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很快就睡着了,连着忙了两天,一直都没停歇,比他们在里斯本开店都辛苦。
翌日天未亮,两人就起来了。只有一匹马,两个人都要去,闵悉说:“我去格林家借一下马车吧。”
云霁说:“不用借,你骑马,我走路。”
“哈?”闵悉以为自己听错了。
“正好我这几天都没练功,就当是练功了。你骑马,我一路小跑。”云霁把买菜的筐子背上,牵着马缰绳,“上去吧。”
闵悉看他完全不像开玩笑,知道他是认真的:“好吧,你要是跑累了,就换你来骑。”
云霁不置可否:“上马走了。”
闵悉翻身上马,云霁牵着马走在前头。马走得慢,云霁也走得慢,马儿小跑起来的时候,云霁也跟着一路小跑,总之就没落后过,看来身体素质确实不错。
他们离城市也就几里路远,这个距离对云霁来说确实不算远,他甚至都没怎么出汗就到了市集。
他们去的不是牛津街附近的集市,而是城市西边的集市,这个集市规模稍小一点,也很热闹,更多来自城郊的农民在这里卖菜。
除了常见的鸡鸭牛羊,也有一些狩猎到的兔子、野鸭之类的野味。闵悉来了灵感,买了一只野鸭,又买了只野鸽子,打算回去做个三套鸭。
闵悉爱吃鱼虾,在里斯本的时候是想吃就吃,但到英国后,就很少吃鱼了,因为英国人不爱吃鱼,集市上很少有卖鱼的。
虽然薯条和炸鱼是英国的国菜,但这个时候的英国人并不爱吃鱼,至少在伦敦,鱼就不是人们的首选,土豆更是还没开始种植呢。
他今天特意去寻找了一下鱼虾,居然给他找到了淡水鲈鱼,还是活的。闵悉干脆连鱼带桶都给人买了下来,里面一共有三条鱼。
鱼是买下了,可是怎么带回去是个问题。
“七哥,我们租辆马车回去吧。”闵悉说。
云霁说:“不用,我提着,就当是练功了。”
“你提回去?那多累啊!虽然确实不算重,但提这么远的距离,胳膊会酸痛的,还是叫辆马车吧。”闵悉坚持要叫马车。
云霁拗不过他,最后还是叫了辆马车送回家。一路上云霁骑马,闵悉坐车,结果马车夫赶得急,路又颠簸,桶里的水晃荡得厉害,不仅泼了很多出来,还把三条鱼撞得都翻起了白肚皮。
急得闵悉一个劲地叫车夫赶慢一点:“要是都死了,我还这桶做什么,不如直接就提三条死鱼回去,也不用坐你的马车。要是我的鱼都死了,我会扣车费的。”
车夫听到他的威胁,这才放慢了速度。
不过等回到家,三条鱼已经翻肚皮了,闵悉赶紧换了个大桶,给里面注入沁凉的井水,希望能够把鱼给挽救住,至少要撑到下午,鱼死得太久的话,味道就大打折扣了。
中午两人先吃了一条活力最差的鱼,清蒸鲈鱼是真的鲜。
云霁本来是不常吃鱼的,毕竟北方鱼少,后来到了里斯本,跟着当地人的食谱吃到了各种各样的鱼虾,还别说,海鲜是真的鲜,他也跟闵悉一样爱上了吃鱼。
中午两人总算又饱了一次口福。
吃过午饭,两人就开始准备晚饭,今天的菜单是烧鸡、三套鸭、红烧鲈鱼、酱牛肉、葱爆牛肉、红焖羊肉、芙蓉鸡蛋羹,再加上一道炒芝麻菜,主食是烤包子,甜品是奶黄包。
三点多的时候,兰登带着他的朋友过来了,比他计划的人要多一些,一共是七个人,其中就有昨天一起去伯爵府的凯恩。
七个人来了四辆马车,把院子停得满满当当。
兰登有些不好意思地和闵悉说:“比原来说的多了一个人,是不是要另外再加钱?”
闵悉摆手:“没有加菜,就不用加钱。”
“要是加菜呢?我担心您做的菜太好吃了,我们会不够吃。”兰登笑得露出了大白牙,为了晚上这顿饭,他中午就吃了一个煎鸡蛋,留着肚子吃晚饭呢。
闵悉笑道:“既如此,那就再加两道菜,加5先令吧。”
“好!”兰登倒是不小气。
闵悉便给他加了两道菜,清蒸鲈鱼和烤羊肉,当然烤羊肉并不打算做成烤串,只是用串烤好后再取下来,毕竟这些贵族可不是费尔南多,谁知道他们有什么讲究。
还好他们来得早,闵悉也有时间去准备新菜。
五点不到,菜就陆续上桌了。闵悉让他们一边吃一边等,菜是一道道上的,云霁负责给大家分菜,今天有几道菜都是整只做的,不帮他们分开的话,怕也不好吃。
第一道上的是三套鸭,闵悉和云霁都亲自来了。众人看见云霁手里端着一个大铜盆,里面一大盆汤汁泡着一只完整的鸭子,鸭子颜色黄黄的,看起来很寻常,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不由得抬了抬眉毛。
等云霁把盆放下的时候,众人才注意到,似乎不是一只鸭子,还有另外两个头,但只有一个身子,这吃法很奇怪。
闵悉向大家介绍说:“这道菜名为‘三套鸭’,把去骨的野鸽塞进野鸭肚子里,再塞进家鸭肚中。它的难度是今天所有的菜中最大的,下面请大家品尝。”
说实话,闵悉自己也没吃过三套鸭,只是看过它的做法和吃法,需要把它们都脱骨,把鸽子塞进野鸭肚子里,再把火腿塞入它们之间的缝隙中,再把野鸭塞进家鸭肚子里,然后用小火慢慢炖,待到三种肉全部软烂,这道菜才算完成,所需时长不会比烧鸡短。
他一解释,众人才知道这道菜的独特之处,原来竟是这么复杂的做法。
云霁按照闵悉的吩咐,拿着筷子将家鸭扒开,闵悉则用勺子将外面的汤汁舀入扒开的家鸭中,然后将汤汁又舀出来,分放在客人的汤碗中:“大家请品尝一下。”
众人看着碗里的一点点汤汁,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还是喝了,一种说不出来的鲜美直冲天灵盖,那种感觉仿佛到了天堂,每个人眼中都露出极其惊诧之色,鸭子原来能做出这个滋味!
云霁又扒开了第二层野鸭的肉,闵悉如法炮制加汤汁,然后舀出来分给大家。
这会儿大家迫不及待地喝了起来,比刚才的鲜美更甚,味觉简直达到了人生之巅,大家的头皮都麻了,这个中国人未免也太会做了吧,这是人能做出来的美味吗?
喝完汤之后,云霁帮忙将鸭肉扒开,分到各人碗中,闵悉说:“好了,品尝过它的味道,接下来就该吃肉了,大家请慢慢享用。”
众人已经品尝到过这道菜的鲜美,这会儿不用催促,就赶紧吃了起来,鸭肉肥嫩,而且还是完全无骨的,口齿留香,美味至极。
野鸭又是另一种不同味道的鲜香,还带了点火腿的熏香,令人印象深刻,最里层的鸽子肉极为细嫩,入口就能化开一般。
仅仅这么一道菜,兰登就觉得能值一英镑了。
凯恩叹息道:“难怪这里吃饭这么贵,这一道菜我感觉就值这个价了。吃了三套鸭,感觉人生没有白活!”
兰登得意地说:“没有令大家失望吧?”
“不失望,太值得了!谢谢你带我们来品尝这样的美味。”朋友们纷纷夸他的决定相当英明,感谢他带他们来品尝这样的人间至味。
三套鸭吃的是食物本身的鲜美,以及三种食材互相融合之后的特殊鲜美,所以第一道菜上的就是它,果然效果也非常显着,大家都纷纷被折服。
第二道菜上的是烧鸡,烧鸡吃的则是多种香料混合炖煮出来的味道,在原汁原味的三套鸭之后品尝,又迎来另一种全新的味觉洗礼。
总而言之,今天这桌客人都有种舌头终于发挥了本该有的功效。
吃完饭的时候,兰登突然叹息:“我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了。”
众人都惊讶地看着他:“为什么?”大家都很感激他请自己来吃这顿饭。
兰登哭丧着脸:“吃了这顿饭后,以后可怎么办?还能有食欲吗?”
众人闻言纷纷沉默了,是啊,没吃过这顿饭前,大家觉得吃饭就是吃饭,没太大的期待,也不会讨厌,可如今经受过中餐的洗礼,他们的心态还能恢复到从前吗?跟这顿饭比起来,以前吃的那真就是猪食。
凯恩说:“我有个提议,咱们可以轮流请客啊,不就是一英镑一顿吗?实在不行,咱们也可以凑钱来吃一顿。”
这个提议让大家精神一震,对啊,以后还可以来吃嘛,大家凑钱过来吃,或者发动身边有钱的人来吃,自己跟着过来蹭一顿也是不错的。
兰登眼睛一亮:“好啊,下一顿谁请?”
凯恩说:“下一顿我请吧。不过不能天天吃,隔几天吃一顿就好,常吃也没了新鲜感。”主要是贵,常吃也吃不起。
“谢谢凯恩!”众人道谢,“时间你来定吧。”
凯恩说:“那就三天后,咱们再来吃一顿!”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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