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废土没有傻白甜,我觉醒兽血后赢麻了 > 第二百七十六章 去森林的尽头
    他们离开了村子,走进了森林。

    这里树木高大,树下比较空旷,没有杂七杂八的灌木,只有如茵的草地。

    往前一直走,就渐渐离开了人群,草地上的小浆果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

    白榆认出了树莓,摘了颗尝尝。

    味道真的不错,绵软,甜中带酸。

    诗逸也摘了一颗:

    “老大,这真的能吃吗?”

    “不是说越鲜艳的果子越有可能让人中毒吗?”

    白榆一颗颗地摘下来往嘴里放,还顺手喂了陈森一颗:

    “这个真可以吃。”

    “树莓,树莓你们不知道吗?”

    “a市的超市里有卖的,我给你们买过。”

    “不过这种现摘的味道,可比超市那种打过防腐剂,放了不知道几天的人工树莓好太多了。”

    诗逸:都喂森哥吃了?那我就放心吃了。

    欧仲文:啊?这就放心了?万一榆姐是金莲呢?大郎,来吃树莓吧!

    白榆做了个呼他一巴掌的动作,欧仲文捂脸:

    “啊!”

    诗逸:欧仲文你不吃吗?那我们就要吃光了。

    她说着话,手里一点都没闲着,以惊人的速度摘树莓,然后放嘴里。

    欧仲文目瞪口呆:

    “这速度!厉害啊!”

    “诗逸你前世该不会是个小偷吧?”

    诗逸可不会惯着他,一脚就踹他屁股上了。

    欧仲文捂住屁股,一脸委屈:

    “怎么了?”

    “只有小偷有这样的身手啊。”

    “我这夸你呢。”

    白榆:捡好听的夸好不好?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

    欧仲文:不是我的问题,是诗逸的问题。

    诗逸:去死!

    陈森:你这叛逆期怎么这么长?听过一个故事吧?据说当年对诗的时候,朱允炆对的是“雨打羊毛一片毡”,而朱棣对的是“日照龙鳞万点金”。虽然都没有错,但意境差太远了。因此,朱允炆就不被老皇帝喜欢了。

    欧仲文苦着脸:

    “即使我也说日照龙鳞万点金,也没人喜欢我。”

    白榆:你都没说,怎么就知道结果了?既然不喜欢现在的状态,为什么不尝试改变啊?

    欧仲文:尝试过,但是失败了,而且失败的很惨烈,于是,我决定了,兽人永不为奴!

    他振臂高呼。

    其他三个人都被吓了一大跳。

    陈森拧他耳朵:

    “要死啊,这么大喊大叫的。”

    “万一把森林里的怪物给招来了怎么办?”

    欧仲文摘了颗树莓放到嘴里:

    “嗯,好吃。”

    “森哥,别紧张。”

    “该来的都会来,不该来的不来。”

    “就我这吱哩哇啦叫几声,影响不大。”

    “如果真有怪物,闻着味儿就来了。”

    陈森难得的认同了他一次:

    “也对!”

    诗逸:但是还是别吼了,我怕。看了那部电影,那部叫什么来着?哎呀不重要。总之就是主角团战胜了反派,欢呼着离开。他们的声音导致雪崩,一群人全被压在雪下面了,无一生还。这是我看过最让人无语的结局。那么牛的主角团,死于没常识。

    欧仲文:好的,为了让你安心,我保证不吼了。

    四人美美吃了顿树莓,再次出发。

    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见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没有特别的植物,没有怪物,没有人,什么都没有。

    难怪探险小队的人说来这里根本不是冒险,是户外徒步,游山玩水。

    在夜幕降临前,他们找了块空地,把帐篷扎好。

    陈森找来了一些枯树枝,燃起了一堆篝火。

    白榆猎到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她跟诗逸拿到了溪水边,去掉内脏,兔子扒皮,野鸡用黄泥裹住,看起来跟叫花鸡一样。

    诗逸两手拎住野兔的后退,让白榆能够顺利把皮剥下来。

    她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

    “呜呜呜,兔兔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

    白榆:小样儿,一会儿别流口水,我就封你为“爱兔兔大使”。

    她们把处理好的叫花野鸡和野兔拿了回去。

    欧仲文搭好了烤架,将兔子架上去烤。

    陈森把一根削尖的木棍伸到火堆中间,拨开燃烧的树枝,留出了一点空地。

    然后,他用手中的木棍挖出一个坑,将叫花野鸡放进去,盖上了一层土,又将刚才拨到了一边去的燃烧的树枝拨到埋着叫花野鸡的地方。

    四人吃了点自带的压缩饼干,闲聊了一会儿,就闻到了兔兔的香味儿。

    诗逸不争气地咽了口水,“咕咚”。

    声音比较大,她自己都有些尴尬了。

    白榆抿嘴笑:

    “兔兔可爱,加了椒盐的兔兔更可爱,对不对?”

    诗逸:嘿嘿,中午就吃了点压缩饼干和浆果,馋肉了。

    陈森拿出小刀,将兔肉一块块割下来,递给了每个人,然后拿出椒盐瓶,给他们每人都撒上了一点。

    诗逸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烫得直吸气。

    白榆:哎呦,慢点儿。这么大一只兔子呢。

    诗逸大嚼着兔肉:

    “天呐,太好吃了!”

    “比咱们昨晚烤的还好吃。”

    “好奇怪哦,昨晚兔子也是榆姐你收拾干净的,烤的人依然是森哥,为什么今天就分外美味呢?”

    欧仲文:因为你今天比昨天饿。

    白榆:这个回答真扫兴!但是好像是事实。

    诗逸却不想接受这样的事实:

    “肯定是因为森林深处的兔子的肉比森林边缘的兔子的肉好吃。”

    “而且,兔子肉不是用泉水洗的吗?这里的泉水肯定更清澈啊,毕竟远离人群。”

    “人类就是有本事把所有的东西都给污染了。”

    白榆:嗯,也有道理。

    欧仲文:榆姐你这墙头草!

    白榆:事实就是都有道理啊。

    四个人很快就将兔子肉给吃光了,然后把骨头丢进火里。

    陈森拨开火堆,挖出了埋在里面的野鸡。

    “把这泥壳掰开,就能把野鸡毛也带走,咱们就得到了干净的,可以直接吃的野鸡了,对吧?”

    欧仲文伸手去摸,被烫得一下子缩回了手。

    陈森将那圆圆的一大块黄泥拿了起来,掰开,黄泥壳连带着野鸡毛被扯了下来。

    他将黄泥壳给扔掉,手中剩了只卖相不错的野鸡。

    欧仲文赞叹:

    “森哥真是无情铁手啊!”

    “同样是人,怎么你就一点都不烫呢?”

    诗逸:同样是人,怎么你跟森哥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欧仲文:诗逸,如果有时光机,你知道我最想回到什么时候去吗?

    诗逸: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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