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家荒地竟被列为军事禁区 > 第134章 不!你不喜欢!
    院子里,小母牛正在逛来逛去,它的肚子越发的大了。

    据江爸说,过年前后,就会生出一只小牛犊。

    方云诗熟门熟路拎了一桶温水过来,又给它添了些草料。

    如今她在江家就跟在自家一样自在。

    江家自从江林山有钱之后,没少给父母转钱。

    但江爸江妈并没有大肆装修,就添置了一些家电和家具,连那辆二手皮卡也没换。

    按江爸江妈的说法,就现在的生活已经是顶好顶好的了,吃饭不过两碗,睡觉不过一张床,人的需求其实并不多。

    何况家里的伙食,那是一顶一的,每天变着法也吃不完。

    他们想到前段时间被歹徒劫持的一幕,更不敢露富了。

    江爸为人随和,江妈热情开朗,在村里人缘也很好。

    方云诗喜欢这样的氛围,平凡,宁静,自在。

    没有太多算计和复杂的人际关系。

    村里人见江家住了一个天仙般的妹子,连上门闲逛的村民都变得知书达礼起来。

    要不是方云诗不爱打扮,不爱穿花里胡哨的服饰,就那个气场,谁见了不得好好说话?

    晒谷场那辆大g,小三百万,是一般人开的吗?

    何况收玉米那天,她竟然叫了一百多个学员,全是城里的有钱人,个个都听她的。

    隔壁吴大嘴尤其想不通,就江林山那样的毛头小子,怎么就能吃上这么软的饭呢?

    简直没天理!

    我吴大嘴的胃也不好啊。

    江林山把脱粒的滋香稻谷取了出来,装了一脸盆。

    这会正头痛怎么去谷壳。

    家里原先有一个老一辈用来舂米的石臼,最少传了一百多年,不过江林山为了在陶芦面前装逼,一拳打碎了。

    不过问题不大,他可不是普通人。

    只见他抓起一把黄澄澄的谷子,握在手里,轻轻一搓。

    金黄的谷壳便轻松脱落。

    方云诗懒懒地蹲在边上,两手撑着下巴,眼巴巴地看着,也不出手帮忙。

    江妈正准备淘米洗菜,江林山连忙叫住,说今天中午吃这种船新的滋香米。

    看着异常金黄的谷壳和晶莹的米粒,江妈又懵了。

    “这米可真好看啊,好香。”

    “儿子,这米哪来的?”

    江林山指指自己脑袋,笑道:“这来的,等会让你们好好尝尝,这米可好吃了。”

    江爸也上前围观,滋香米异常饱满圆润,表层就像一层带着釉质的油光,众人都啧啧称奇。

    就连小母牛也凑了过来,硕大的牛头从两人中间挤了进去。

    看到金黄的谷粒,牛眼一亮。

    “吃!吃!”

    江林山的神农之力能清晰地感知到这货的心声。

    “满屋子都是吃货。”他心里吐槽。

    江林山加大手中的力量,捏碎了一把米,放到地上。

    母牛异常老练地舌头一卷,舔得干干净净,随后连连点头。

    表示好吃。

    一家人看着这头牛,都摇摇头。

    这小母牛戏太多了,关键是在外人面前还会装傻。

    “云诗,你知道人类最喜欢什么颜色吗?”

    江林山边干活边唠嗑。

    “我喜欢红色。”方云诗不假思索道。

    “不,你并不喜欢红色。”

    江林山否定道。

    “那你说说看,我喜欢什么颜色?”

    方云诗不服气了,哪有人替自己喜欢某种东西的。

    不对,这货莫不是又要装了?

    方云诗有些警惕。

    “那我先问你几个问题,你喜欢阳光吗?”

    方云诗点点头。

    “那你喜欢土地吗?”

    方云诗点点头,就算不喜欢,也不可能讨厌吧,每个人都要站立在大地上,靠大地而活。

    “那你喜欢金子吗?”

    方云诗一愣,还是点点头。

    黄金代表金钱,谁不喜欢?这世上除了那位,谁又敢说自己不喜欢钱?

    江爸江妈互看一眼,心想这傻儿子抽的什么风,怎么说话令人摸不着头脑。

    “我们是炎黄子孙,而且我们肤色也是黄色人种,你喜欢吗?”

    方云诗继续点头,难道还有人会讨厌自己吗?那是矫情!

    “那你喜欢吃东西吗?”

    方云诗猛点头,她喜欢吃东西,老喜欢吃了,而且还很能吃。

    “那好,那你告诉我,阳光,大地,黄金,你的肤色,稻谷,玉米,小麦,一半以上的水果,都是什么颜色?”

    “黄色。”

    “所以你喜欢黄色!那是阳光,那是大地,那是丰收,那是喜悦,那是富足,那是快乐!”

    江林山一锤定音:“所以,你和赌毒不共戴天!”

    方云诗愣住了,自己竟然被套路了。

    还是江妈反应快,一巴掌拍在江林山肩膀上。

    “你这死孩子,一天天没个正经,云诗,回头我收拾他!”

    “阿姨,听他那么一说,我果然觉得黄色比较好。”

    方云诗认真道。

    江妈:“……”

    江爸:“……”

    笑闹间,大半盆滋香米脱壳完成。

    一粒粒如珍珠般的米粒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还有一股沁人的香气。

    这种香气和神农玉米完全不同,但平分秋色。

    闻着令人心神安宁。

    还有,从深心里涌起的期待。

    一家子都有些呆了,一盘大米看起来竟然也眉清目秀的。

    江妈接过盆子,二话不说,直接去煮饭了。

    江林山把谷壳拢起来,找了个布袋一装,递给方云诗。

    “干啥的?”

    方云诗问。

    “传说中的香囊。”

    方云诗凑到鼻间一闻,一股沁人的香味传来。

    像阳光,像大地,像丰收,像富足,像快乐。

    仿佛这个外貌普通的布袋,升华成了某种神圣的东西。

    方云诗瞪大了眼睛。

    哪有人送女朋友这么简陋的礼物的。

    但是真的好香好喜欢怎么办?

    这个家伙,明显是故意的,他明明能找更好看的包装,但偏偏随意找了个布袋。

    但里面装的东西,却又是世间独一份。

    方云诗凌乱了。

    她把“香囊”拿到房间,果然,一股更醇厚的香味幽幽传来。

    光是闻着,就令人心情愉悦。

    世上竟然有这种奇特的“香囊”,简直超出了她的认知。

    拿谷壳当做礼物,还这么成功的,也超出了她的认知。

    方云诗决定在房间,车上,身上都要有这种谷壳做的香囊。

    就连枕头也要换成这样的。

    这种香囊,就叫……就叫山上的云?

    不好听,这样显得自恋且臭美。

    那叫滋香囊?感觉怪怪的,好像缺了点什么。

    决定了,就叫滋米香囊。

    哈哈哈,我果然是起名天才!

    方云诗迅速想好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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