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废土没有傻白甜,我觉醒兽血后赢麻了 > 第五十三章 红色能源石
    白榆逗她:

    “那你是想留在这里了?”

    朴朴吓得赶紧摇头:

    “我没有!”

    “你们要是都走了,我一个人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白榆:那就一起走!

    朴朴走过去,抱住白榆。

    “谢谢你的善良。”

    “白榆姐姐。”

    “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背叛你。”

    “我发誓你永远都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

    这小丫头,好中二啊!

    不过,这话谁不爱听呢?

    白榆笑着摸摸她毛茸茸的头发。

    陈文恪还有别的担忧:

    “加入某公司组织的异能者小队?”

    “这不就跟雇佣兵一样吗?”

    “风险太大了。”

    陈森:爸爸,就算我们待家里,兽潮来了,依然是有风险的啊。

    陈文恪摇摇头:

    “那不一样。”

    “不当雇佣兵,危险来的时候可以躲。”

    “要是住了人家的房子,拿了人家的薪水,那不管发生什么危险,都得往前冲。”

    白榆:陈叔,您说得有道理,但是,那些大企业都在上城区。比起下城区来说,还是相对安全一点的。在这个世道,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

    陈森:姐姐说得对!

    陈文恪无奈地笑了:

    “我的儿子!”

    “你马上成年了,能不能不要一直做姐姐的应声虫?”

    “该有点自己的思想了。”

    陈森也笑了:

    “爸爸,正是因为有自己的思想,所以才做姐姐的应声虫了啊。”

    “我就是觉得姐姐说得都对!”

    陈文恪:其实我也觉得白榆说得对!

    白榆和陈森击了个掌。

    “呜呼!”

    朴朴也高兴地蹦蹦跳跳:

    “哦,我们能去上城区住了!”

    白榆竖起食指:

    “嘘——!”

    朴朴赶紧捂住自己的嘴。

    晚上临睡前,白榆看了眼空间,麦子又熟了。

    她收取了,又开垦了一块新地,然后把三块地全部种上了麦子。

    “喵~~!”

    狸花猫叫了一声,跟巡视领地的将军一样,绕着麦田昂首阔步地走来走去。

    一天多一块地,作物一天成熟一次,这真的很不错!

    白榆心满意足地准备睡觉。

    “叮,你的新朋友萨拉发表了新的动态,是否查看?”

    白榆点开了动态,只见萨拉发了两张照片。

    一张是她掌心向上,托着一颗红色半透明的石头,上面写着“红色能源石”。

    另一张是她做异能测试的截图,截图上赫然写着“你的异能等级已升级为sr级。”

    牛的!

    这世界竟然有红色的能源石!

    萨拉竟然也升级到sr级了!

    白榆打开排名一看,果然,萨拉的名字出现在了陈森的名字之后。

    她又返回去看萨拉的动态,看到她回复朋友们的话。

    原来今天她带人去追蓝脚鲣鸟,一马当先地往前冲,由于速度太快,她的队员们都没能跟上她的脚步。

    队员们自行返回a市,而萨拉误打误撞到了一大片毛犀角。

    这种植物生活在沙漠里,看起来像一颗颗海星,因此也有“沙漠海星”的美称。

    但事实上,毛犀角非常臭,而且是尸体腐烂的那种臭,这样就能吸引苍蝇来传粉了。

    萨拉见蓝脚鲣鸟的大部队已经跑远,就试着看能不能在毛犀角里找到好东西。

    她忍着腐臭剖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沙漠海星”,收获了一颗红色能源石。

    带回家经过再三确认后,她吃下了那颗石头,然后,她升级了,成为了a市第二个达到sr级别的异能者。

    幸运的人!

    或者说,幸运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一腔孤勇、逆流而上的萨拉值得!

    但是,还是有些后悔的,如果今天她也跟了上去,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拿到红色能源石,升级为sr级呢?

    那可是sr级啊。

    她斩了那么多的金钗寄生,也不过升级到了s级而已。

    只是,后悔有什么用呢?

    为打翻了的牛奶哭泣,只是增加自己的内耗而已。

    不想了!

    这事给她的唯一启示应该是即使进了季氏当“雇佣兵”,也不应该放弃去野外拾荒。

    那里有无限的风险,也有无限的惊喜。

    陈森发来了一条微信:

    “等到休假的时候,我们继续去拾荒吧!”

    他应该也看到了萨拉的动态吧?

    在白榆锁屏睡觉前,萨拉的那条动态的浏览量已经一万多了。

    毫无疑问,她会成为社交网络上新的红人,收获一大批粉丝。

    早上起来,白榆给季辰南的社交账号发去了信息:

    “合约的事什么时候聊?”

    季辰南秒回:

    “中午十二点,银汉琳琅餐厅,不见不散!”

    白榆皱眉,什么鬼餐厅,名字这么长!

    莫非是取自那句古诗“白榆花开银汉傍,千枝万叶垂琳琅”?

    都是很好的字眼,堆砌到一起感觉好奇怪啊。

    她把季辰南的话转给了陈森,然后起床漱洗。

    厨房里用来做麦芽糖的小麦泡的鼓鼓囊囊的,她又给喷了点水,然后从空间里拿出储藏的米,煮了点粥。

    即使她的动作很轻,但还是吵醒了朴朴。

    小家伙眯着眼睛穿衣服,眯着眼睛叠好被子,一根呆毛翘起来,迷糊又可爱。

    “朴朴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朴朴打了个哈欠:

    “不用了!”

    “早睡早起身体好!”

    没等粥熬好,陈森就来了,他送来了两个煎蛋,一碟小菜,一碟煎培根。

    “我爸说你这几天没时间去买菜,所以让我送点佐粥的东西来。”

    白榆竖起大拇指:陈叔大气!

    陈森笑了:

    “这是他自从站不起来后第一次赚“大”钱,就跟那些暴富的人心态一样,就想买买买。”

    朴朴:不要说陈伯伯坏话,他买买买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我们大家改善生活。

    白榆和陈森对视一眼,两人都忍俊不禁。

    白榆:我的天,陈叔厉害啊,这么快就有铁粉了。

    陈森:对不起,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说了。

    朴朴觉得孺子可教:

    “这才对嘛!”

    那小大人一样的口气,惹得两人再次笑了起来。

    距离去跟季辰南谈事情还有些时间,白榆决定带着朴朴去逛逛街,买几件衣服。

    她就只有身上这套衣服,都是晚上洗,白天穿。

    朴朴也好不到哪儿去,衣服几乎都是捡别人的,没一件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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