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一千零一次求婚 > 第33章 第六次求婚(8):the day you went away
    “进来吧,正好现在没人。”

    晚七点的老虎山大学,舞蹈社的练功房。

    由于所有的落地窗都拉上了窗帘,室内一片黑漆漆。

    唯一的进出口——大门那里,略微闪开了一条细细的缝隙,瞬间便闪进去三个黑影。

    “咔嚓!”其中一个,按下了门口墙上的开关。

    室内顿时一片光明。

    “林夕,这里可真是不错啊!

    对啊,我也是头一次进来,没想到这么宽敞,条件这么好,真羡慕你呀。”

    跟着林夕一同来到练功房的水彩、程巧书,两颗脑袋止不住地东张西望,嘴里也没闲着,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这算什么,区区一个练功房而已,我高中那会儿参加市里的舞蹈比赛,那个大礼堂,才叫气派呢!”

    对于见惯了大场面的林夕来说,这只能算是小儿科。

    “好了,别贫嘴了,赶快干正事吧!”还得是水彩,打断了女孩子们的叽叽喳喳,没忘记她们此行的来意。

    “ok!”程巧书举起白皙的手,比了一个肯定的手势。

    这三位好姐妹,也都报名了今年的歌王歌后争霸赛。毕竟这姐妹仨,多多少少对自己的歌喉,都挺有自信的——

    女神林夕就不用说了,打小就歌舞双全;程巧书作为文科学霸,外语水平突出的同时,多年晨读和爱好文学的习惯,也练就了一副美妙的朗诵腔;而水彩天生的大嗓门、外加泼辣豪爽的性格,也为唱歌提供了不错的硬件条件。

    要知道,本届的争霸赛,据说是省内赫赫有名的何氏集团大力赞助的,奖金高、奖项多,就算拿不到冠亚季军,运气好弄个单项奖,一套名牌化妆品的入门级套装,不就到手了么?

    俗话说得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况且,对于林夕而言,还有她自己的小九九。

    一贯心高气傲的她,上次不得已,为了亲哥哥黑皮的篮球梦,才屈尊跑到金阳那个二愣子的宿舍、搞了一出“三顾资环”的滑稽戏码。事后是越想越不愉快,非得拿这个金阳出出气、寻寻开心不可。

    话说回来,同在球队的那个篮球王子高山枫,长得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虽然还是个弟弟,但假如他真的能赢得歌王、自己再拿下歌后,到时候同台演唱,倒也是不错的福利哦。

    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也别忘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难道说,只能男生追美女,就不允许女生看帅哥么?

    想着想着,林夕忍不住,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出来。

    “怎么啦,有蚊子吗?”程巧书充满关切地问。

    “没事没事,可能是刚进屋,空气不流通吧。”林夕打了个马虎眼,胡乱搪塞了过去。

    随后,三人便开始认认真真地讨论起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

    三人基本上明晰了自己的优劣势,并且确定了风格、以及海选的参赛曲目。

    先说程巧书,她是最简单明了的。作为外国语学院的学生,首选的,当然是外文歌啦。程巧书人如其名,出身于书香门第之家,自带一股小家碧玉的清秀气质。再加上天生一双柳叶眉、一对丹凤眼,精致小巧的鼻子,外加樱桃小口,哪怕不施粉黛,也是楚楚动人,好像是从书画里走出来的俏佳人。

    这种大小姐的范儿,很容易令人联想到《西厢记》里的崔莺莺,谁见了都乐一瞅。

    林夕给她推荐的,是走甜美可人风,对标的歌手是2,挪威的女子二人组“窈窕美眉”。至于曲目嘛,自然是她们那首脍炙人口的代表作——

    the day you went away

    这首歌,只要前奏一响,试问哪个少男少女,能够不心动呢?

    要知道,就连“甜心教主”王心凌,都曾经翻唱过这首歌,中文名大家或许更加熟悉——

    第一次爱的人。

    程巧书自己也觉得挺合适的,于是掏出手机,打开k歌软件,而林夕也拉过两张椅子,招呼水彩坐下,好好欣赏一番。

    “did i lose y love to one better

    (你的那个她,比我更好吗?)

    and does she love you like i do, i do

    (她是否也像我,一样地爱你、爱你)

    you know i really really do

    (你知道我的心,只为你、只为你而跳动)…………”

    还没唱几句,林夕和水彩,就都听入迷了,像是被钉子,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一般。

    “well hey,  uch i need to say

    (嗨,太多的话想对你说)

    been lonely sce the day

    (可我却总是独自一人)

    the day you went away

    (自从你离开我身边)

    sad but true

    (真相总是令人心碎)

    for  theres only you

    (我的心已容不下别的人)

    been cryg sce the day

    (我的眼却总是含着泪水)

    the day you went away

    (自从你离开我身边)…………”

    进入副歌之后,程巧书更是声情并茂,还情不自禁地伸出手,仿佛是在做最后的挽留。

    “why do we never know what weve got till its gone

    (为什么总是在失去以后才幡然醒悟)

    how uld i carry on

    (我要怎样做才能活下去)

    the day you went away

    (自从你离开我身边)

    cae ive been issg you  uch i have to say

    (我想你,我好想你,我是真的真的好想你)

    been cryg sce the day

    (我无法停止哭泣)

    the day you went away

    (自从你离开我身边)……”

    尾声部分,程巧书的眼眶,甚至都明显地出现了湿润。

    水彩再也坐不住了,冲上前去,一把抱住了程巧书。

    “我滴小乖乖啊,别唱了,你唱得我心都碎了。”没想到,就连一向大大咧咧、“女汉子”性格的水彩,目睹程巧书这番楚楚动人的模样,也是我见犹怜,保护欲大爆发。

    林夕也觉得十分动容,没想到巧书居然能把这首伤心情歌的精髓,演绎地如此入木三分。果然,有朗诵底子的,都是潜在的金牌歌手啊。

    她打开包包、掏出纸巾,朝着程巧书,递了过去。

    “妹妹,你唱得太好了,比专业的都强啊。”

    “何止是强,简直是超越!”水彩搞得比当事人还要激动,“我都差点儿被你给掰直了!”

    水彩越说越来劲,甚至忍不住上了手,右手食指弯曲、做了个钩子,托起程巧书那精致而有充满了易碎感的小脸蛋:

    “d,老子要是个男人,一定要修一座金屋,把你给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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