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我的父亲,母亲 > 第68章 在重庆的日子里
    父女俩回到了舅婆家,任惠夫妻俩也在。原来任惠一家一直和老太太生活在一起,只是晚上不住一起而已。

    因为任惠还有一套房子离这不是太远,那是一套单元房在二楼,条件比老太太这里好。

    但是不适合老太太住,因为出行不方便要爬很多石梯才能到。重庆是座山城很多地方都是爬梯子而上。

    而且年轻人也不喜欢和老年人住一起,因为生活方式不一样。况且任惠是女儿,岳母也不可能住到女婿家去。

    宋哲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在家里任惠从来没有做过一顿饭,也没有洗过一个碗。这些家务一直都宋哲干的,宋哲的厨艺非常好,而且他特别爱做饭。

    每天中午宋哲夫妻俩都会准时到岳母家中做饭吃,女儿宋林只要不上班也会跟妈妈一块到外婆家吃饭。晚上也是宋哲下班回来做美味的晚餐给这一大家子人吃。

    宋哲真不愧是一个难得的好男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不但有事业而且还是一个大暖男,将老婆女儿宠上了天。

    父女俩到家,宋哲已将饭菜做好。舅婆叫大家洗手吃饭,然后大家坐下来吃午饭。兰兰觉得表姑父炒的菜特别好吃,宋哲有洁癖见兰兰挑菜的时候袖子差点碰到菜盘了。

    于是很礼貌的告诉兰兰夹菜的时候手要拿高一点不要让袖子碰到菜了。兰兰马上将袖子卷了起来很小心的夹着菜。

    吃完饭以后,任惠问凯文什么时候回去。凯文说明天早上就回家,住在舅妈家不方便,家里还有事想早点回。

    任惠告诉凯文孩子放在这让他放心,只是让兰兰陪老太太买买菜,干点简单的家务不会太累。

    等兰兰满了十八岁就给她找工作,不会让她一直陪老太太。凯文点点头,其实对于将年幼的女儿送来这里,凯文心里也有一些愧疚,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对不起女儿。

    凯文告诉表姐其实女儿学习非常好,都是自己没本事供她上学才会这样!任惠当然清楚表弟的为人,不想多说什么。

    晚上舅妈知道凯文明天一早就要走拿了二百元钱给凯文,舅妈告诉凯文一个月给兰兰二百块的工资一直到十八岁。

    兰兰知道爸爸明天就要回家了,心里很难过,因为她知道爸爸一走,她就算是寄人篱下了。从明天开始自己就要看别人的脸色生活了,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家。

    凯文看出女儿有点不开心,悄悄从兜里拿了五十元钱给女儿。然后告诉兰兰如果老太太要是对她不好就叫兰兰坐车回去。

    兰兰将爸爸给的五十元钱紧紧的捏在手里,她不知道爸爸走了以后她应该怎样面对这些陌生的亲戚和陌生的环境。

    第二天早上爸爸天不亮就拎上行李走了,兰兰捂在被窝里偷偷的哭了。舅婆规定兰兰七点钟必须起床,起来之后第一件事是先去小便,小便完了之后再将裤子穿好。

    如果要上大厕得跑到十几米远的公厕去上,住在这上厕所是很不方便的。上完厕所之后,兰兰得赶紧刷牙、洗脸、梳头。

    洗漱完毕之后,兰兰每天都得将家里所有家具全部从头到尾擦一遍。擦完灰以后,然后就是拖地。

    打扫完卫生之后,这时候老太太才起床,兰兰得负责将被子叠好放整齐。爸爸走了以后,兰兰每天晚上就睡在沙发上。

    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将被子铺到沙发上,到第二天早上再全部收起来。每天早上打扫完卫生以后,兰兰就要为老太太准备早餐。

    重庆人早上爱吃泡饭,这个泡饭是用前一天晚上剩的肉汤将前一天剩的米饭煮到一起吃。兰兰非常讨厌吃泡饭,但是又不敢说,这可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舅婆有时候会买点豆浆和糍粑当作早餐,对于糍粑兰兰还是很喜欢吃。但是舅婆很少买,有时候舅婆自己也不吃泡饭,但是却叫兰兰必须吃。

    每天早上吃完早餐以后,兰兰将碗筷洗完后就要陪老太太上街去买中午和晚上的菜。

    菜买回家以后,兰兰要将菜按老太太的要求摘好,用水泡个半个小时以后再洗干净。然后在老太太的指挥下将肉和菜全部切好,配好等宋哲回来炒。

    米饭由兰兰焖好,菜他们是从来不让兰兰炒的。因为舅婆家吃饭很讲究,怕兰兰炒的不好,最主要是每顿的饭菜主要是为宋林而做的。

    一个月下来,兰兰已被舅婆调教的菜切的又好又快。兰兰现在知道每一种菜是卖多少钱一斤,什么样的菜该买,什么样的菜不能要。

    割肉的时候也知道哪块肉好,哪块肉不好这些兰兰现在全都知道。都是舅婆教的,炒什么菜该配什么料,每一道菜的切法也不一样这些兰兰都一一学会了。

    每当看见表姐宋林回来了,被一家人宠成公主的样子都让兰兰可望而不可及。作为比宋林小三岁的自己却要干很多的家务活,而且还没有人疼。

    兰兰觉得舅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孩来对待,因为舅婆对宋林姐姐的那种疼爱从来没有用到自己身上。

    宋林从小就是被娇惯着长大的,从小是跟着外婆长大。一直都是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由于计划生育家里就生了这么一个女儿。

    不但是外婆宠着,父母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宋林没有考上大学,但是家里让她上的旅游学校。由于长相出众,身材高挑,专业水平又好,宋林的英语可是六级以上的水平,所以一毕业就被扬子江这样的外资企业给录取了。

    宋林一上班工资待遇就很高,好像一个月有两千多,在九八年的时候这可是高薪啊。那时的空姐工资也才一千多,这就是为什么当时宋林当初考上了西南航空公司的空姐都没去的原因。

    在扬子江上班每天接触到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以宋林的美貌与才华追她的男士可不少。

    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宋林只带回家了三个人,一个是美国的高先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美国人。身高一米九长得也很帅,每次来中国都不忘来看看宋林,经常请宋林去高档餐厅吃饭,还来外婆的筒子楼看望过外婆。

    宋林对高先生的印象是很好的,第二个带回家的人就是一个台湾人是一个政客。这个台湾人兰兰见过,长得胖胖的不是很帅。

    也是来舅婆的筒子楼来看望舅婆的,这个台湾人买了一盒金耳环送给宋林。兰兰见宋林姐姐打开盒子看过,里面有十对耳环,每一对都十分精致。

    还有一个就是重庆人是给某大领导开车的,是一个十分帅气的小伙子,个子也十分高大。也是和宋林一起回家看老太太。

    但是这三个人都不是以男朋友的身份带回家的,只是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来家里看望外婆。

    因为宋林觉得自己才十九岁还小,根本就不着急找对象。而且宋林姐姐曾对兰兰说过这几个人都还并未达到她的要求,宋林的眼光很高。

    她想找一个既有钱而且也要又高又帅,而且还得有地位。兰兰特别羡慕这个姐姐,上天不但给了姐姐美丽的容貌,还给了她优越的条件,无论哪里都是不可挑剔的。

    而自己是一无所有,上天真的很不公平,为什么不能分一下呢,把好的东西全给了一幸运的人,把不好的东西全给了一个苦命的人。

    宋林姐姐一支口红都是一千多的,背上背的那个小背包都买成一千八。那个小背包兰兰和父亲在大都会见过,一看都是高档货。

    姐姐从头到脚都是一身名牌,兰兰天天忙里忙外一个月只能赚两百元钱,要赚半年的工资才能买得起姐姐一支口红。

    一次宋林非要拉着兰兰一起去逛街,在大都会里面宋林看上了一件深蓝色的长袖衬衣。试了试非常好看,姐姐不愧是个美人胚子。

    那件蓝布衬衣很简单,不带任何装饰,可穿到宋林身上就是那么好看,显得宋林的皮肤更白了。宋林的皮肤像妈妈白得晶莹剔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连一个斑点一个痣都没有。根本不需要打粉底,眉毛如弯月一般自然。

    虽然眼睛是单眼皮,可并不影响一点颜值,眼睛是丹凤眼,虽然不是双眼皮但是眼睛却并不小。鼻梁又高又挺,整个五官是非常精致的,搭配的非常好。

    姐姐站在兰兰面前,宛如落入人间的仙子一般,就连兰兰这样的女生都看入迷了,就更别说男生们了。

    这件蓝布衬衣二百八,姐姐毫不犹豫的就付款买了。兰兰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买这件衣服。

    在姐姐面前兰兰显得特别的卑微和渺小,兰兰很多时候不太愿意和姐姐一起上街。

    但是,宋林很喜欢这个温顺的小妹妹,并没有因为兰兰是农村的而嫌弃。常常爱带这个小妹妹出去玩。

    宋林觉得外婆对这个小妹妹有点苛刻,在妹妹这个年纪本应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本应是在学校里念书的年纪,而妹妹却已经在为生计而奔波了。

    在这个家里姑姑们对兰兰还是非常好的,任惠经常带兰兰去家里洗澡。还叫兰兰将自己打扮打扮,这个年纪本应该是女孩子爱美的年纪,可姑姑感觉兰兰并不阳光,看着有些忧伤。

    姑姑送了兰兰一根装饰项链,兰兰很是开心。可戴了一段时间后,兰兰发现脖子痒,皮肤过敏,兰兰就不再戴这条项链了。

    宋哲对这个小姑娘也很好,觉得兰兰不爱说话很腼腆,但是很听话。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叫兰兰吃。

    兰兰来了一两月了,只见过大姑姑和表叔还有就是这个家里这个姑姑了。大姑姑是小学教师,第一次见大姑姑是在爸爸回家后没几天。

    大姑姑隔三岔五的会回来看舅婆,姑姑曾带兰兰去家里玩,第一次去姑姑家是舅婆带自己去吃饭。

    姑姑曾经是重庆市人大代表,在姑姑家客厅里挂着一张大照片是姑姑去北京开会的时候和邓小平爷爷的合影。

    无论是谁来家里,姑姑都会很骄傲的让别人看这张照片。兰兰也不例外,一去就被姑姑拉去看照片,兰兰觉得姑姑很了不起,居然能见到邓爷爷。

    大姑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开了三家公司很有钱。大表哥离过婚,又娶了一个同样是二婚的老婆,那个女人很漂亮长得像明星似的。

    大表哥家有三个孩子,有一个是前妻生的,离婚是因为之前那个表嫂不孝顺,现在娶的这个对父母格外好。但是这个女人带了一个女儿过来,后来又为表哥生了一个儿子。

    别看大表哥生意做的大,其实他并没有什么文化。大姑的小儿子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非常好,小儿媳妇是一家银行的主任。

    小儿子只生了一个女儿,那个女儿曾经动过大手术花了二十多万。是在一岁多的时候误喝了爷爷放在厨房的琉酸,而导致食管被全部切除才保住了小女孩的命。

    虽然命是保住了,但是如今每次在睡觉前两个小时是不可以吃东西的,否则会造成食物倒流。

    大姑家常年都请有保姆,屋子里铺的全是地毯条件比舅婆住的筒子楼好一百倍。

    表叔家兰兰没去过,住的有点远。但是见过表叔表婶,都十分热情。表叔前些年因赌博将房子和车子都输光了,如今不赌了和表婶一起经营着一家服装厂,听说开了十几家连锁店。

    表叔和表婶只生了一个女儿,听说长得比宋林姐姐还要漂亮是学舞蹈的,现在在任蓉的飞机场上班。兰兰一直未见过,另外两个姑姑一直没有回来过。

    听说那个小姑姑在深圳大学教舞蹈,小姑父是一个钢琴家在深圳大学当教授。小姑姑有一个女儿已经二十岁了也在深圳大学当钢琴教师。

    另一个姑姑就是对爸爸最好的那个姑姑任蓉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未回来,兰兰也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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