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鑫没管那俩的窥听,继续说道:“南海小吃店,咱们不用急着盈利,但是不能亏损,尤其是得让店主赚到钱,否则没法继续扩张。把步子放慢些,放稳点。用一年的时间,记录各种数据,摸索出一种模式,以后对外便可以迅速地进行复制。”
陈文开摁住满腔的震惊,只顾点头。
“这事情交给你,我不知道是对是错,但是我不会后悔。我只需要你答应一点,除了卢岛主,你们那边的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透露分毫!”
这意思,是将以后可能的情报网络交给自己负责?陈文开沉吟片刻,坦然地看着甄鑫的双眼,轻声说道:“我,答应你。”
“以后招募人员,可以拿海生作参照……”
旁听的熊二与马青仝同时露出既惊且惧又忧又喜的神色。
“这孩子,人机灵又勤快,身世坎坷却又没太多牵挂,是个很值得培养的好苗子。”
“嗯!还有什么要交代他们的?”
“把黄纭叫过来吧。带一些上等的棉布产品,过来办一个产品发布会……”
陈文开有些跟不上甄鑫的思路了,不得不打断道:“黄纭知道怎么做吗?还有什么叫发布会?”
“你先别管这些细节,反正就是准备以棉布来撕开广州的市场,同时开始日月岛的招商计划。”
“这……”陈文开有些受不了了,甄公子他就真的一点也不担心自己是个死刑犯吗?
“那案子,到底该怎么办?”
“要不,咱们劫狱吧……”熊二兴致勃勃地怂恿道。
甄鑫食指微动,很想给他一个暴栗,又怕他跟自己急。毕竟,还不太熟……
“案子的事,交给孙掌柜去负责,他会想办法。前提是,不要动不动就把王爷或高宁抬出来吓唬人。而且要注意,别让那厮甩手不干,溜去云南了。无论你是用蒙还是用骗还是用强,都得把他留在天海阁。”
陈文开感觉有些崩溃,要不我还是回日月岛去吧……
“还有李显,我想他应该也会为这个案子继续出力的。”
“你刚才的意思,是要提防他?”
甄鑫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提防他,又不是不能压榨他!”
“现在天海阁里有十多个伙计,光干活却没领一文工钱,知道为什么吗?”
连熊二跟马青仝都听呆了,这掌柜当得也太黑了些吧。
“为什么?”熊二忍不住问道。
“因为他们想偷听想偷看,难不成我还得花钱请他们来偷听偷看不成?我有那么傻吗!”
熊二委屈地嘀咕道:“马大哥,我怀疑他在骂,我们……”
“还有,让孙掌柜帮米曼娘,去南海县告程迎。跟他说,既然没有‘正当防卫’这个说法,那么程迎杀死他父亲,就必须追究刑责。把米曼娘的这个仇,先报了再说。”
陈文开根本就来不及了解什么叫做“正当防卫”,只能先记在脑中再说。
探视时间已到,在狱卒不断的催促下,他只能先行走人。
监牢里终于又安静了下来,看着闭目养神的甄鑫,熊二忍不住问道:“甄老弟,你,到底是谁?”
甄鑫睁开眼,揉着眉尖说道:“我要说,我不知道我是谁,你们信吗?”
“啊?”熊二一怔,随即大怒,“我兄弟俩的底裤都被陈文开那小子扒给你看了,你还这么不信任我们两个?”
“没有骗你们。”甄鑫无奈地说道:“我可能穷极一生,依然搞不清自己会是谁。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无论我是谁,都得先活下来,不是吗?”
熊二嘀咕了几声,却也没再逼问。
甄鑫又闭上了双目。
虽然对于这两位的身份没有任何的怀疑,他们的长辈也足以让自己敬仰。可那毕竟是他们的长辈。
老子英雄儿混蛋的例子,比比皆是。伟大如文天祥这般人物,他的儿子都降了元朝,更何况是别人。
甄鑫无意于批判这些英雄的后人,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每个家族也一样有延续血脉的权力。没道理只有那些投降者才有资格在改朝换代时存活,而为国家为民族洒尽热血之人,却得断子绝孙。
但是,理解他们,并不等于无条件信任他们。
实在是,太巧了!
所谓无巧不成书,那只是存在书里,甄鑫对于碰巧之事,从来都会以最大的怀疑来对待。
两个故宋余孽,被关押了四五年时间,谁都找不着他们。结果自己一进来,就成了他们的“舍友”。可以想象,跟这样的人关在一起,只有两个结果。要么被他们狠揍一顿,服了他们并认其为大哥。要么就是跟他们此后称兄道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这两人看着一般粗糙,但是马青仝显然是个心思颇沉之人。就是熊二,表面唠叨,却也并非完全没有心眼。都属于不好对付的,否则作为死刑犯不可能熬了这么多年,还苟活于此。
甄鑫信任陈文开,可不仅仅是因为知道了他是陈文龙的堂弟。而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彼此之间不断的试探与曾经并肩的经历生死。
想让这俩在见面的第一天,就可以获得甄鑫的信任,完全不可能。
尤其是对于被坑到这种凄惨处境的甄鑫。
当然,甄鑫也不指望自己会获得对方的信任。
尤其是很可能,这俩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人把他们跟自己关在一起,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个人被当作棋子,并不可怜,说明你还有被使用的价值。可怜的是被当了棋子而不自知,一如之前的自己。
所谓的死刑“复奏”,后世称为死刑复核。意思是所有的死刑犯,都需要奏请皇帝批准后才能执行。
自汉代起,年俸两千石以上的官吏,被处死前都需要皇帝复核。自隋唐后,形成制度,所有的死刑案,都得奏请皇帝核准三次,称为“三复奏”。
北宋时州级官府便可断人生死,只有疑难案件,才会送请朝廷裁决,称为“奏谳”。到南宋死刑案又收归刑部复核,报皇帝批准,统一实行三复奏制度。
入元之后,朝廷虽然有规定,“凡死罪,必详谳而后行刑”。只是朝廷中央有权管辖司法的机构太多,包括中书省、大宗正府、御史台、刑部,以及各个行中书省与行御史台,对于死刑的复核程序又没有明确的规范,便始终处于混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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