然照做!”

    “恩,如此最好。”

    冯征笑道,“到时候,此地会设置为敦煌郡,我会上奏朝廷,把大片的水草,都分封给你。”

    “多谢侯爷……”

    梅弗听了问道,“那侯爷,敢问,我们何时,才能动手?”

    “这件事情,也急,也不能急……”

    冯征淡淡说道,“现在大秦的朝廷,还有一件大事要做成,之后,就可以把这里的事,也捎带了。”

    恩……恩?

    什么?

    大事?

    梅弗听了一愣,忙问道,“侯爷,是有什么大事,与我们有关吗?”

    “有点关系,朝廷,要先把匈奴和东胡,都给打下来。”

    冯征说道,“把这两件事做了,到时候,月氏就是捎带的功夫,可以解决的了。”

    什么?

    把匈奴和东胡,都给灭了?

    听到冯征的话,梅弗也是一阵吃惊,大为意外。

    当然,他意外的,不是大秦要攻打匈奴和东胡,而是,这个过程,会有多久?

    自己特么都一把年纪了,要是这件事情再拖延个很久,那自己只怕是活都活不到啊!

    而要是自己死了,那就凭自己的几个儿子,还能完成自己的历史夙愿吗?

    那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了啊……

    “那,敢问侯爷,大秦是要准备多少年?”

    梅弗看着冯征,面色复杂的问道。

    “放心,不会很久滴……”

    冯征听了一笑,“年之间,不知道老首领,愿意等么?”

    什么?

    年之间?

    听到冯征的话,梅弗思索一番,低头看了看自己,随即,马上点头,笑着说道,“那自然是可以等的!老夫自然愿意跟随侯爷和大秦!”

    没错,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好的法子了。

    哪怕……

    哪怕他最后也熬不到那个时候,他也得这么做!

    因为,他选择了跟从,那至少他儿子还有成为月氏王的机会。

    如果不选择跟从冯征和大秦,那他梅弗一家,只怕是也会顷刻之间,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最后,落到一个结果,也就是啥也不是!

    因此,机会已经摆在他的面前了,他必须要抓住!

    “呵呵,如此最好……”

    冯征笑了笑,又上下打量了下梅弗,“我看老首领身体康健的很,等肯定是能等的到的。”

    “唉,人老啦……”

    梅弗听了,马上摇头说道,“我的父兄伙伴,全都死了,就我自己活到了这个年纪……”

    “您高寿啊?”

    “老夫今年已经四十五了……”

    梅弗感叹道,“一个人活了三代人的年龄……”

    哦,四十五高寿是吧……

    我特么?

    这话你也就能在古代说说了!

    要是换做是现代,一个人四十五了,说自己高寿,那估计会被引为笑柄。

    要是说自己四十五了,一个人活了三代人的年龄,那别人都会劝你抽时间去医院看看。

    但是!

    这话放在古代,还真是对……

    因为古代人,不到十五岁就成亲生子,这么换算下来三十岁,自己都要能当爷爷了!

    像梅弗这样的,四十五岁,他孙子都要能当爹了,所以,自然会感觉自己年龄很老了。

    而且,平常人,那也活不到这个年龄。

    别说他了,大秦时候的中原,又有多少人能活到四十五岁?

    难!

    “若想长寿,倒也不难……”

    冯征淡淡一笑,“四五十岁算是优于常人了,不过,若是方法合适,再活个二十年,也未尝不可。”

    什么?

    都四五十岁了,还能再活个二十年?

    听到冯征的话,梅弗心里,一阵大惊。

    人能活到六七十岁?

    那岂不是人间奇迹了?

    当然,这句话放在现代来说,还真不难,除非身体遭遇天谴,否则,你懂点养生,条件稍微好一些,那还是很可以办到的。

    但是,在古代,在草原之上,你想能让自己活个六七十岁?

    那除了是奇迹,还是奇迹!

    毕竟,草原的生存环境,比中原可差多了!

    人能活过三十二三,都已经少之又少。

    十五岁之前算是孩童,十五岁成亲,到二十七八三十岁,这十五年,就是草原人的戎马一生,仅此而已。

    “这……侯爷莫不是在和老夫说笑?”

    梅弗禁不住问道,“人能活六七十年?”

    “为何不能啊?”

    冯征笑道,“人活六十年,一是看老天给不给机会,二,是看你自己,有没有这个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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