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我是邪神狗腿子 > 第1532章 破晓和黄昏
    两年后,看着烽火狼烟的佛罗拉公国,小q对于自己的代行者表现,还是很满意的。

    “怎么样?老四?狗哥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吧!我早说了,洗白弱三分,黑化强十倍!”

    面对嘚瑟的小q,李斯敷衍道:“啊对对对……”

    小q躺在一块飞毯上:“既然知道对,还不给我倒杯茶去?”

    “嘶!我说你这小狗,跟王麻子几天,怎么变的这么皮了?”

    见李斯抽出棒球棍,小q赶紧操控魔毯飘远点。

    李斯指了指下面:“好了!让你的灰烬姑娘上来吧!再祸祸,这缓冲带就没了!”

    玛姬一脸茫然的看着周围,她刚才马上就要开始进攻群山女巫下一个国度了,突然就被拉到这里。

    看到后面的躺椅上的李斯和小q后,她持剑跪倒:“大人召唤我何事?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继续去战斗,我马上就能抓住西里尔了!”

    李斯伸手朝着空中一拉,一个灵魂体出现在手掌中,看那挣扎哭喊的面容,这不就是西里尔吗?

    大仇突然得报的玛姬,很不适应,她想亲自报仇,而不是李斯出手帮她。

    李斯手掌冒出蓝焰,将西里尔的灵魂吞噬殆尽,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说道:“玛姬,是不是在为我杀死西里尔感到不满?”

    见玛姬不说话,李斯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我可不是为了你哦!记得之前你打碎餐具,我赔了西里尔金币的事情吗?

    我花那那些金币,可不是买她那堆破铜烂铁的,那几十个金币,买下的是她的灵魂!”

    闻言玛姬赶紧低头:“对不起大人!我不该质疑您的决定,更不该心有不满!”

    李斯收起笑容:“还算是有点自知之明,我还以为你在一声声的赤红风暴中,忘记了两年前你还只是一个灰姑娘呢!

    反应的倒是挺快,省的我在敲打你一番了,准备一下吧!我们马上出发!”

    玛姬赶紧点头应下,这个男人能够给予她现在的一切,就能够将其收回去。

    小q问道:“下一步去哪啊?”

    “中庭帝国,去看看那里的风土人情呗!”

    几个月后,中庭帝国的一个公爵领地中,李斯正背着两把大剑,身边的玛姬也背着一把剑,坐在酒馆中,听着佣兵们说着各种骚话。

    尽管知道他们的故事大多都是在吹牛,但玛姬依然听的津津有味。

    过了一会后,一个男人醉醺醺的走过来,指着李斯道:“喂!你身边的女人卖吗?”

    李斯没说话,玛姬瞪醉汉一眼:“不卖!滚!”

    男人不以为意,又指着李斯继续说道:“那你的剑卖吗?我会出一个好价钱!”

    李斯解开背剑的带子,将两把武器放到桌上:“卖!你能拿起来就卖!”

    醉汉上去提着剑柄发力,脸色通红,剑身丝毫未动,他发力太猛,自己则趴到了桌子上。

    李斯顺便抓住他的头发,将脑袋猛的磕在桌子上,男人晕的干脆利索。

    醉汉的同伴起身,就要过来,李斯微笑道:“他出价失败了!现在带着他离开这里,等到他酒醒后,告诉他,我会取他的人头!”

    说完,将一滩烂泥的醉汉,直接扔出十多米,砸倒要过来的同伙们。

    李斯这两把剑分量很重,玛姬这个3阶的魔武士,都难以使用。

    她询问过李斯,这两把大剑,一把叫做破晓,一把叫做黄昏。

    用李斯的话来说,破晓带给自己的追随者,黄昏落在敌人的头上。

    这两把剑,对于李斯来说都比较有纪念意义,破晓是他在魔戒世界中获得的。

    为了纪念第一次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他对武器后来进行了数次的升级。

    黄昏是他自己第一次打造的武器,用的材料也相当的豪华。

    两把武器都加入了少量的虚空钢,以及其他诸天超凡材料。

    到了现在,两把武器都相当的重,最轻的破晓大剑,也有近千斤的重量。

    随着李斯的实力变强,作为主武器的秋风斩,已经很难在世界中拿出来。

    长刀带动出来的破坏法则太厉害,任务世界内只有极少的环境能够承载。

    就连双花枪和猎世风衣,都只能以投影的方式出现。

    所以为了行走江湖方便,李斯就掏出了这两把典藏武器。

    尽管不是主武器,但是在这个世界中,除了神灵的武器能够与之碰一下外,其他的都是一磕就碎。

    这次李斯是来刮地皮的,当然不能引起神灵的注意,要不然的话,就要联合举报,将自己投诉出任务世界了。

    李斯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寻宝佣兵,专门保护那些寻找宝藏的人,几个月下来,接了两三单,名声口碑都相当的不错。

    要是放在往常,像酒馆中这种常出现的段子,李斯都懒得搭理,直接让玛姬出手打一顿就行了。

    但是今天不同,或者说酒馆中的人不同。

    一个少年,一脸羡慕的看着被众人敬畏的李斯,直到老板催促他打扫桌子。

    不过,他总觉得那个强大的武士,在出门的时候,看了自己一眼,还对自己微笑一下。

    少年回到家中,将打包的饭菜取出来:“母亲,今天有肉吃,有个客人很厉害,打跑了一群人,然后他没怎么吃,剩下很多食物。”

    一个妇人摸摸索索的走出房间,少年见状赶紧去搀扶:“母亲,等我攒点钱,我去买一盏油灯,到时候你就能够看清楚了!”

    妇人摸着他的脑袋笑道:“阿拉丁,我的傻孩子啊!我的眼睛瞎了,有灯也看不清楚东西,不要浪费钱了,你赚到钱就存起来,一个娶个姑娘回家!”

    阿拉丁道:“会的!老板说了,下个月就给我涨薪水,我以后就能存下来钱了!”

    两个月后,完成任务的李斯再次回到那个酒馆,一副收获不错的样子,还给阿拉丁打赏了一个银币,这已经是他半个多月的薪水了。

    就这样,阿拉丁这个少年慢慢的长大,终于到了十六岁时,他失业了。

    用老板的话,他应该出去闯荡了,不该在小酒馆中度过。

    当然主要原因是随着少年的饭量增加,他觉得雇佣这个大少年,已经有些不划算了。

    就在他发愁以后该怎么办的时候,正好遇到李斯,他像往常一样帮李斯将采购的食物送回住处。

    临走时,他鼓起勇气问李斯:“里瑟先生,你需要随从吗?”

    “不需要!但我需要一个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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