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卷宗。

    2019年,9月19日(14日前)

    某小区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

    打电话的是请求急救病危人员的妻子。

    声称丈夫无缘无故的躺在床上无论如何叫喊都没有回应,好像没有了呼吸。

    救护车抵达,还没等医生抢救,确认了情况,给出了一个沉重的诊断结果。

    丈夫已经无力回天,死亡!

    很快,警方人员抵达。

    确认死者是一名警察,金陵刑警大队刑警。

    发现死者死相平静,身体无丝毫异常特征,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面对死者的死亡。

    不光是妻子,还有同事们都不相信,好生生的一个人怎么就突然死了?

    并且他们还想到三天前那名溺水而亡的同事,一个个脸色都变的难看。

    太不对劲了!

    随后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的勘查。

    门窗无撬动痕迹、房间内没有任何被入侵痕迹,家具摆放也很有规律……

    这根本就不像一个命案现场!

    法医到来后,倒是在尸体上发现诸多异常。

    首先,死者面部有明显的肿胀,脖颈上也有许多斑斑点点的红疹。

    其次,死者尸体面部体表上有些许湿润的痕迹。

    再次,死者尸体体表有轻微的刮伤与划伤。

    最后,死者后脑有被‘钝物’撞击后痕迹。

    但是这些情况都不可能造成死者死亡。

    并且通过其妻子讲述。

    她的丈夫难道休假一天,帮助其做家务,拖地时摔倒了还磕碰到头。

    然后丈夫说头晕,身体不太舒服,妻子就扶着丈夫躺在了床上休息。

    人倒是好好的,中间过程妻子还看到丈夫睡的很好。

    等做完晚饭,去叫丈夫的时候,这才发现了不对。

    而侦查人员也勘查完全部现场。

    确认妻子没有说谎,因为他们的确发现了死者摔倒后的痕迹。

    其摔倒的地方也符合尸体上出现的刮伤与划伤。

    符合摔倒后的现象。

    甚至还在茶几上找到了一粒头皮屑。

    同样也符合死者后脑有被钝物撞击后痕迹。

    但有一点让法医不能理解。

    如果是摔伤,死者的脖颈为何会出现大量红疹?

    因为这种情况只有在‘机械系窒息’的情况才会出现。

    法医又对尸体进行了多次检查,没有在尸体上发现任何勒痕、捂痕,以及强行让死者窒息等痕迹。

    并且死者还很年轻,今年才28岁,在同事们的面前阳光开朗,一没三高,二没心脏病,三没呼吸道疾病。

    一个如此健康的人怎么会离奇的因‘窒息’而离奇死亡?

    而后,就是法医的全面尸检。

    结果,却没有发现任何‘机械系窒息’痕迹,更没有在皮下组织及肌肉损伤,与堵塞等情况及痕迹。

    喉管和鼻腔内也没有异物堵塞等痕迹,肺部同样没有异物进入,说明死者当时还有自主呼吸能力。

    而奇怪就奇怪在这里。

    死者内脏衰竭的程度,却完全符合‘机械系窒息’的特征。

    明明尸体上没有任何导致‘机械系窒息’痕迹,偏偏就是死于‘机械系窒息’。

    这不是见了鬼吗?

    连法医面对这种情况都给干懵逼了。

    最后只能给出一个判断,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判断。

    系意外猝死!

    这种猝死案例太太多,死者表现的都是‘机械系窒息’。

    就好比某些人睡觉时,明明打着呼噜。

    突然就没有声音了,也不呼吸了。

    很久之后,你才能听到他的呼吸声和呼噜声。

    这种情况很多人都应该听过,也有可能见过。

    但有些人却因为这种情况,而导致了猝死。

    这就好比自己把自己憋死了一样。

    尸体表现同样也是‘机械系窒息’死亡!

    可这样的结果,却没有任何人可以接受。

    妻子不能接受的是丈夫好好的,怎么会死。

    警察不能接受的是,三天前才有一名同事溺水。

    这才三天,就有另一名同事死亡,同样是意外。

    世上哪里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随后经过警方调查,甚至对死者妻子进行了调查。

    最终的结果,所有调查都表示没有任何异常。

    而这一查就是四天。

    正是第四天,又一名警察出事了……

    ……

    2019年,9月23日(10日前)

    肖牧点开了第三份卷宗。

    一名刑警意外死亡!

    起因是这名刑警感冒,去医院吊水。

    结果在吊水的过程中突然休克死亡。

    当第三名刑警的死亡出现后,金陵刑警大队的人都懵了。

    这时候就算是白痴都能想到,出大事了!

    一名刑警的死是意外,两名还是意外,现在又出现了第三起意外。

    这是在当谁傻吗?

    刑警大队的人第一时间抵达了医院。

    法医紧随其后。

    随后通过法医检查,以及死亡刑警的诊疗报告确认。

    致死原因是低血糖导致休克死亡。

    但是经过法医初步尸检发现,死者的血糖只有16豪摩尔。

    通常一个正常人的血糖在38至62之间。

    如果低于26就危险了,就会出现休克。

    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可能有人还没有想明白。

    血糖低于26就会出现休克,死者的血糖才16豪摩尔。

    他是怎么来到医院的?

    这足以说明在来到医院的过程,死者的血糖肯定是正常的。

    只有来到医院后,才突然变成了‘急性’低血糖。

    这种情况已经说明了死者的死亡有两种可能。

    1,医疗事故。

    2,人为事件。

    然后法医通过尸检,并且通过对死者吊水的用药调查。

    均未发现异常。

    也就是说,医院用药没有问题。

    死者体内也没有出现任何降低血糖的药物痕迹。

    尸体表现除血糖出现异常导致休克死亡,再无任何痕迹。

    可以说,这就是一场意外事件,根本没有任何他杀痕迹。

    侦查人员差点疯了。

    都是一群老刑侦,他们怎么可能会相信接二连三的‘意外’?

    第一时间上报。

    作为局长,雍城唯一的警王。

    董瑞城抵达现场,成立专案组开始调查。

    第五天。

    又一名刑警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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