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源大会开完了,各厂点出了新样品,核算成本,落实生产合同,为本年度大干一场营造了积极地工作氛围,为完成全年的出口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去年的出口额已统计出来,是380万美元,新的一年,出口额任务已经布置下来,我代表四科接下了公司领导发的“红包”,即必须完成出口额500万美元,争取完成550万美元。目前在手的出口合同约为260万美元,任务还是很重的。一手抓成交,一手抓货源,两方面都非常重要,都得顾及。此时要命的事情接踵而至。由于当时的大环境是,国外市场对景泰蓝工艺品的需求旺盛,而国内的生产状况则是乱箭齐发。不知有多少厂点在做,也不知有多少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与港商和国外客户取得联系,深圳那更是有数不清的皮包公司,还有许多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拥有先天的出口权,于是粗制滥造、价格各异的景泰蓝制品,通过各种混乱的渠道,涌入国际市场,搞得我们公司和北京工艺品公司的景泰蓝科是措手不及,而我们多年培养出的老客户们也是怨声载道、叫苦连天。整顿景泰蓝制品的呼声在国企大公司和外商中间此起彼伏。国务院终于下决心,为景泰蓝制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有出口权的公司,在北京市经贸委贸易管理处备案;无出口权的单位,不得办理),并且是每发出一单货,必须获批一张出口许可证,海关见此证后,查验、通关、放行;如没有出口许可证的景泰蓝制品,一律视为走私。全年限制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之内,北京工艺品出口公司配额1500万美元,我们公司配额500万美元,中外合资企业、深圳一些个别企业和一些政策需要的企业合计配额1000万美元。我们这正准备大干特干,多出口、多创汇,突然来了个限制出口额在500万美元的规定;这边的葫芦还没按下去,那边的瓢又起来了,北京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下发了文件:原景泰蓝制品不列为商检商品,以买卖双方确定的标准为出口标准,现认定景泰蓝制品以二轻部颁布的标准为抽检标准,不合格者不放行;海关那边又来通知:为适应景泰蓝制品的出口管制,特通知景泰蓝制品的税则号为:xxxxxx。左一个通知,右一个规定,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严,都束缚着我们经营的商品,真是麻绳潲水,紧上加紧!金经理和负责出口的陈小宪经理(从北京工艺调过来的,在那是科长,来到我们公司是副经理,沙河那一拨的。说起来我们也是老熟人了,在1970年春交会时就住在一层楼,常在一起打扑克、钻桌子、顶枕头,现在已是上下级的关系)火急火燎地找到我说:“任务就一个—把出口搞上去!”如何破解这么多的条条框框?金经理刚来公司不到一年,正式就任一把手也仅半年有余,陈经理刚刚赴任,公司内部各方面的关系还没有捋清,等着他们给主意,也太难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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