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该死的,你爬车顶上去做什么?你……咦……”
看到我提着狙击步枪爬上步战车的车顶趴好,站在车边的老杰克气的再次大叫。
他本以为我是要步行前往鹰格拉玛,却看到我爬上了步战车,看到我趴在车顶上的样子,老杰克顿时愣住了。
这是标准的狙击姿态,双开合两脚支撑射姿!
老杰克愣愣的看我,瞬间就明白了我要做什么!
此时距离:1230米!
风速:2级。
湿度:忽落不计!
角度:水平!
视角:清晰,无光背阴!
我趴在车顶上,深吸了一口气。
热成像光电瞄准仪没有供电。
我通过瞄准仪的机械白光直瞄系统,直接向着1230米外,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家伙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从步战车的车顶飞驰而去。
1200米!
对于我这样的狙击手来说,它并不是一个难事。
更何况,我的手里,还拿着一支号称世界上最为精准,同时也是最贵的狙击步枪之一!
子弹直线飞行1200米,到达我所瞄准的目标,大概需要2秒多一点的时间。
此时我的瞄准镜里,1200米外的那个黑人叛军,他正在向着一块大石头奔跑。
鹰格拉玛的山下,遍地都是长满尖刺的小树和大石头。
那人躲在石头后,正准备向着山上射击。
却在这时,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就在他的背后,有个“老六”,正在紧紧的盯着他!
咻——!!
噗——!!!
“呃?!!”
从我的光电瞄准仪里看去,那个石头旁的黑人叛军被我击中了。
1036毫米的子弹,成功的穿透了他的后背,在他的胸前来了一个大洞。
鲜血和内脏在喷涌,他面前的灰色石头瞬间被染红。
可笑的是,这么惨烈的景象,在他的周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此时那鹰格拉玛的山下,浩浩荡荡,看起来足有两百多人。
他们绝大部分,是身穿破烂迷彩服的黑人叛军,只有一小部分,是穿着小牛皮大衣,头戴牛仔帽的马匪。
“该死的,开枪,快开枪!”
“妈的,突击组在哪!”
“快抢占小路!”
“冲啊,抢占小路,挡住上面的甘比亚人!”
砰!!
砰!!
哒哒哒,哒哒哒哒!!
“啊!!!”
轰——!!!
鹰格拉玛大山脚下,此时双方的战局很胶着啊。
哈达巴克他们,此时在几百米高大山上打阻击,每个人都躲在石头后面。
此时这座大山上,不只是当初和我们一起住在部落里的那些人。
山上更多的,是被找回来的那些甘比亚族的600勇士!
这些强壮的黑人,他们此时在大山上向下射击,一个个简直悍不畏死。
大山下,马匪们惨叫,黑人叛军们在怒吼。
山上的甘比亚人,他们光着身子,穿着草裙,一个个身上画满了黄白相间的图纹。
与山下的那些黑人叛军和白人马匪对比,那简直是一幅奇特的画面!
“该死的,这些该死的混蛋!”
“迫击炮在哪?”
“冲上去,给老子炸了这座山!”
咚——!!
咚——!!
咚——!!
山脚下,随着一个高大的黑人大叫,躲在不远处两辆运兵车旁的三枚迫击炮,顿时向着鹰格拉玛大山发射了炮弹。
看到山下炮弹飞来,山上的甘比亚人大叫。
此时此刻,这些刚刚学会打枪的黑大汉,他们在经历过死亡和战争后,已经知道该怎么躲避空中的炮弹了!
不等空中的炮弹落地,人群后面,哈达巴克怒吼,随后所有开枪的甘比亚人,全都快速趴在了地上!
“炮弹!!!”
“趴下!!!”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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