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蛋:为什么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毛蛋:
“可是宿主。
你明知道他是奔着钱来的。
为什么还要给他?
你给了他,不就如了他的愿了吗?
那你多吃亏啊?”
什锦:
“哟。
这回你终于也觉得我会吃亏啦?
我还以为你会说。
那么好看的少年郎。
又跟我同居了这么久。
从我这儿拿点儿报酬是应该的呢。”
毛蛋:同居是这么用的吗?
毛蛋:
“宿主,我不明白。”
什锦: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谁让本小仙女有钱呢~
他需要钱我就给他钱呗。
反正咱留着也没啥用。
任务做完咱就走了。”
毛蛋:哦,有道理哦!
它一下子就释然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
它总觉得它的宿主没说实话。
至少,没有完全说实话。
它看不透它的宿主。
好吧,也有可能是因为它不是人。
理解不了人性。
当孟琅再次见到什锦的时候。
恨不得转身就走。
因为她破天荒的穿了一条裙子!
怎么说呢!
那感觉就好像是!
她坐在了一口腌酸菜的大缸里!
其实不光孟琅这么觉得。
出门的时候,毛蛋也询问过什锦同样的问题。
宿主,咱就是说,这裙子咱就非穿不可吗?挺丑的。
但什锦不觉得丑。
反正她觉得她的小裙子挺好看的。
丑也是她丑!
关她的小裙子什么事?
什锦昨天熬夜了。
这让她本就丑的脸上,又多出了几颗冒白尖的痘痘。
黑眼圈也跟刚被人揍过似的。
孟琅有些后悔让她跟着回家了!
她可真是让人惊喜啊!
每次都能营造出一种新的丑法!
识海里的毛蛋:
“宿主,我看男主的表情,好像是在嫌弃你的长相丑。”
满不在乎的什锦:
“丑就丑呗,反正恶心的是他,我自己又看不见~”
二人就这样一路开车回到了孟琅的老家。
他的老家在渝村。
是一个有些贫穷的小山村。
孟琅在农村里名声很高。
因为他的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
听说他考上大学那年。
村里还集资了五千块钱给他上大学呢。
他是个懂感恩的。
这不,这次回来还给全村都带了礼物。
除了钱是什锦花的。
东西是什锦选的。
搬上车的是什锦以外。
剩下的都是孟琅做的。
孟琅的父母看见什锦以后,很是开心。
特别是孟琅的母亲。
一看见什锦,就立马接过了她手中的各种礼品。
然后就高兴地领着孟琅进屋了。
什锦笑的很开心。
跟在他们一家人的最后头。
然后孟母就带着她下了菜园。
说是要摘一些菜晚上做。
然后什锦就穿着她心爱的白色小裙子。
在菜园里,“顺便”跟孟母干了一天的农活。
什锦笑的很开心。
晚上的时候。
孟母说家里有规矩。
女人不能上桌吃饭。
而且要吃,也得等到男人们都吃完以后。
男人们吃完以后,她们才能把剩菜剩饭端下桌。
然后在厨房里关上门吃。
什锦特别赞同孟家的家规。
做饭的时候不但特别认真。
而且收拾碗筷的时候也抢着干。
特别是在厨房里吃剩菜剩饭的时候。
还一直跟孟母说男人们都不容易。
平日里在外面受苦受累受委屈的。
在家里就应该受到女人的尊敬。
孟母听的很舒服。
还直教育她以后孩子也得生个儿子。
要是怀的是小女娃的话。
一定得打掉,不能留!
什锦非常赞同。
也觉得女娃娃没什么用。
就是赔钱货!
不像儿子。
不但能成为家里的顶梁柱。
还能给父母养老送终!
女娃娃那嫁人了就是是外姓人了!
都不能埋进祖坟的!
孟母直夸她懂事。
然后孟母又提到了关于结婚以后财产的事情。
什锦想都没想。
就说那肯定是交给孟琅啊!
男主外女主内。
女人要钱干什么?
女人就应该无条件奉献自己的一切!
自己的就是丈夫的!
连自己的所有权都是丈夫的!
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就更不用提了!
孟母听完那叫一个认可!
直夸什锦以后一定是个旺夫旺子的好媳妇。
什锦得到了孟母的肯定。
笑的更开心了。
不但如此。
她还三句话不离孟琅。
把一片深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任谁看了都觉得什锦不但是个恋爱脑。
而且还是个脑残。
被孟琅拿捏的死死的。
接着大家就开始私下里恭维起了孟琅。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
孟琅才会看什锦顺眼一点儿。
也才会对她稍微和颜悦色一点儿。
晚上的时候,什锦睡在了一间很破的屋子里。
因为她跟孟琅还没结婚。
孟母说他们睡在一起不合适。
而自己晚上还要照顾孟琅的父亲。
也不能跟她一起睡。
所以她得自己睡。
什锦乐不得呢。
于是。
什锦当即就表示了:
自己虽然很爱孟琅。
但是也是一个非常有家教,守规矩的女孩。
她表示。
直到现在,她和孟琅都还只停留在牵手的阶段。
她觉得女人一定要保持贞节之身。
并把贞操留在结婚以后。
如果一辈子不结婚,那就得留一辈子!
孟母听完以后对什锦更加顺眼了。
不过当然。
是顺眼,不是看的顺眼。
虽然什锦的言行举止和思想觉悟方面。
都很符合孟母的期望。
但她长得太丑。
所以哪怕她身上全是优点。
孟母也觉得她配不上自己的儿子。
晚上的时候什锦很痛苦。
因为屋子里没有蚊香。
她被蚊子叮的身上至少二十几个包。
可第二天早上的时候。
她却发现。
只有她自己身上有包。
而孟琅一家身上却都干干净净的。
这时候她才知道。
哦,原来他们家也不是没有蚊香的。
只是自己那屋没有而已。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
依旧笑的很开心。
就好像能用自己的血饲养孟琅家的蚊子。
是一件特别值得且荣耀的事情。
由于孟琅工作的关系。
他们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就得走了。
临走之前。
什锦还帮着孟母劈了一上午的柴。
走的时候又给孟母塞了一万块钱。
她说她手头现在也没有钱了。
这一万还是借的。
但是她能挣。
回去以后她就挣钱还人家。
叫孟母千万收下。
因为这是她的心意。
而且这也是身为孟琅未婚妻应该做的。
孟母原本就没想过要拒绝。
再加上什锦的一番场面话。
当下就开开心收下了。
不过收下以后她还不忘嘱咐什锦。
叫什锦回城里以后,得多挣点儿钱。
千万别让孟琅一个人太辛苦。
什锦开开心心保证,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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