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猛滚烫的泪珠,簌簌地往下落,湮进了血色大海之中。

    他悬于道义圣光的阵法光圈之中。

    四周的风,吹动起了他的发梢。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旁侧,一只枯瘦纤长的手,递来了干净的帕子。

    陆猛侧目,满眼通红地看向了微笑着的夏明珠。

    “陆大哥,你的兰花帕子我收下了,若不嫌弃的话,我这帕子,你便留着呗。”夏明珠语笑嫣然,嗓音好听,带着点常年被瘴毒侵蚀的哑,病气的缠绕瘴毒的侵蚀,却未让她的眼睛混浊,依旧是炯炯有神的,好似陆猛年幼孤独的那个晚上,抬头看的天上星。

    这帕子很是普通,陆猛不知,对于夏明珠来说意义非凡的。

    大夏那样贫瘠的地方,能有这样的帕子,就已是十分的难得了。

    那是阿娘临终前交给她的。

    “小明珠,日后遇到心上人,送给他。”

    “帕上的明珠花,是大夏不夜的象征。”

    在大夏,少女遇到心上人,多是以帕子为定情信物。

    或是用帕子来试探。

    若对方收下,便是缘定天成,两情相悦。

    一旦婉拒,那便不能死缠烂打。

    “谢了,夏小姐。”陆猛接过了帕子,却舍不得拿来擦眼泪。

    他看了眼帕上的花朵,是从未见过的样式,便问:“夏小姐,这是什么花?”

    “希望之花,愿陆大哥的前程,光明璀璨,永怀希望。”

    夏明珠站在光阵之中对着陆猛笑,“忘了说,恭喜了陆大将,你是我见过,最英勇的男子,是弹琵琶最好看的男子。”

    那言简意赅的话语,轻而易举就撩拨了陆猛的心。

    丝丝缕缕的酥麻感,像是一只只蚂蚁趁人熟睡走过全身的皮肤,躁又难耐的。

    魁梧身形的一颗心如若小鹿乱撞,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三更时,黎明天。

    少女笑若风铃海儿。

    而后,她戴上了白如雪的斗篷,覆在了头顶,遮住了眉目,身形瘦削如竹又是那样的孤独,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要去远方的沙漠追逐着火烧云。

    “夏小姐。”陆猛喊住了她,“你,你要去何处?”

    “去大夏繁华处。”

    她不会为了一刻恍惚的悸动,而忘了光复大夏的使命。

    情爱焉能比国重?

    王朝需要一代代人的努力。

    谁又没有点遗憾?

    更何况。

    她是大夏的孤女,陆猛是界主亲封的镇海大将,原就是背道而驰的两条路。大夏有不成文的规矩,王朝内的孩子,不可与外族通婚。

    陆猛讷讷地望着夏明珠的背影,直到夏时欢从光阵的边沿,如在悬崖峭壁,背对着他散漫地摆了摆白手套泛着光的手,然后毫不犹豫地一跃而下,单膝跪地落在血海,起身踏步往前,走进了正在等候她的白袍军阵营。

    夏时欢说:“明珠,你能留下。”

    “留下成为他人的附庸品?”夏明珠反问。

    郡主沉默。

    夏明珠笑了笑,“我可不想用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与余生,去赌人性的良心。郡主殿下,明珠不是赌徒,不喜欢博弈,只喜欢脚踏实地的事。”她留下只能成为陆猛的附属品,乍见之欢并不等于久处不厌,她想成为一个能够不比镇海大将差的女子,情爱的天秤不该偏向任何一头,应当永远都是居中的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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