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劳恩回到营地,多数新兵已经吃完饭去休息了。中央的伙房却还很热闹,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响彻夜空的笑声。
“长官?”一个新兵看见了劳恩,便朝身后大吼了一声,“长官回来了,赶紧把饭菜热热!”
“我不…”劳恩拧起了眉头,看着新兵的眼眸,“好吧。”他拍了拍新兵的肩膀,走进了伙房。见劳恩垮着脸,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伙房里的厨师和士兵们纷纷起身敬礼,态度恭敬。只有马修还坐在原地拨弄琴弦,这是他每晚的惯例。马修也是军尉,非正式场合用不着对劳恩敬礼,然而新兵们几乎都把马修当作副尉了。
“行了,不用这么紧张,该干嘛干嘛去吧。”劳恩终于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圆凳上。“有啥吃的?”
虽然他已经吃饱了,但士兵们既然给他留了吃的,那他就得多少再吃一口,不然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
有不少新兵都畏惧劳恩,他们看劳恩兴致不高,便三三两两离开了。只有十几个帮厨和想听马修弹琴的士兵仍留在室内。看来这几个帮厨的手脚还是挺麻利的,不一会他们就抬来了一口大锅,里面有半锅炖菜。
劳恩惊呆了。“怎么这么多?”
“不少人自愿把肉留给你。”马修抬起头,懒洋洋地问:“怎么,是不是挺惊喜?”
啊,该死的。劳恩硬着头皮盛了碗炖菜,发现马修说得没错。一碗炖菜里起码有十几块肉,这让劳恩有些难堪。我到底做了什么啊?这些人甚至愿意主动让出属于自己的肉,只希望我能吃顿好饭,而我却跑到后勤队偷吃小灶…
马修发现劳恩似乎食欲不佳。那个敦实的少年把头埋进碗里,却吃得很慢,就像在强行把一碗馊汤往嘴里灌。马修摇摇头,继续拨弄琴弦,他不知道劳恩在想什么,也早就放弃了理解他的希望。
肉,满嘴都是肉,还是白花花的肥膘。军营里的大锅饭没什么油水,全靠肥膘煸出的那点油解馋,而他们给他留了这么多。劳恩吃着吃着,就感觉噎住了。他看了看脚边的布袋,最后放下碗,给在场的每个人都分了一个苹果。
“哪来的?”
“呃,领主…对,领主给我的。”
“意思你刚才见领主去了?”马修接过苹果,毫不客气地咬了一口。“真甜,估计也只有领主能吃到这么新鲜的水果了。”
“对,他找我谈话来着。”劳恩用力咽了口吐沫,又端起碗,“吃吧,赶紧吃,二团的人看见苹果又要骂娘了。”
了解劳恩脾气的新兵们纷纷欢呼着吃起了苹果。劳恩哭笑不得,只觉得好受了不少。他突然觉得自己是这么放松,就和房间里的其他人一样,享受着微不足道的温暖——这就是他们的人生,苦中作乐,忙里偷闲,不再奢求更多。
“头儿,这是啥?”
就在劳恩捧着碗走神的时候,齐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她把手伸进装苹果的布袋里,掏出一本薄薄的书。劳恩吓得半死,他一把推倒了齐,从她手中抢过那本书。错不了,他不识字也知道这就是那本《圣言录》,假如有人以私藏禁书的罪名而举报他,那他麻烦就大了。
问题是,这书怎么会出现在布袋里?
“你干什么?”马修把琴扔到一边,赶忙上前去扶齐。那姑娘本来皮糙肉厚,只是一时不备摔了个跟头,看到马修满脸怒意的样子,她便哎呦哎呦地叫着,赖在地上怎么也起不来了。劳恩拿到书后第一时间就把它塞进了怀里,然后他愣了好一会,因编不出什么合适的借口而一顿嗯啊,这让马修更来气了。
“你发什么神经?”马修气呼呼地推了劳恩一把。
“我…那个…她…我被吓了一跳,没啥大不了的,对吧?”
“你以为自己是军尉就能…”
“哎呦,哎呦…”齐捂着脑袋呻吟,“刚才脑袋好像磕到了桌角,好疼啊,疼死我了…”
“没事吧?”马修吓了一跳,顾不上与劳恩吵架,上前拨开齐的手指。没见到头上有血…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一把抱起了她,大步往茶花领墙内赶。
“医生!医生在哪?”马修边跑边叫,“来人呐!医生,我需要医生!”
“咳,长官。”齐突然笑了笑,“我好像没事了。”
“那也得找个医生好好瞧瞧,别以为没外伤就…”
马修愣住了,齐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那才是劳恩袋子里的东西。
“《圣言录》?”他小声惊呼。
“咳咳,长官,这算不算我多虑了?”
马修愣住了。劳恩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难道他是教会的间谍?不,这个糊涂蛋会不会被人骗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马修知道劳恩是个地道的好兵,他忠诚可靠,但如果他的那份忠诚从一开始就不属于领主呢?
“长官,要不要向领主揭发?”她从马修怀里跳下,饶有兴致地看着马修。
马修点点头,又慢慢摇了摇头。
“这算不上通敌的证据,现在检举他只会打草惊蛇。我必须留个心眼再观察观察,以免他真的辜负了我们。”
齐撅起了嘴。
“他跟你不对付。”她说,“还有几次他要动手打你。”
“是啊,但那是另一码事。劳恩是个自以为是的讨厌屁孩,但他仍是我的兄弟。真到万不得已,我…”他顿了顿,语气也坚定起来,“我会亲手杀了他。”
“你打得过他?”她犹豫了一下,补充道:“我是说,不用我帮忙?”
“撇开拳脚功夫,全副武装干一场,我有把握拿下他。如果他真想背叛大家,我不会手下留情。”
齐把他打量了一阵,莞尔道:“我得说,这时的你比平时有魄力得多,长官。”
“是吗?”马修苦笑着叹了口气,“我平时怎样?懦弱无能?还是…”
“不,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现在的你比平时更有魅力,我很欣赏。”她突然揽住了马修的腰。见马修不知所措,她叹了一声,依偎着他,随即主动抬头献吻,不带一丝羞涩。在神丹帝国,人们视羞涩为虚伪与轻佻的表现,但马修不理解文化差异,他只觉得她的口吻像极了嘲弄猎物的猎人。
“我…我还没结婚呢。”马修在慌乱中推开了她,口不择言。
“我知道,长官,只是一时…觉得你很可爱。”她的语气透露出笑意,“论武力,还没有哪个男人能打败我,但你用琴声和人格魅力征服了我,让我想要输给你。真的,我头一次觉得身边有你这样的男人很有趣,让人感觉心情愉悦。就是这样,长官,别想军尉的事了,如果真到了一切都无法挽回的地步,我可以为你杀出一条血路,然后我们一起,回到我的家乡,在那里度过平凡而美好的一生。”
“你…”马修愣住了,他有太多疑问,以至于不知道该问什么了。
“咳咳,长官,你别对其他人说啊。”她环视四周,眯起了眼睛,“我的全名是齐煜,剑仙门下的第六弟子,荆楚武卫司驻西大陆特使。”
“你不是奴隶吗?”
“哦,这个啊,是蛊仙特制的换形秘药,停药一周就消退了。”她指了指头顶的奴隶纹章,俏皮地笑了笑,“还有下巴上的疤,以及身上的划痕,都是伪装而已。放心,长官,我的任务只是记录这片大陆上的重要事件,除此以外不会做任何事。”
“你就不怕我…”
“实话说,不担心,最坏的结果就是我一路杀出去,换张面孔继续潜伏。而且呢,相较于错过一个好男人而抱憾终身,我觉得冒点险不是什么坏事。”
马修张口结舌,心里半喜半忧。喜的是有人对他告白,忧的是不知该如何面对她的坦白。
“喂,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她有些气恼地跺了跺脚。
马修犹豫了片刻,把手搭在齐的肩上。
“我问你,你如何看待我们?这场战争也好,这片领地也罢,或是…第三团。”
“我的祖国不想见到一个统一而强盛的西大陆。”齐低声道,“他们之所以会同意与塞连人交易粮食,也是为了确保他们不会轻易屈服,成为兰斯人的附庸。至于我怎么看这场战争…我觉得这场仗毫无意义,况且你们赢不了。”
“如果我们输了,兰斯的末日就到了。王国将不复存在,自由也将成为一种奢望。”
“一百年前,兰斯便亡国了。”齐远眺星空,喃喃道:“后来拥有这片土地的国家不叫兰斯,兰斯意味着正义。你们不过是继承了祖辈衣钵的无知孩童。”
“即便如此,”马修正色说道:“我们至少还没麻木到骨子里,而这里比一百年前好得多。假如我们战败在这个节骨眼上,放任教会用圣言和戒律把我们的子孙后代培养成奴隶,那我们孜孜以求的一切美好愿景,都将化为乌有!是啊,我不否认,你所谓的那些心怀崇高理想的英雄们已经死了很久。所以你理所应当地认为我们现在追求的不过是追逐玩乐,是令人作呕的政治闹剧。但我不是这种人,我也可以打保票,茶花领上到领主下到农夫都不是这种人!所以,收起你的怜悯吧,我会光荣战死,或是活着见证一个伟大王国的复兴,除此之外,不会有第三种可能。”
马修保持着微微欠身的姿势,使得齐看上去和他差不多高。他讲起话来沉静而热切,带着一种莫名的力量,让人想侧耳倾听,唯恐遗漏一字一句。也许在齐看来,这和他的相貌有很大关系,马修面容俊朗,脸上的胡须并未覆盖到尖下巴,而是勾勒出一道忧郁的轮廓。与劳恩不同,他平日里不像劳恩那么激情澎湃,恨不得马上就把所有问题一口气都解决。但他能宽容待人,幽默风趣,琴艺精湛,从不摆军官的架子…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齐觉得,迄今还没有哪个男人能表现出这么多迷人的特质。
“好吧,我明白了。”她叹了口气,“长官,即使你下定决心,也无法逆转战局。我见过很多默默无闻的人,他们为了国王的荣耀和征服燃烧着自己的血肉,他们的父辈,他们的祖先皆是如此。那该死的命运控制着他们的一生,现在又要控制你们的一生。马修,告诉我,为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献出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
“有一点你说错了——现在我们为保护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战,不是为了什么荣耀。”
两人沉默地站着,齐试着理解马修的想法,或是找出他这么做的意义。她的情报网已经推算出了教会联军的规模有多么惊人,而最新的情报是联军已经攻破了西境外围的防线,正在下一道防线前摩拳擦掌。也许仓促组建第三团已经证实了西境兵力不足的传言并非无稽之谈,但要说猩红大公已经没有一丝胜算,也为时过早。
“我该回去休息了,长官。”齐点了点头,眼神与马修交汇片刻,又垂向地面。
“去吧。我不会辜负你的信任,士兵。”马修点了点头,“如果你想走,我不会拦你。如果你要留下,那么我会很欢迎你的帮助。”
“明白。”她简短地答了一句,转身就走,“很荣幸与你并肩作战,长官。”
无论马修还得操什么心,这都不是她的事了。她快步回营,心中暗暗为失败的告白而气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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