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两日,风平浪静,无事发生。
顾一笙找了份工作,由余晚舟介绍,进入宋氏集团,做秘书一职。
上司宋时君,留学归国,回春城接手家族生意。
任宋氏集团总裁一职。
“时君,这是我跟你提过的顾小姐,顾一笙。别看她年纪小,但经验足,之前任厉氏集团第一秘书,很能干。”
余晚舟身为中间人,控全场,言谈举止都格外有范。
顾一笙不怯场,主动介绍自己:学历,经验,以及个人入职想法等,侃侃而谈,给宋时君留下一份好的印象。
落花时节又逢君。
宋时君取名文雅,也人如其名,戴一副眼镜,姿态俊朗,文人气质。
拇指间,一枚玉扳指,应该造价不菲。
西装裤腿笔直垂落,不染尘埃,是一种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的状态。
听得顾一笙介绍完自己,他转头去看余晚舟:“余先生,我们在国外,虽说有国人之宜,也算是有交情。但回了国外,便要亲兄弟,明算帐。这位顾小姐,跟你什么关系?”
他在打听底细。
余晚舟不瞒,这事瞒不住,宋家也有手段,稍稍打听,便知晓。
“跟我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情谊。”
“你女人?”宋时君挑眉,问得直白,余晚舟忙摇手,“不是,算是一个邻家小妹妹,关系也算是亲近,等同自家人。”
哦!
这样也便明白了。
宋时君点点头,打量顾一笙,顾一笙穿着大方,冷静。
职场讲究精英,不讲究乖巧,她今天妆容显凌厉,穿着也干练,看起来不好惹,宋时君很满意:“实习期三个月,月工资一万五。同意的话,即刻入职。”
一万五,不少了。
做为一个实习生,也可以了。
顾一笙同意:“宋总,以后请多多指教。”
她弯下腰,胸前白t微微落下一个弧度,宋时君眸光半眯,慢悠悠说:“放心,会的。”
顾一笙知趣的起身,站在一边做透明人。
余晚舟与宋时君又谈几句,便愉快的结束了这次谈话。
离开时,跟顾一笙道:“如果觉得不满意,随时可以走。受了委屈,也可以找我,我跟宋时君去谈。总之一个意思,要好好的。”
余晚舟的苦口婆心,她懂。
眼下,她与厉南城闹翻,便等于彻底断了生活来源。
檀欢离开精神病院后,把房子占了,所有的钱财也霸了……现在,她几乎便是身无分文。
借吗?
也不是借不到。
但是,她不愿意再麻烦他们,更不愿意去当一个蛀虫。
余晚舟,言怀安,还是小叔……他们都是对她最好的人,她不能把这份好,当成理所当然。
人活着,总归还是要靠自己,接济永远不可能长久。
“好,我会的。晚舟哥哥,这次谢谢你。等回头,我发了工资,请你吃饭,你别推辞。”
“推什么推,你呀,工资还没到手,就想到怎么花了……来,这张卡你先用,救急。等你发了工资,再慢慢还我,算你借我的。”
一张卡放到她掌心,她原本不想要,可考虑一下,还是收下了。
的确,她目前还需要一个住的地方。
拖着不大的行李箱,她去找了一间便宜的酒店,打算先住一晚上,明天再找地方租房。
但让她没料到的是,酒店一看她的身份证,纷纷都说客满。
一家这样,两家这样,三家都是这样的话……顾一笙便知道,她今晚上,不可能找到地方住了。
她考虑一下,带着行李箱,去了广场。
广场上有木制的景观亭,景观亭可以休息,可以避雨,只除了四面漏风,没有遮挡,用来休息也是可以的。
还好现在初秋,晚上也不太冷,顾一笙打算凑合一下,明天就去宋氏报道。
木质的长凳上睡到半夜的时候,她感觉脸上湿漉漉的,像是有虫子在爬,又像是在下雨。
下雨?
她一惊,猛的清醒,睁眼看到一个满脸兴奋的流浪汉正把嘴巴贴过来,伸着舌头在舔她。
她尖叫一声,抓起手机,砸向流浪汉。
就这么巧,流浪汉被她砸破了头,也惊着了不远处一对正在接吻的小情侣。
小情侣看着出了事,不敢见义勇为去招惹流浪汉,又生怕她受伤害,打了报警电话。
后半夜,顾一笙是在派出所渡过的。
警察问明情况后,把流浪汉训斥一顿,打算问清身份,便送其回家。至于顾一笙,警察让家人来接她。
“我没有家人了。”她低声说道,手机里存着檀欢的电话,可檀欢……不会来接她。
警察放下笔:“总得有朋友吧?”
朋友倒是有。
可是,还要麻烦言怀安吗?
顾一笙摇摇头:“太晚了……”
但她没料到,还是有人来接她了。
意料之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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