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半个走仙 > 第53章 嘿嘿,我想请您带个路
    徐凌州离开以后,我拼了脚力,眼睛一闭一睁,就到了走仙庙门口。没有鞋的那只脚,袜子底儿都磨漏了!

    远远的我就看到了在门口徘徊的郭铭煊,这小子是在等他的针孔摄像头吧!毕竟那玩意儿价格不菲,他就那么交给了我,连押金都没要……

    “初言!你可算回来了!”

    “走吧,进庙说!”

    我把郭铭煊让进走仙庙,夏城雪和沈楚白都没有睡。这两人眼睛瞪的像铜铃一样盯着走仙庙的门口。夏城雪一见我进了门,除了少了一只鞋,其他都安然无恙,就打了个哈欠,说自己困了去睡觉。

    沈楚白看了看佳人的背影,感慨我的桃花运太特么好!这姑娘从打我一离开,就一直守着门口,生怕我回不来似的!

    我打趣他说道:“酸不酸啊!”

    “酸!”然后沈楚白说,郭铭煊白天就到了。一直在等我,问他找我什么事,这小子也不说。

    我“哦”了一声,对沈楚白说:“没事儿,你也可以睡觉了!”

    我把郭铭煊让进了自己的房间。然后把衣领上的摄像头卸下来,还给了他。

    郭铭煊说道:“初言,我找你不是来要摄像头的,我是来谈合作的!”

    “什么合作?”

    郭铭煊一听我这话,知道有门,他的神情突然就亮了:“你先看看这个!”

    他打开手机,里面有一段录制视频,正是我在张师傅家录制的那一段。视频里的画面和我眼睛里的世界不一样。但是,也很诡异吸睛了,尤其是张玉嘉的表现!

    在柳仙常墨辰和我元神对话时,我都没有留意到张玉嘉的身子一直像一条蛇一样左右扭动着。还有就是我跳井的那一段,恐怖气息非常浓郁。因为我心里有准备,不想被摄像头拍到我在暗河里得到青铜樽和常仙令。所以,那个时候,我特意用手遮挡了摄像头!

    但是,取常仙令时,我面对的那个急速旋涡,用自己的鞋去试探水流速度和力量,那恐怖气氛,直接拉满!

    郭铭煊兴奋的满脸通红,对我说道:“初言,我把这一段视频发给公司了。公司高层愿意出资三百万,签下你!”

    “签我?”

    “对!公司给你包装、宣传!你一定能红起来!”

    “小郭同学!谈合同之前,能不能按我们之前说好的价钱,先把账给结了?”

    “能!能!你把账号给我!”

    “没有账号,只有收款码!”

    “收款码就收款码!”

    看来,他所在的自媒体公司诚意很大。十万块,秒到账。十万到账,我就把郭铭煊推出门!看着一脸懵逼的他,指着庙门说道:“老子没想当网红!门在那,好走不送!”

    “砰”的一下,我把房门关了起来,随手上了锁!急的郭铭煊不断拍门,大喊大叫。吵得夏城雪和沈楚白,纷纷探出一个小脑袋看热闹。

    “初言啊,大师啊!我错了!其实公司出资是三百五十万,我少报了五十,想给自己留点缝儿!你别生气啊,那五十万,我也都给你!这样总行了吧?你让我做你经纪人就行……”

    沈楚白“砰”的一声,把门踢开,站在院中央大喊一句:“什么三百五十万?郭铭煊,你把话说清楚!”

    他们俩在院内嘚嘚,我没心思理会!我先从裤兜里掏出青酮樽,在上面滴了一滴我的血。这种法器,还是沾血结契的好。不然,有点术法的人都能抢!有了契约,只有我死了,还要想办法去除我的印记,别人才能接手!

    我尝试隔着青铜樽,通过神念联系常辰墨,问他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果然,有了血契的青铜樽不再妨碍我们的交流。他回答说,为了保障不伤害张玉嘉,再加下暗河里保我们的命,他的力量消耗巨大,需要沉睡养神。

    我将常仙令取出来,在上面滴了几滴血,给了常辰墨一点功德之力。然后又把箱子里的黄仙令找出来,和常仙令一起转移到了青铜樽里。

    还好这个青铜樽不大,我把它当成钥匙链装饰,套在家门钥匙上,看着就和普通的物件没什么区别了。如果不是术士,很难觉察到它的不凡。

    接着,我打开可乐箱子,在地面上绘制了召唤符阵,将魆鬼喊了上来!这次,他可开心坏了!一杯接一杯的,喝了半箱才停口。然后,他就蹲在地上,用他那张丑陋的鬼脸,盯着我看!

    我嘿嘿一笑:“其实,这些都是还你上次赠我酒葫芦,救下鬼奴的恩情的。”

    魆鬼晃了晃头,表示不信。然后用鬼气在地面上写了一个“曰”字!意思让我尽管说!

    我把剩下的半箱可乐,推到他面前,贱兮兮的说道:“嘿嘿,我想请您带个路!我要到阴间,找孟婆,讨一碗回魂汤……”

    我的话还没说完,房门就被沈楚白一脚踢开了!我心里暗道,徐和田买门的时候,大概是图便宜了。门锁这么轻易就给破开,安全系数:零!

    “王子初言!有钱不赚王八蛋!你是要当一万年的王八蛋吗?”

    我就知道做为一个合格的“搂钱耙子”,他肯定会急眼。

    遇到徐凌州之前,我还真有可能接下郭铭煊这一大单合同。但从徐凌州的口中听说了“灵异局”的事儿,就发现阴阳界也不是没有理法的地方了。不能随随便便,不能为所欲为,还是要遵纪守法的。

    如果签了这一单合同,以一个资本公司的运作,我一定能成为新时代的网红!但是,我答应了老祖宗,要安心当个走仙。我的工作是斩妖除魔,生活所迫,捞点外块无可厚非。

    但不能拿着被老祖宗附身的身体,还有被女战神融合的元神,去当一个赚钱的机器!我总觉得,来到我的身边的他们,包括还在昏迷的玄墨,青铜樽里的常辰墨、黄夕颜,还有这个喝可乐上瘾的魆鬼……

    这些非人类像约定好的似的,一个接一个的出现,不可能一点意义都没有!如果只是为了赚钱,我大可以拿着某佛的录取通知书,远走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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