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前期也是默认弟弟是宝的,直到家里落魄,父母要把她的妹妹卖掉,她才反应过来,这一切都不应该。

    斗智斗勇,把妹妹带走了。

    因为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份勉强养活自己和妹妹的工作。

    老板娘家有一个祖传的秘方,开着一个小摊子,赚点钱养家糊口。

    老板娘和善,不过儿女们尖酸刻薄,好吃懒做,十三岁的女主懂事贴心。

    老板的身体不太好,女主多次救了她,最后,得到了她的亲手教授。

    其中自然免不了很多小人作祟,但是女主还是依靠坚韧不拔的心性,还有机智聪慧,成为了一等一的成功人士。

    很简单也很平常的剧情,放在后世,基本上就属于烂大街的剧情了。

    而放到现在,还没有这种题材的产生。

    甚至,陈可秀他们写的连载小说都属于被文学鄙视的范畴,没有那种文字的浪漫,也没有那种深沉。

    总而言之,没有人会去写这么直白的字句。

    她写得很快,不过是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写完了上卷,女主已经依靠着自己,把被拐走的妹妹抢了回来。

    等到星河出版社第二期发行杂志的时候,她的剧情已经过半了。

    华兰拿着厚厚的打印的出来的稿子,戏称道,“我觉得你简直就是一个无情的打字机,我从业这么多年,没见过这么快的。话说你是怎么做到把键盘敲冒烟的,现在杂志社有电脑,我还在一根绳子一个手指的磨,有没有什么诀窍?”

    “没有捷径,熟能生巧。”陈可秀笑着摇头。

    这怎么能一样呢,前世她敲键盘敲了多少年,虽然是握笔杆子的,毕竟就是文员。

    有时候后充当会议记录员的角色,可不就是得把键盘都敲冒烟吗?

    要不是现在的键盘不好用,电脑也不好用,她的速度还能更上一层楼。

    华兰就是随口说,她立刻打开了稿子,看了好一会儿,拧着眉头说道,“你换风格了?”

    这种风格,看起来更像写实派,但是又不是很像。

    期待感倒是挺有的,可是,她之前写的都是爱情故事,瞅了半天了,也不像是会有男主的剧情。

    原本觉得,女主可能要到远房亲戚家,然后才能遇到男主,被他的善良和坚韧给折服,然后开启谈恋爱的路。

    看来看去……

    似乎没有这种意思,甚至周遭的人对女主都不太友好。

    陈可秀点点头,“先不写爱情故事了,女主都落魄成这样了,还哪来的爱情?”

    “你又没有搞错啊。”华兰也不敢言辞犀利的自责她,只能半哀嚎半吐槽,“读者不想看这个,管生活落魄成什么样子,安排一个有钱的男人喜欢她,解决她生活的困难。大不了再安排一个有能力的,解决她事业上的困难,你以前不都这么写的吗!”

    陈可秀哦了一声,“那是以前嘛,以前大家没事业也可以做,而且看说的都是小姑娘,梦幻一点也正常。”

    现在不一样了,已经活跃市场经济了,大家的眼界也都不一样了。

    总是要与时俱进的嘛。

    随着看书成本的降低,以前那些小姑娘也长大了,读者变多了,也该尝试别的类型。

    别人怎么想她不知道,她会觉得,依靠自己的实力,排除别人的质疑,然后过得越来越好,比别人给的,要觉得爽快。

    而且里头的钩子很多,虽说大家对女主不太友好,这也是爽点必须要累积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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