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风年又敲响惊堂木,严肃地道:“因为莫春的伤势暂时不明确,关于是否受内伤,还有变化的可能,需要观察。”
“所以,这起共同故意伤人案延后,择日再宣判。”
“接下来,审理火灾索赔案。”
此话一出,公堂上的原告变成被告,被告变成原告,形势顿时反转。
莫春一家人作为火灾索赔案的被告,变得提心吊胆,瑟瑟发抖,生怕被判赔钱。
那些殴打者反而松一口气,其中甚至涌现一个大聪明,与众不同地说道:“知州大人,莫春不愿赔钱,等放他回家去之后,他会不会故意打自己肚子,偷偷把他自己打死,伪装成因内伤而死?”
“这样一来,他就能故意陷害我们,又能逃避债务!”
莫春一听这话,大吃一惊,眼睛眨巴眨巴,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他自己没想到的“妙计”,别人却替他想到了。不过,他还不想死,毕竟儿女还小,他放心不下。
唐风年用拳头挡住嘴唇,掩饰嘴角的笑意,道:“本官还未宣判,你何必杞人忧天?”
关于火灾索赔案,唐风年经过深思熟虑,又与石师爷商量许久,私下里已经决定把这起雷击造成的火灾判定为天灾,不是人祸。
如果是人祸,可以向惹麻烦的人索赔。
但是,天灾是老天爷闯祸,谁能找老天爷索赔呢?哪个人能把老天爷揪下来打官司?
公堂上诡异地安静一会儿。
唐风年大声道:“传唤火灾证人上堂。”
第一批证人是夜里巡逻的官差。
他们说,起火之前,他们巡逻到西街时,屋子都黑乎乎,都熄灯睡觉了,没有火烛的亮光。
第二批证人是更夫。
他说,他沿着街道打更、报时辰,路过西街时,当时已经夜深人静,还没起火,也没看见灯火。
第三批证人是莫春一家人,他们说自家节省,睡觉时从不点灯。
当时雷声很大,闪电又特别亮,那雷声像爆炸一样,他们躺在被窝里,被惊醒,感觉全身有点发麻,后来闻到烟味,于是起床去查看,发现房梁起火。
当时,一家四口都很惊慌,两个孩子跑出去敲邻居家的门,喊街坊邻居帮忙救火。
莫春想往房梁上泼水,奈何房梁太高,水泼不上去。而且,老房子着火,又是木屋,火势特别凶猛。
莫春的妻子只来得及拿一些家当,受不了烟熏火燎,急忙逃出去。
第四批证人是那些侥幸躲过火灾的人。他们说,确实是打雷之后,听见别人喊“走水”、“救火”、“救命”……
第五批证人是莫春的左右邻居。得知莫家着火后,他们尝试帮忙救火。
他们说,最先起火的地方确实是屋子上方的房梁,而且最先烧的是堂屋,不是卧房,也不是厨房。
左右邻居也是受害者,他们的屋子都在这场大火里被烧个精光。
回忆当时起火的画面,他们忍不住泪流满面,十分伤心。
当时,他们拼命阻止火势向自家蔓延,但结果是绝望的,木屋燃烧的速度太快,太快……
听见他们哭,其他人被勾起伤心和绝望,也哭。
十八户人家,上百口人,有老人,有小孩,有沧桑的中年人,有茫然的年轻人,一起难过,泪如雨下。
“唉!”石师爷一边用毛笔记录证词,一边叹气。
第六批证人是剩下的十五家受害者,他们眼睁睁看见火从别人家蔓延到自己家,拼命泼水,却无力回天。
第七批证人是本地的长寿老人,他们说,以前田州也发生过雷击中木屋或者大树,导致起火的事。具体是哪一年,他们记不清了,但记得是谁家被烧。
唐风年让官差去把证词中的那户人家请过来。
那人也承认,自家以前确实被雷火烧过屋子。
种种证据都指向天灾。
证人和证词太多,火灾索赔案足足审了三天,才终于落下帷幕。
在唐风年的询问中,证人们反复回忆火灾的细节,气氛凄凄惨惨。
最后,唐风年大声而严肃地宣判:“这场大火,是天灾,是雷击导致房梁着火,是偶然的无妄之灾,不是人祸。”
“结合所有证据,莫春也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火灾后,进行反思,本官认为,木屋容易燃烧,在防火方面,比不上青砖房屋。”
“官府必将帮助百姓进行灾后重建,不会冷漠,也不会放任大家无家可归。”
“至于灾后重建的细节,本官希望大家互帮互助,心平气和地商量,不要再出现殴打、谩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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