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58年育良种过灾荒 > 第131章 这肉真好吃
    林瑞碗里的饭吃完,大家商定好计策,明天天一早林瑞就要带着后林队诸多干部的嘱托,去找供销社旁边的采购员去商谈粮种交易的事情。

    队里给出了很高的价格,现在最好的小麦一毛六价格带粮票,面粉才卖到2毛钱一斤,当然这是官方价,可能黑市价格会更高,没有票要卖到三毛钱一斤左右。

    前林队给的价格是十斤红薯外带两斤棒子粒子,一下子把价格拉到了五毛钱一斤,这还是官方价格,要是到黑市这个价格还会高两成。

    前林队要的这价格就贵的离大谱了,难怪后林队的干部气的直骂娘。

    后林队的干部给林瑞的谈判权限就是三毛钱到三毛五分钱之间,真要是特别好的粮种,价格还可以浮动。

    队里每年打的粮食都不太多,但是交完公粮跟提留,分完社员的口粮后,每年队里还是有点结余可以卖给粮点的。这些年结余的钱林瑞虽然不知道有多少,按照王会计的说法,有多少粮种统统都买多少,钱不是问题。问题是现在拿着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粮种。

    人家前林队那边指明了就要粮食换粮食,不卖钱。首次的,林瑞觉得现在钱的作用,在粮食面前,完全排在了第二位了。

    林瑞做到心中有谱,也在心里计算着这批粮食要卖什么价格合适。

    商议好了事情,林瑞吃罢抹嘴带着家人直接开溜。

    刚到门口,两溜人照旧蹲墙根吃饭,只闻着那飘出来的臭味儿,林瑞知道这些人是谁。应月娥急忙拉着俩人离开,生怕再跟老宅人引起争吵。

    回到生产队东南角的宅院边的时候,还没进院子就闻到了一股子炖肉的香味儿弥漫开来。

    “娘,娘,快走,我闻到肉香了,一定炖熟了。”林小平刚放下碗,脖子里的食物才吞到肚子里,这就馋的不得了,拖着应月娥几乎小跑。林瑞闻到这味道也是直吞口水,脚步不由的加快了几分。

    这时候,越发的显得林瑞选择在此地安宅院是对的了。

    二人回到屋里,果然,锅底下只余下炭火还在燃烧,陶盆里咕嘟咕嘟的正冒着热气,把肉皮顶的一颤一颤的。早已经急不可耐的林瑞操起筷子,连忙夹出来几块猪蹄块分给二人。

    “娘,小平,来来,一人先吃两块尝尝烂糊不烂糊,够不够味。”说着,林瑞自然也不会落下自己,也连忙夹了两块在自己碗里。

    “小瑞,娘吃饱了,吃不下太多了,这块给你吃吧,娘吃一块就成。”应月娥看着不顾烫舌头,双手抱着啃的林小平,又看了看林瑞,夹起第一块就要给林瑞。

    “娘,你又骗我,吃肉哪有吃饱的时候?给你你就吃,以后有我在,咱家少不了吃肉的,你看着锅里面多的是,放开了吃咱们三个都不一定能吃完。”林瑞端着碗,躲开了应月娥夹起来的猪蹄块,啃的满嘴流油,指着锅里给她看,多着呢。

    “娘,娘,你赶紧吃,锅里好多好多肉肉啊。二哥炖的骨头真好吃,真香,啊呜。”林小平也劝着应月娥,一边还不停的啃骨头。

    眼看着应月娥还在犹豫,林小平直接抓住她的手,把手里的猪蹄块塞进了她嘴里:“娘,赶紧吃,肉肉可香了,好吃。”

    “好,好,娘吃,娘吃。”应月娥激动的眼睛通红,忍不住啃了一大口猪蹄块,qq弹弹的猪蹄子,让她的味蕾一瞬间得到极大的满足。

    好好吃啊。

    应月娥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蹄块,一口下去,满口生香而且入口即化,吃完一口还没有来得及品过味儿,忍不住又啃了一口。

    猪蹄块炖的稀烂,吃完外面的筋皮,忍不住又把骨头啃了个干净,争取不留一条肉丝。

    看了一下这块骨头,应月娥把骨头放在一边的另一个陶盆里说到:“你们两个,吃完了肉,骨头不准扔,咱们留着再熬一遍骨头汤喝,骨头汤有营养。”

    林小平连连点头,把啃完肉的两块骨头收拾了放在了陶盆里 ,又眼巴巴的看着林瑞。

    这家伙别看人不大,小嘴啃骨头是又快又干净,一人两块骨头,林瑞,应月娥二人才啃完一块,他已经把两块都啃光了。

    “看我干啥?想吃啥自己去捞,刚才不是告诉你了,这两块是给大家试试味道看熟没熟的。”林瑞瞪了一眼林小平,这个小家伙,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吃完了分给他的那一份,如果没有大人的允许,他绝对不敢多动一筷子。

    这都是在老宅被打出来的教训,每天每人吃饭是有定量的,吃完你的定量,就算没吃饱,再饿也不能多吃一口,否则不但吃不上,还要挨打,当然,他们这些孙子辈里林永旺除外。

    “吃吧,你二哥让你吃就吃。不过不能多吃,在吃两块,剩下的留着明天吃。”应月娥摸了摸小儿子的脑袋,内心里不住的感慨着。

    “嘿嘿,二哥,娘,你们对我真好,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挣很多工分,给娘跟二哥天天买肉吃。”林小平高兴的围着锅灶连忙夹了一块在碗里。

    “二哥可等你给我买肉吃了啊,多吃点,吃饱才能快快长大。”这会儿林瑞的两块骨头也啃完了,看着林小平急切的样子夹了几次都没夹上来,急的头上都冒汗了。林瑞直接夹了一块猪蹄块放他碗里,又夹了一块猪脖子上的肉,这块肉多。

    “二哥,这块不好吃,都是瘦肉,没有带皮的猪蹄子香。”林小平看着满瘦的脖子骨,有些嫌弃。

    林瑞心想,现在你想吃肥肉,等你到了两千三百年的时候,肥肉片子扔给狗,狗都嫌弃,瘦肉不加点科技跟狠活都不带吃的。

    一家人围着锅灶,啃着骨头,吃着肉,本就吃过了晚饭,就算你再想着留点肚子回来吃,在大食堂里看到饭菜还是忍不住想吃个饱。

    这几斤骨头一家人吃了一大半,应月娥就不让大家吃了。

    一次性吃太多的油水,怕肠胃不适应,真要油滑了肠子,那可就是吃的有多痛快,到时候拉的就有多爽快了。

    看着林小平一边打着饱嗝,眼睛还不舍得从肉锅里拔出来的模样,林瑞忍不住就想笑。

    这一夜林瑞睡的不太安稳,夜晚的时候林小平抱着他的脚指头啃了好几次,嘴里还嚷嚷着真好吃。

    刚睡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直接把林瑞惊醒。

    “林瑞,林瑞起床了,赶紧起床了。”

    林瑞刚起床跟惊慌失措的母亲碰了个面,门外就传来了熟悉的叫喊声。

    “是队长?”应月娥惊异的看了林瑞一眼。

    这时候林瑞才放下心来:“娘,是队长,昨天说好的,我今天要去公社替队里跑粮种去,你去主卧再睡会吧,我去开门。”

    “天都快亮了,娘睡不着了,快点去开门,别让队长等急了。”应月娥进入卧室里出来,披了一件上衣,追着林瑞出来了。

    “来了来了,别敲了,真是的,天还没亮呢。”林瑞带着几分起床气,赶紧的去开门。

    “你小子,就知道不叫你起床你一准睡过头,赶紧洗把脸去公社,队里的介绍信拿好了,刚开的。”林有才急吼吼的拿着队部里开的介绍信递给了林瑞。

    这张介绍信就相当于一张身份证,有了他,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就可以去介绍信上说的地方,没有介绍信,或者离开介绍信开的地方,都会遭到严格的盘查,甚至会给遣送回来。

    林瑞一捂额头,无奈的说到:“队长,天还没亮呢,我去这么早也没用啊,人家不一定能去这么早吧?”

    林有才不这么看,他心里是一万个担心,万一去迟了人家走了呢。早去等着人家,可不能让人家等着自己,真搞来个一二百斤粮种,也能种上十几亩地,来年能多打个两三千斤粮食。

    不就是百十斤麦种吗,至于如此着急?林瑞有心想要回去睡个回笼觉,可林有才却非要林瑞赶紧去。

    无奈,林瑞只好用凉水洗了把脸,推起来自行车,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又把厨房里的竹篮子里昨天准备好的黄金蜜薯收在空间里。

    想了想,又收了两个在炭火灰里面捂的一晚上的黄金蜜薯在空间里,带着炭火的余温,捏在手里里面已经烤的稀软,刚好走在路上吃。

    就着东方开白照亮的路眼,在林有才的催促声中,还有母亲担忧的叮嘱声中,林瑞打着哈欠,骑着自行车带着队里的希望,一路摇晃的往公社里赶去。

    在路上遇到巡逻的民兵,后林队的民兵倒是认识林瑞,交代了两句便摆手让他离开了。在到了向阳公社的时候,遇到的民兵却盘查的严的多了,就连介绍信都仔细的看了又看。

    这让林瑞心中不由生起了几分警觉:“同志,公社的卫兵班长王卫龙是我王哥,各位同志巡逻盘查辛苦了,昨天我回去的时候,还没有盘查的这么严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你认识王卫龙那小子?”其中一个中年人诧异的看了林瑞一眼,不由的上下把他打量了一番。

    “是的啊,我是后林队的林瑞,经常来公社大院办事,跟王哥熟悉。来,来,两位老哥抽根烟。”林瑞从口袋里掏出来一盒生产牌的香烟,拿出来三根,给他们两人一人散了一根,剩下的一根塞进了自己嘴里。

    林瑞不抽烟,不妨碍他嘴里叼根烟跟大家成为烟友。

    生产牌香烟三分钱一包,属于最便宜的香烟,就这还不是每个人都能抽的起,有门路的还能搞点烟叶种子自己在屋前屋后种几棵自己卷烟抽,搞不到烟叶的社员平时烟瘾犯了,看到有什么植物叶子,都能揉进烟袋锅子里抽两口解馋。

    俩人看到香烟,眼前一亮,接过来点火抽了一口,刚才那个中年人一开始还带着警惕的目光看着林瑞,这么三人一聊,再加上都认识王卫龙作纽带,一根烟烧起来后,彼此之间亲近了不少。

    男人嘛,烟酒话题酒肉的朋友。

    大家一起烟圈一吹,消息就打听到了。

    “你小子下次走路上注意点,我们是公社武装部的,接到上级的通知,有几个危险分子被许市的同志一路追捕,这几个人在前天逃进了咱们x县。昨天晚上顾书记开会回来,连夜布置了巡查任务,各级公社是重点盘查对象,估计中午这个命令就会下达到各个大队,小分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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