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这个家伙有点猛 > 第26 章 流氓
    “看不出来,你生火还挺熟练的。”

    林初七打开炉盖,扔进去几块煤块道:“我小时候一直都和老头子生活在古山镇里,老头子懒大冬天的睡凉炕,比小伙子火力还旺,我被冻的不行,没办法只能自己生火,时间长了也就变的熟练了。”

    炉子里的火光,把炉盖子烧的通红,映射在林初七和巫晴雪的脸上,让两人的脸色红扑扑的。

    在厨房里有一个水缸,林初七用水舀子把水缸上面的一层薄冰打碎,把不知道多久没用的水壶灌满水,放到了炉子上。

    巫晴雪在这里生活,可谓是简单到了极点,厨房里的东西一看就是房东留下来的,而巫晴雪几乎没有添置什么东西,连一个喝水的杯子都没有,也不知道巫晴雪这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

    其实这也不能怪巫晴雪,整天东躲西藏的,估计巫晴雪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能在这里待这么长的时间,也就没有了添置东西那个心思。

    想到这里林初七又是一阵的心疼。

    巫晴雪倒是有些不以为然,估计是这么长时间的东躲西藏,巫晴雪早也已经习惯了。

    两人又腻歪了一会,林初七拉着巫晴雪去了平房区的超市,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总也要买一些生活的必须品,这一次林初七是下了本钱,零零散散的买了一大堆的东西,最后两人买的东西实在是拿不了,还是超市的大姐用三轮车给送过来的。

    还别说平房区里的超市,东西特别的齐全,那句话怎么说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把东西都放到屋里之后,林初七拿着锤子用木条和塑料布将房子的窗户全都封了起来,有了这一层塑料布,屋子里更加的暖和了一点。

    巫晴雪一直在屋子里收拾东西,通过窗户看到一直在外面忙里忙外的林初七,嘴角上扬露出了笑容,从某种意义上讲,林初七的出现也让一直漂泊的巫晴雪找到了一丝寄托。

    把窗户都封好之后,林初七又给炉子添了一些煤,把厨房的水缸刷了一遍之后,林初七提着水桶出了门。

    巫晴雪租住的平房里有自来水,不过水管已经被冻死,出来之前林初七试了试还没有完全的化开,这才提着水桶去了附近的水房。

    平房区的水房是有专人看管的,每天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开放,其余时间看管水房的人会把水房的阀门关死,然后在排干净水管里的水,防止水管被冻上。

    林初七一连接了两桶水倒进水缸里,又将炉子上水壶里的开水浇在了水管上,拧开水龙头发现已经有水流了出来,林初七松了一口气。还好水管没有被冻裂,要不然还真有些麻烦。

    在平房区的超市里,两人买了羊肉和青菜,中午两人没有出去吃,就在炉子上放了一口锅,烧上水加入火锅底料,吃了一顿涮锅后。

    身为苗疆人的巫晴雪,特别得能吃辣,火锅底料加了一块是有一块,锅底都变成了红色,巫晴雪还是感觉有些不够辣,反观林初七早已经辣的满头大汗。

    这一顿火锅吃下来,巫晴雪是十分过瘾,至于林初七看着他发红的嘴唇便可想而知。

    有句话叫做饱暖思淫欲,不过吃完火锅之后,林初七虽然是有那方面的冲动,还是克制了下来。

    跟踪林初七和巫晴雪的人一直没有出现,也让两人的神经一直紧绷着。

    从中午一直等到了下午,跟踪两人的人没有出现,天黑之后两人将中午吃剩下的火锅又吃了一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到晚上十二点多,跟踪两人的人还是没有出现。

    “老…………你说跟踪我们的人是不是不来了。”

    火炕被林初七烧的滚热,巫晴雪环抱着双腿,坐在火炕上,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巫晴雪,有些昏昏欲睡的道。

    在平房里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今天是巫晴雪待的最舒服的一天,其他的都还好说,身边多了一个林初七,这让巫晴雪特别得安心。

    林初七也是盯着漆黑的窗外,不过他的脸色似乎比窗外的漆黑还要黑。

    “娘的,要来就赶紧来,这不是耽误老子办正事嘛。”

    想到这里林初七炙热的眼光看向了炕上的巫晴雪。

    只是这一眼就吓的巫晴雪往炕的里边缩了缩,林初七那炙热的眼光仿佛能活吞了巫晴雪。

    巫晴雪这样一副小女人模样,更让林初七有些控制不住。

    “不行,老子忍不了了。”

    内心咆哮了一句,林初七麻利的上炕,扑向了如同小绵羊一样的巫晴雪。

    “喂,你轻点,别把衣服撕坏了。”

    “没事,今天我特意给你买了好几件,其中有两件特别得性感,要不媳妇你换上试试。”

    “你…流氓。”

    起初巫晴雪还有些抵抗,可很快巫晴雪的呻吟声就已经一浪高过一浪。

    ……………

    都说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折腾半宿的林初七全是有了深切的体会。

    早晨林初七醒来的时候,巫晴雪已经坐在化妆台前在给自己化妆。

    看着巫晴雪容光焕发的样子,林初七一下子想到了古山镇上的李二狗。

    这个李二狗在镇子名声并不怎么好,除了一张嘴能说会道之外,那时镇子上出了名的懒汉,都三十几岁的人了,一直没有娶到媳妇。

    有几年李二狗离开了镇子出去打工,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一个比他小了七八岁的媳妇。

    李二狗的小媳妇,长的那叫一个水灵,人也特别得会来事,在镇子上人缘也挺好,只是到了晚上两人整出的动静,恨不得能轰动整个镇子,有时候大白天的经过李二狗的大门前,还能听到两人闹出的动静。

    刚开始的还好,可等时间长了李二狗就有些吃不消了,两人整出动静的次数越来越少不说,李二狗本来就消瘦的身体,只剩下一副皮包骨头,最终没能熬过第二年的冬天。

    都说色是刮骨钢刀,这话是一点没错。

    想到这里,林初七搓了搓脸心里道:“不行,有时看得找莫老给我开两副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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