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易天决 > 第1章 我的金手指呢
    “秦峰,我们分手吧!”

    在天海大学门口,此时正聚集着一群人。

    人群中央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正在和前面的男生提出分手。

    这么好吃的瓜自然聚集了一群爱看热闹的人。

    虽不说是围的水泄不通,那也是里三层外三层。

    秦峰现在人群中间揉了揉发昏的脑袋,他有点搞不清楚现在的情况。

    秦峰清楚的记得自己已经死了。自己是夏国的一名特种兵,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被敌人炮弹击中,半边身子都炸没了。

    我已经死了,那这个秦峰是谁?这姑娘又怎么回事?重生了?

    无数个问题一遍一遍冲击的秦峰的大脑,使得本就昏沉的脑袋更加不清醒了。

    “秦峰,你怎么不说话?我说我们分手吧!”姑娘的声音再次传来,打乱了秦峰的思绪。

    秦峰看着眼前的姑娘依旧没有说话,似乎记起来这个姑娘是谁了。

    姑娘名叫李香凝,是秦峰的初恋。

    “我星星你个星星的,这熟悉的剧情。”秦峰破口而出。

    秦峰确定自己穿越了,不是重生。虽然想起来李香凝的名字,但秦峰知道那不是属于他自己的记忆。

    “你说什么?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什么?”

    李香凝现在有些气愤,本来在这么多人面前提出分手有些不好意思,可没想到这秦峰先是不理自己,又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嗯,听到了。你说分手。好,我同意了。”

    秦峰此时虽然面无表情,但心里激动不已。

    看小说是秦峰前世军旅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

    这熟悉的拜金女怒甩前任,投入富二代的怀抱剧情。想来接着就该天降系统,从此主角走上人生巅峰。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哈哈,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我秦峰了。

    想到这秦峰的嘴角不由得有些抽动。

    “这男的是傻的吧?女朋友都要分手了,他在那傻笑什么呢?”

    “我叉叉的,你看他那嘴,要歪?”

    “三年之期已到…”

    人群中此时也是议论了起来。

    看来这个世界爱看小说的也不少。

    “你居然不问为什么分手你就同意了?老娘当初怎么会看上你了?呸,渣男!!”

    李香凝看着眼前的秦峰居然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气不打一处来。

    这话怎么说的,我被分手,还得被骂渣男?还有王法吗?

    不过秦峰没有把话说出来。

    分手事小,绑定系统才是大事。不过话说回来,我的系统呢,怎么没有叮的一声?

    难道是我答应的太痛快了,改变剧情走向?

    秦峰稍稍思索了一下,

    “香凝,我其实也不想和你分手的。虽然我是个穷小子,但我会努力给你你想要的任何东西,要不你就再给我一个机会吧。”

    呕!这话说的秦峰自己都有些想吐。

    “原来是个穷小子啊?怪不得会被分手呢!”

    “穷怎么了?穷人不配拥有爱情?”

    “穷男人要什么爱情,你能不能先去挣钱啊?”

    “就是,难道要陪你吃糠咽菜才能体现爱情的高尚纯洁?”

    李香凝还没说话,围观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先吵了起来。

    秦峰看着眼前的人群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的龙套这么专业的吗?

    不过没空考虑这些了,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某个富二代开着豪车过来嘲讽自己一顿然后再把李香凝接走,就能绑定系统了。

    李香凝看着眼前的秦峰觉得有些陌生。听着人群中的争吵更是怒火中烧。

    “好你个秦峰?你拿老娘当拜金女了?老娘跟你交往这么久花过你一分钱吗?你身上的哪件东西不是老娘给你买的?内裤都是!”

    李香凝此刻真是被气到不行,一口一个老娘尽显彪悍。

    原本还在争吵的人群听完此话突然安静了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秦峰听完也有些尴尬,自己刚穿越来一个世界,原主的记忆还没完全熟悉,显然这剧情走向有些不对了。

    李香凝也不想再给秦峰开口的机会了,之前谈恋爱时候对秦峰的好感已然消失殆尽。

    “老娘以前喜欢你不过是看你人长的高高大大,却没想到你是个银枪蜡头。你这个阳…”

    即使李香凝这么彪悍的女孩,一口一个老娘却也实在不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出那个词。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

    秦峰慌了,虽说人生自古谁无死,那也绝对不能是社死啊!

    李香凝也不想再和秦峰拉扯了,没说话,转身拨开人群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么年轻就不行了?”

    “我看不像假的,否认三连都出来了。”

    “散了,散了,没热闹看喽!这年轻人,白长这么大个子了。”

    随着议论声传来,围观人群也慢慢散开了,独留秦峰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现在的问题不是金手指没来,问题是小秦峰成问题了。

    人群散开以后秦峰才第一次正经的打量这个世界。

    从建筑上来看,与前世没有太大区别甚至比前世更先进。

    再看路人,这真是不看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炎炎夏日居然有人穿着一身紧身的皮衣皮裤。这也不怕长痱子?

    那个背剑的能理解,那个穿古代长袍的也能理解,扣死普雷嘛!

    这别人怎么都躲着他们走呢?看他们的眼神怎么又敬畏又羡慕呢?

    秦峰有些想不明白,直到有个骑猪的大叔彻底震惊了秦峰?

    怎么滴大哥?那豪猪身上的刺不扎屁股是咋地?

    看来这个世界和自己原来的世界还是有挺大区别的。

    当务之急,还是要接收这具身体全部的记忆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路怎么走。

    不是,我金手指呢?难道没有?难道要靠着前世的经典歌曲进军娱乐圈做个天王?别扯淡了,谁家好人没事记那么多歌词?

    秦峰越想脑袋越晕,身体原主的记忆也在慢慢的充斥的大脑中。身体不由得打晃了起来。

    这糟糕的身体真的很糟糕。看来这昏沉的脑袋这下是要昏了。

    这是秦峰昏倒前的倒数第二个念头。

    至于最后一个,那是秦峰咬住舌尖换来一丝清明,然后在心中疯狂呐喊,

    “贼老天,我的金手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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