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家里不是藏起来,就随便放在客厅,甚至是你女朋友本人都经常佩戴的,那么甚至都无法构成盗窃。”

    “那我们再来说,银行卡一百多万,挪用之后你还了回去,这件事是你有意为之是吧?”

    “就是,你让她拿了家里的钱,还是怎么样?”

    李子浩皱起眉头道:“应该是我说我缺钱,她说她有办法,我不太记得了,但是我有聊天记录,我手机上肯定有,当时应该不是打的电话。”

    “我先看看。”

    田晓光微微一笑地点头:“对,你要想看看,如果有聊天记录,是文字的最好,语音的也可以。”

    “如果是通话记录,证据肯定是不够的。”

    李子浩直接在跟陶菁菁的聊天记录翻了一下,搜索到了。

    他眼底一亮道:“还真的有。”

    【陶菁菁:42945,密码是951616】

    【李子浩:?????】

    【陶菁菁:我偷了我爸的卡,他的卡里应该有钱。】

    【李子浩: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等下报警抓了我。】

    【陶菁菁:不会的,我爸有很多张卡,不见了一张他可能都不知道,反正等发现的时候你再把钱存进去就好了。】

    【李子浩:陶同学,我发誓,这钱我一定还给你!】

    【陶菁菁:嗯!】

    李子浩笑道:“田律师,你看,这是当初的聊天记录,连银行卡密码也是她告诉我的。”

    说罢,就把手机递了过去。

    田晓光喝了一口咖啡笑道:“那就没错了,首先她告诉你账号密码,你是发问号,对吧,表示你不知情不知道什么情况。”

    “后面她主动说自己偷拿了自己爸爸的银行卡。”

    “而且你后面还说了,你要还钱。”

    “那么我们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都是不构成教唆盗窃,因为你是被动方,你只是说你缺钱,对把。”

    “你的本质逻辑是想要借钱,而不让她偷钱。”

    “从教唆盗窃罪名的角度去看,教唆者所犯下的罪行,和被教唆者的行为必须一致,才算是教唆罪。”

    “现在你是借钱,盗窃是她个人行为,所以你自然不属于教唆盗窃。”

    “李先生。”

    “如果你没有隐瞒其他的事实,那么其实您大可放心。”

    “这个官司真的要打,对方是没有太大的胜算的,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您女朋友主动撒谎,来坐实你的罪名。”

    “比方说,她可以跟法官辩解,说是你在现实生活接触让她偷拿家里的钱,那么一旦有了这样的证明,教唆盗窃就成立了。”

    “这是必然的,你的证据无法推翻这个证词。”

    “所以我觉得,这个所谓的盗窃罪名,就在于您女朋友的证词,只要偏向于您,您肯定是无罪的。”

    李子浩点了点头:“我了解了,那我还想知道,有没有可能他还有其他的手段去对我进行追责。”

    “比方说,教唆盗窃不成立,但是我毕竟是拿了一百多万的银行卡,卡也是他的名字。”

    “就是,我女朋友借给我的钱实际上不是她的,我也明知道不是她的,我还是拿了,这是否构成某个罪名?”

    田晓光笑道:“哎呀你想的确实比较全面,是的,这里面唯一的风险应该是这个关键点。”

    “首先,一百多万不问自取,肯定是有问题。”

    “但是这个问题属于你跟你女朋友一起承担,如果说他爸要追责,必然就涉及到了盗窃的问题。”

    “可能是你女朋友是主责,你属于是次要责任。”

    “如果他爸不追责,那么其实无法对你构成任何的罪名起诉,就是他不可能绕过自己的女儿去单独起诉你。”

    李子浩已经心里有数了,他开口笑道:“谢谢田律师。”

    “我的咨询差不多就到这,如果真的被起诉并且要打官司,到时候还要麻烦您。”

    田晓光笑哈哈地站了起来,主动跟对方握手道:“没事,小事。”

    “如果您没有任何隐瞒对您不利的证据,就目前的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

    “哪怕是打官司,咱们胜算也高达九成。”

    “最后一成,可能是您女朋友的态度导致的变速,如果说她确实还喜欢您,并且不愿意跟你分手,那么我觉得她也不可能会说出对你不利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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