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告诉我,我们两个工作十几二十年,你一分钱没存下来。”

    瞬间,江擎的心拔凉拔凉的。

    他不反对谭孝红花钱,不反对谭孝红打扮,也不反对她回娘家,更不反对她补贴娘家。

    毕竟没有女人不爱俏,男人养女人天经地义。

    他亲妈也挺爱打扮的,刘瑶的穿着也不便宜。

    媳妇养的好,男人也有面子。

    而她娘家,也确实生她养她,她回报娘家也是应该的。

    但是任何东西都得有个度,得在自己能力范围内。

    他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一个月工资三十多,后面逐年上升,当副院长的时候,他工资已经逼近200块钱一个月了。

    他这么高的工资,谭孝红自己本身工资也不低,家里吃喝和养孩子请保姆的钱都是庄艳婷老两口掏的,逢年过节几个孩子也收了不少红包,全是谭孝红收的。

    江擎想着,再怎么都够花了。

    “我……”

    谭孝红憋红了脸。

    存款其实之前是有的,好几千呢。

    毕竟两人工资那么高,又工作那么多年,她再怎么能花,多少也能攒点。

    但是坏就坏在,她弟弟前两年惹了事,打死了人。

    对方张口就要好几千,不然就报公安,抓她弟弟去坐牢。

    她为了在娘家人面前表现,主动帮忙掏了钱,家里存款一下清空了。

    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几千块钱而已,就她和江擎一两年的工资,很快就赚回来了。

    问题就是,钱太不经花了,很难攒。

    她觉得自己也没买啥东西,就今天买件衣服,明天买双鞋,后天请娘家人去首都饭店吃顿饭,请侄子侄女看个电影买点衣服玩具,然后钱就哗啦啦没了。

    但是这东西都是必须买的,她堂堂一个护理科主任,总不能穿的太寒酸吧,总不能穿过季的衣服鞋子吧,总不能穿的还不如自己手底下那些护士吧。

    过惯了好日子,她是一点苦都不想吃。

    即便工作被薅了的那段时间,她还是要首都城最好的旅馆,天天下馆子,一天不吃肉就感觉哪哪都难受。

    “看来你确实是好日子过太久了。”

    江擎叹气。

    钱不花也花完了,他还能怎么办。

    男人养女人天经地义。

    谭孝红再能花,那也是自己娶的,只能认命。

    “你跟爸借点呗,现在买个房应该不贵。”

    谭孝红咬唇,终是开了这个口。

    被她连累,江擎副院长的职位被薅了,他现在的身份说好听点是外调,难听点其实就是下放。

    他现在的工资很低很低,可以说几乎没有,每个月就二十多块钱津贴。

    就这样,江擎还是每个月给孩子寄15块钱的生活费。

    当父亲,江擎确实没的说。

    当丈夫,其实他也没的说。

    “谭孝红,你脸皮可真厚。”

    江擎冷嗤。

    就谭孝红和江旭敏干的那些事,他家都不好意思回。

    还借钱买房。

    她真想的出来。

    难怪花钱那么狠,感情是想着有两个老人兜底呢。

    “我……我那不也是为了孩子,总不能让敏敏他们露宿街头吧。”

    谭孝红又拿孩子出来当借口。

    以前江擎疼江旭敏,这招屡试不爽。

    但是现在……

    呵。

    “那就露宿街头,我看她就是好日子过久了,该吃点苦头。”

    江擎想起那锅鸡汤就生气,看江旭敏的眼神冷的如同凝了冰。

    那可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一片心意。

    江旭敏竟然直接打翻了。

    也是来这边后,江擎才真正知道底层人生活有多苦。

    他不后悔来这里。

    可以的话,他想在这边多留几年,至少把镇卫生院搞好,帮助这边改善医疗条件。

    “爸,我和哥哥可以住校。”

    江旭清现在也很看不惯自家亲妈和妹妹的做派。

    农民伯伯种地多辛苦啊。

    人家自家孩子都舍不得吃的老母鸡,好心送过来,竟然打翻了。

    这江旭敏真的是……

    要不是对方是自己亲妹妹,江旭清都不想跟她说话。

    特别是想到江旭敏之前还想把小叔家的小妹妹丢火车站让人贩子抱走,江旭清对江旭敏更是同情不起来。

    太过分了。

    小叔以前对他们那么好,给他们买好吃的好玩的,带他们郊游、拍照、看电影。

    “那就你们兄弟两个回首都城住校念书,周末回奶奶那,你妈跟你妹妹留在这边。”

    “明天我就送你们回去。”

    江擎一锤定音。

    要不是考虑到两个儿子要读书,江擎才懒的管,爱住不住。

    “我不要留在这里,我要回……”

    江旭敏又想发脾气,扭头对上江擎那杀人的眼神,到嘴的话又硬生生噎了回去。

    江旭敏越是这样,江擎越想让她多吃点苦头。

    原本他是打算第二天就带他们回首都城的。

    但是一看她这样,江擎临时决定,一家子一块在这边过年,等开学再送江旭清兄弟俩回城上学。

    至于江旭敏,反正她在首都城也嫌弃别人对她指指点点,不肯上学,直接留这边上算了。

    “爸,我不想念书了,我想留在这当知青。”

    一直没吭声的江旭舟说话了。

    他今年16岁了,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了。

    他想像他爸和那些插队的知青一样,把青春挥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这片土地,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是像他妈一样,天天就知道跟那些女人攀比吃穿用度。

    “你疯了。”

    谭孝红炸毛了。

    首都城多少人为了逃避当知青花钱托关系找工作。

    江旭舟倒好,傻乎乎往上凑。

    高中都没毕业呢,就想着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知青。

    “你确定?”

    江擎意外看向江旭舟,面上的表情是欣慰的,庆幸江旭舟没长歪。

    “嗯。”

    江旭舟点头。

    谭孝红:“我不同意!”

    “爸……”

    江旭舟求助看向江擎。

    “为什么想当知青。”

    江擎没搭理谭孝红,看着大儿子开口。

    “人活着总要做点有意义的事吧,我觉得靠自己双手改变这片土地挺有意义的。”

    以前总听返乡的知青说乡下多苦多苦,他以为真的很苦。

    然而,自己亲自到这里后,江旭舟的想法变了。

    知青插队几年就叫苦连天,为了逃避下乡插队东躲西藏。

    然而,这里的农民伯伯一辈子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句怨言都没有。

    说到底,还是那些城里下乡的知青太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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