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借你一只耳机 > 第三十三章 最终决定
    得知林曦的身世后,我有些理解她了。

    换做是我的话,也会做出跟她一样的选择。

    谁甘心自己做别人手中一辈子的牵线木偶呢?

    随即我反问她说:“你如果想存点钱应该很容易吧?你家里给你的零花钱就足够一个老百姓生活一辈子的。你还想折腾什么?”

    林曦无奈道:“我家里人给我的每一笔钱都会去监控它的流向。如果我花了,他们会继续支付我钱,如果我存起来,他们就不会再继续给我钱。实话告诉你,我当初之所以同意借给那个骗子一笔钱,就是想通过他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结果那人拿着钱就消失了。”

    我问林曦:“你现在跟我说这些,是想让我帮你做什么呢?”

    “我想借你的手,帮我存下一笔钱。”

    “你就不怕我和那个骗子一样跑了?”

    “不怕,我知道你家地址,你要是敢跑,我分分钟可以报警把你给抓回来。”

    “切,我还以为你是因为信任我呢!”

    听林曦这样说,我多少有点不高兴。

    “肯定也信任你啊,要不我干嘛把我身上最大的秘密告诉你。”

    “那我该怎么帮你,前提必须是不触犯法律。”

    “很简单,等拍完这部电影后,你接手我的工作室。”

    我打断她说:“这件事你已经跟我说过了,还有别的吗?”

    林曦答:“在你的片酬里我会多付给你一笔钱,这笔钱明面上加在你的片酬里,实际上我们要再签一份合同,你拿到这笔钱之后属于帮我代持,一旦我需要的时候,你必须立刻归还给我。而且为了以防万一,这笔钱你收到之后,必须换成现金。你要是嫌麻烦,我也可以直接支付给你现金!”

    我听明白之后问她:“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吧?不过这好像违法。”

    “如果你答应的话,我们可以只签一份合同,第二份保密协议可以不签,我相信你的人品,这样就不存在你担心的那些问题了。”

    我沉默许久。

    终于做出了决定。

    “抱歉,林曦,我不能答应你。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从你的家族里逃出来没地方可去,只要你不嫌弃,我可以接待你。”

    我说的是接待,而并不是收留,就是为了照顾她的面子。

    “那你可以走了。记住,今天晚上我跟你说的事你不要跟任何人提起。”

    “明白。导演,我先走了。”

    回酒店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或许我应该答应林曦,这样真的到了那一天她可以更有底气的离开,我们之间的关联也会越来越近。

    可我又担心,给自己惹上祸端。

    作为一个普通人,没必要和那些资本扯上关系。

    与虎谋皮,不明智,也太过于危险。

    所以我不后悔自己的决定,也算是知道了林曦的最终目的。

    她和叶瑶没什么两样。

    叶瑶利用我和沈韵来报复林曦,林曦则是想通过我帮她逃离林家。

    我和沈韵是为了通过林曦和叶瑶得到更好的生活。

    大家都在为了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活着。

    唯一不同的是,就看每个人的道德底线在哪,能够做出什么样的事。

    既然都是互相利用,也犯不着谈什么感情。

    想通了这件事,我做出了最终决定。

    等拍完这部电影后,拿到该拿的钱就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像姜池说的那样,我只当从来不认识她们俩,继续过我原来的生活。加上通过拍摄这部电影赚的钱,我完全可以风风光光回家娶媳妇,去过大多数人那样平淡的生活,没必要留在这里跟她们耗着。

    人总要为自己的未来考虑。

    眼下这种情况,我也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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