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八零年代:我甩了渣夫,嫁军官 > 第108章 见义勇为的人
    原本就是一个告别吻,却点燃了陆霆坚心里的火焰。

    他一把搂住林清雅,加深了这个吻……

    “真想把你揣进口袋里,走到哪带到哪。”陆霆坚低哑着声音。

    林清雅娇嗔地,瞪了他一眼。

    陆霆坚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林清雅心里甜滋滋的。

    这就是感情升温的热恋期呢,时不时的想亲亲抱抱。

    随后,林清雅去比赛会场那看了一下。

    正在搭建。

    今天是9月3日,她来的比较早的一批。

    来得早也无妨,就算是出来旅游散心了,顺便看看这边的风光,再看下有什么商机。

    林清雅漫步在八十年代的辽省街头,街道两旁是低矮的砖瓦房。

    街边的小摊贩操着一口地方话,热情地吆喝着,卖着糖葫芦、烤地瓜……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香气,带着一股浓浓的生活气息。

    林清雅背着小挎包,手里拿着她的单反相机,看到有意思的景致,就停下来“咔嚓”一声,记录下这时代特有的风景。

    路过一家商店,斑驳的橱窗里摆放着搪瓷杯、解放鞋、老式收音机,展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

    继续往前走,店铺渐渐多了起来,服装店、钟表店、粮油店……应有尽有。

    她走进一家服装店,发现衣服款式没有南方的时髦,大多是颜色暗沉的中山装、列宁装,还有一些厚重的棉衣毛衣。

    毕竟这边冬天来得早,已经开始准备过冬的衣物了。

    林清雅逛了一圈,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件红色的毛衣,款式虽然简单,但颜色鲜艳,她很喜欢,便买了下来。

    走出服装店,她又走进一家小商品店,琳琅满目的商品,让她眼花缭乱。

    最终,她挑中了一个绣着牡丹花的红色小布包,和她的红毛衣相得益彰,显得格外洋气。

    “这姑娘长得真俊,穿得也时髦!”

    “看着像是外省过来的。”

    听到路过的行人说话,林清雅并不在意,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经五点多了,肚子也开始咕咕叫,她决定先找个地方吃晚饭。

    “前面应该有个国营饭店,去看看。”林清雅心想。

    突然,她感觉手臂被人猛地一扯,还没反应过来,手中的单反相机就被抢走了。

    “我的相机!”林清雅惊呼一声,抬头一看,一个穿着花衬衫、喇叭裤,头发留得老长的年轻人,正飞快地朝前跑。

    林清雅也顾不得害怕,拔腿就追了上去,一边追一边大声喊:“抢劫啊!抓贼啊!”

    “别多管闲事!”抢劫犯恶狠狠地瞪着路人。

    路过的人纷纷吓得避让,生怕惹祸上身。

    “我的相机!”林清雅还在奋力追赶,眼看抢劫犯就要跑到马路对面。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抢劫犯面前。

    “砰!”男人长腿一伸,将人绊倒在地。

    “哎哟!”抢劫犯痛呼一声,挣扎着爬起来。

    “还敢跑!”男人低吼一声,一脚踩住那人的后背。

    “啊!”抢劫犯再次惨叫,试图反抗。

    “小心!”看到抢劫犯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林清雅吓得花容失色。

    男人眼眸一凛,动作快如闪电,一脚踢飞尖刀后,毫不留情的踩住那人的手。

    “啊啊啊!”杀猪般的惨叫声响起。

    林清雅惊魂未定,看着眼前这一幕,心脏砰砰直跳。

    男人制服抢劫犯后,对着身后的人说:“报警。”

    林清雅这才发现,他还有随行的人。

    她运气真不错,碰到了一位见义勇为的人。

    这男人二十七八的年纪,身形高大,像一座巍峨的山峰。

    他穿着灰色呢子大衣,显得气势逼人。

    肤色黝黑,长相成熟,看着很稳重。

    男人弯腰捡起地上的单反相机,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熟练地检查着相机功能。

    “这相机可不便宜,难怪被人盯上。”男人语气带着调侃。

    林清雅回过神来,连忙接过相机,感激地说:“谢谢,要不是您出手相助,我的相机就保不住了。”

    “不用客气。”男人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是退役军人,当过几年的义务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该的。”

    林清雅恍然大悟,难怪他身手如此了得,原来是当过兵的。

    也怪不得那些路人不敢插手,毕竟这年头的抢劫犯,随身都带刀。

    这见义勇为要是没点实力的话,还真容易搭上自己的小命。

    两人说话间,警笛声由远及近。

    很快,两名穿着制服的同志,赶到现场,将抢劫犯戴上手铐,押走。

    林清雅一脸真诚:“真的很感谢,这样,我请您吃饭吧。”

    男人点头:“好,那就去友谊宾馆附近的饭店吧。”

    “友谊宾馆?”林清雅惊讶地看着他,“我住在那。”

    “巧了,我也住在那。”男人笑着说,“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

    他看着林清雅这副悠闲的样子,又看了看她手中的单反相机,猜测:“你是过来游玩的吧?”

    林清雅点头:“算是吧。”

    一行人说着,就去了友谊宾馆附近的国营饭店。

    “您看想吃点什么?”林清雅把菜单递给男人,示意他点菜。

    又不动声色地,打量他随行的男人。

    戴个眼镜,皮肤很白,样子十分清瘦,看起来挺斯文的。

    这男人看着像是身份不凡的样子,而这个随行看起来像他的秘书。

    饭菜上了后,男人主动挑起话题:“你在这边游玩的话,是想去哪里?”

    “嗯,就随便逛逛吧,我主要是来参加服装设计比赛的。”林清雅回答。

    “服装设计?”男人愣了愣,目光落在她身上,细细打量着她的穿着和容貌。

    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清澈明亮。

    她的五官惊艳,都又透着一股清冷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却又不敢轻易亵渎。

    那身段,该凸的凸,该翘的翘,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子。

    男人暗暗点头,这女人真是个尤物。

    “原来如此,怪不得你挺会穿衣打扮的。”男人眼里闪过一丝欣赏。

    林清雅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礼貌地笑笑:“过奖了,平时就喜欢自己做做衣服,搭配一下。”

    “自己做的?”男人眼里闪过惊讶。

    这年头,会做衣服的女人不少,但能做出这种款式和品味的,可不多见。

    林清雅嗯了声,状似不经意地问:“听您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倒像是京都那边的。”

    男人点头:“对,我是京都的,来这边谈合作的。”

    林清雅心想,原来是做生意的。

    怪不得,有生意人那个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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