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罪证

    江年被以涉嫌监禁、恶意伤害的罪名带到了警局。

    证据,就是那封信。

    他坐在审讯室里,神色烦躁。

    “我再说一次,我对陈乐离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我没有伤害她,也没有限制她的人生自由!”

    警察却摆摆手。

    “江先生别着急。”

    “我们也知道你,大名鼎鼎的青年企业家。”

    “但现在报案人坚称那封信是出自你的妻子陈乐离之手,而且里面确实有不利于你的内容。”

    “请你冷静,现在还在核实阶段,我们也只是接到报案,例行公事。”

    “如果你没有犯罪,核查好了自会放你离开。”

    江年深吸一口气,只得暂时压下怒火。

    隔壁坐着的,正是白钰。

    她面前正放着那封信,我连忙凑过去一看。

    这一眼,当时写信时的回忆全都翻涌浮现起来了。

    【钰钰,我想先对你说声对不起,当时对你说的那些话,其实不是我的本意】

    信里。

    我先是讲述了一下自己被迫说出那些话的原因,请求原谅。

    然后简述了一下这段时间我在江家受到过的痛苦,但却附注说明,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希望白钰不要怪罪江年。

    看到这里,我神色犯苦。

    当初,无论受到怎样的对待,我都会自己试着给江年开脱、排解。

    我一直坚信,会有真相大白的那天。

    可我终究没有等到。

    在跟着江年这几天里,更是让我意识到,他并不无辜。

    虽然我有无法言说的隐情,但他把我肝脏割走大半的行为,就是在逼我去死,也是在逼迫我两个没有自理能力的孩子随我一起死!

    江年,做的太狠了

    在信的后面。

    仿佛是因为恐惧和着急,我的笔触也加快了几分。

    【对不起,直到现在,才和你说明这些事情,我只是想求得你的原谅。】

    【如果你看到信后,可以回来带走我的孩子吗?如果不方便照顾,你可以带去江川巷16-a号。】

    【因为有些原因,我没办法直接联系他,我能托付的人,只有你了。】

    【钰钰,一定不要把我的孩子留给江年,更不要把他们留给我父母,拜托你了。】

    我都想起来了。

    这封信的发出时间,就是在我被江年带去割肝的三天后。

    当时的我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即将死亡,但出于安全和一些原因考虑,我不能直接联系我的师兄师姐。

    更不能就这样,把孩子托付给他们。

    至于对门的孙婆婆,我找她,只会给她带来无妄之灾

    思量之下,我唯一能依赖的只有异国他乡的白钰了。

    我本想给白钰发消息或者打电话。

    但是她的通讯方式全都已经失效,我只能寄到了她学校的地址。

    我本意是想道歉说明当年的事,再希望她帮忙带走乐乐,甚至是当时即将出生的可可。

    可造化弄人。

    我和孩子都死去了。

    这封信也直到两年后,才浮出水面。

    信件看完。

    警察却摇摇头:“白小姐,很抱歉,光凭这封信,不足以成为指控江年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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