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一道黑影从黑暗中走出来,惊讶的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哈哈哈哈,我压根就没看到人,是在诈你啊!蠢货。”

    齐胜笑的前仰后合,很少见到这么蠢的杀手。

    用耍小孩子的把戏都把他诈出来了。

    不过没一会,齐胜就笑不出来了。

    只见那人说道:“既然如此,都出来吧!被人发现了。”

    瞬间,乌泱泱的从黑暗中出现一片穿着黑衣服的人,少说也有三四十个。

    齐胜看呆了,不是哥们,你哆唻a梦啊!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么多人。

    他明白来者不善说道:“我有这么强吗?是谁悬赏我还是怎么滴,一次性来三十多个。”

    为首那人并未言语,只见寒光闪过,他从背后抽出一把长刀摆好姿势,面对着齐胜。

    齐胜也拿出雁翎刀,蓄势待发。

    大战一触即发,对面悄无声息的前进,往齐胜这边靠。

    齐胜手伸向背后,隐入黑暗之中,他前后都有黑衣人,所以肯定不能让他们看清自己动作。

    透过月光,他们看到齐胜将手伸到背后,但不知做什么。

    他们由于不清楚齐胜的能力,导致为首之人立即下令停止前进。

    就这样,他们两人遥遥相望,突然,齐胜从背后摸出几把小刀朝为首之人甩去。

    并说道:“嘿嘿,没想到吧!我是老六!”

    说完转身就跑,后面虽然有人拦着,但只有七个人。

    总比面前三十多个人要好的多。

    他是杀手,不是砍王,没法做到像人家那样,拿着两把菜刀砍三天三夜,眼睛都不眨。

    这么多人他实在是要不起,所以当机立断选择逃跑。

    正当他突破重围时,后面有人拿着一把大刀,猛的将他拍飞回去。

    其力道竟不比魔啸猿差,哦吼!这下完蛋了。

    其他人看到他耍宝的一幕,纷纷明白,齐胜的能力应该并不强。

    众人一拥而上,准备乱刀砍死齐胜。

    齐胜蹲下身子,往地上一滚,然后拿着雁翎刀连续砍伤了好几个人的脚踝。

    将对方包围之势打破,他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不过对方明显也是训练有素的家伙,根本不顾忌伤口继续朝他砍来。

    途中他虽然防住了好几把刀,但一人之力终有极限,还是有几把刀结结实实的砍在他的身上。

    他趁着这个空档,从背包内突然拿出另一把刀,一个横扫,便让闪避不及的两人封了喉。

    在这种小巷子中,人多有人多的优势,那就是攻击密集迅猛,弱点则是速度慢,难以闪躲攻击。

    正当齐胜在这边巷子浴血奋战时,他家附近一座茶馆雅间内。

    准备给齐胜送东西的史弥斯,正戴着黑熊面具坐在雅间。

    而对面坐着的,则是中午到他家附近的红衣西装男子,他此时戴着鬣狗面具。

    “呵呵,蛮熊先生大晚上的,跑到这边干嘛?”

    “鬣狗,好像我才是文城主事,你是不是管的有点宽了。”史弥斯略显不悦道。

    “蛮熊先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不该多问的,不过你将我约到这是要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想警告你一番,不要在我主事的地方闹的太过分!”

    就在几分钟前,史弥斯开着车来到齐胜楼下,打算给齐胜送联络装置和药剂。

    结果却碰上鬣狗一行人从对面楼内匆匆出来。

    组织要求执行任务时必须戴属于各自的面具,所以鬣狗近期都是以面具示人。

    史弥斯看到其脸上的鬣狗面具,顿时脸色一变,赶忙拿出蛮熊面具戴上。

    就这样,二人撞了个满怀,他看鬣狗急匆匆的动作,明白对方应该是找到齐胜了。

    他为拖延时间,便将鬣狗带到这座茶楼中。

    鬣狗听到史弥斯的话,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蛮熊先生,凭你还警告上我了,你自己地盘上的事都要我来帮你做,组织如此不信任,你算什么东西?”

    史弥斯听后勃然大怒,一拳砸向桌子,将那实木桌子直接砸碎。

    “鬣狗,别太嚣张,以为组织罩着你,你就能向我挑衅?”

    “哇哦哦,我好怕怕呢,怎么了蛮熊哥哥,你要杀了我吗?可组织内部禁止内斗呀!嘎哈哈哈哈!”鬣狗手扶着额头,身子向后一仰开始大笑起来。

    很快,大笑声戛然而止,鬣狗换了种语气说道:“蛮熊,我尊你是前辈,喊你声先生,你真当自己是个玩意了,老子高兴喊你先生,不高兴有的是办法弄死你!”

    说着,鬣狗直接将脸凑到史弥斯面前,史弥斯甚至能透过面具看到其凶狠的眼神。

    随后,鬣狗突然又变了种语气,附带着尖锐刺耳的笑声。

    “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呢,蛮熊哥哥,人家怎么舍得杀你,真没意思,走了!”

    鬣狗说着,还想用手抚摸史弥斯的脸,但手伸到一半便收了回去,然后转身离开。

    全程史弥斯一直紧握双拳,他非常想揍鬣狗,但有任务在身,必须潜伏在组织内。

    如果因为一时意气打了鬣狗,被组织开除,那将影响后续的整个计划。

    所以他只能忍,小不忍则乱大谋。

    不过鬣狗这家伙人如其号,真如同鬣狗般,又贱又让人作呕。

    他发现鬣狗走远,急忙翻上茶楼顶部,感受着附近空气中的战斗波动。

    他虽然拖住鬣狗很久,但组织规定主事一般不能轻易动手,多是作为坐镇压轴的存在。

    因为能力都是固定的,出手次数多了,别人有信息网就能调查到主事的身份。

    那么随着主事身份的暴露,身后组织也有可能暴露。

    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多是组织下层之人去寻找目标,然后与目标交手。

    若目标太强,主事才会出手。

    主事一旦出手那么,基本上不会留活口。

    而他继续留住鬣狗,主要也是能力的原因,他的速度必然比鬣狗要快。

    能赶在鬣狗前面找到齐胜,并想方设法将他救出来。

    很快,史弥斯睁开双眼,他找到其中一处小巷子有很强的战斗波动,基本可以确认齐胜在那边。

    随后,他发动能力,猛的下蹲再跳起,速度非常快,几乎是眨眼间就到齐胜战斗的巷子。

    此时的齐胜,浑身浴血,如同一个永动机般砍杀着四周,原本三十余人的黑衣人。

    被他砍到只剩下十余人人,许多黑衣人看到他都胆寒。

    因为周荣的力气好似无穷尽般,无论砍多少刀,无论伤的有多重,都能快速恢复。

    并相当冷静的反杀对方,现在剩下的黑衣人都是拥有不错能力的。

    可也有不少人浑身都挂着彩,只有为首的两人身上还是轻伤。

    他们看到史弥斯的到来,还以为是鬣狗给他们派的救星。

    还未说话,便看到史弥斯拿出大刀,一刀将其中一人斩首。

    对于他这种光耀级强者来说,杀这些人如同杀鸡般轻松。

    随着他手起刀落,每挥一刀,便死一人。

    史弥斯如同一尊杀神般,速度极快,在众人身边游走,冷静的收割着其生命。

    当他将在场黑衣人杀完后,站在原地观察了下附近还有没有人。

    发现无人存活后,他抱起齐胜,纵身一跃,便消失在小巷之中。

    只留下满地残骸和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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