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奔腾年代 > 第42章 去城市里
    我相信这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被困在感情里的经历,但我觉得大部分都不像我一样想得很开气魄很大,我之所以痛苦,大部分时候是因为太深刻,发生的事不是我那个年纪应该遇到的,我还没有能力处理——我从来不生对方的气,不生感情的气,不生命运的气,甚至过后也很少生自己的气,我只是会非常不耐烦——因为这个痛苦过去的时间实在太慢了,耽误我享受人生。

    一般情况下,爱得越深这个时间过去得越慢,感情就像身体一样也有耐受性,比方说喝酒,刚开始的时候三俩瓶啤酒就醉了,后面起码需要三二十瓶。感情也像身体一样有它的衰老性,年轻的时候歌二斤第二天早上酒醒了,等老了以后喝二斤第二天晚上爬起来嘴里还是一股酒味儿——已经代谢不动了。所以等你老了以后就会发现,干哦,要么是一直喝喝多少都醉不了,要么是喝多了怎么都醒不来,所以想寻找爱情还是趁年轻,老了就完蛋了。

    我那时候的感情还是新鲜有弹性的,我需要受到一些更大的伤害才能把心弦崩断,从此变得麻木不仁。和发小约好的五月十二,那天是周六,下午还有俩节课,我去他家吃饭,准备下午坐火车去隔壁县赶会——结果那天他爸妈特别忙,中午很晚了才开始做饭,吃饭的时候发小又非得喝俩盅他爸泡的人参酒,因为摩托没地方放我们只能步行去火车站,等走路到半中间的时候火车就开始鸣笛——大概已经开始调头了,这个时候开始检票,大概再过十几分钟火车就出发了。

    "牲口!让你快点你磨磨蹭蹭,这下要耽误了"我在那里埋怨发小。

    "那火车要走我有什么办法"

    "走快点吧"

    又走了一截,火车开始第二次鸣笛,这可能就是马上要发车了,我们离着车站还得走五六分钟——我板着脸心情非常不好,发小也默默走路不吭声。

    "要不我们回去吧"发小憋了半天说,"你已经x过那不就行了,千万里追着别人x有点不像话了咱俩只有五十,去了刚够吃住,什么都"

    "谢菲有钱"

    "哦你准备x人家,还要花人家的钱"

    我发小这个人说话非常粗暴,但是他说得在理,我在这边的时候就是又和谢菲做,又要谢菲照顾给我买烟买吃的,然后我还要追着她去另一个地方,照样还是想这么干。

    算了吧——我掉头开始往回走,一句话都没跟发小说。

    "你等等!晚上我请你下馆子喝烧酒!别生气,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发现跟我住一条街那个高静,知道吧,她家开澡堂子的,就是咱俩老去趴后窗上看那个——她爸妈每天晚上起码得十二点回家,在这之前她家就她一个人,这个高静早就看上你了,你实在不行找找她吧,据我所知她早就被社会人破瓜了,每天晚上骚得一批"

    "牲口骗我!"

    "牲口骗你!以前不告诉你,是因为我想上她,结果有一天我摸进去,这货正在睡觉,我刚在她奶上抓了一把她就叫得跟杀猪一样,拿了菜刀要劈我——我没戏了,你上吧咋样?这好事我都让给你,够意思吧?歌舞团那个你就别去了,也别想了,我跟你说吧"

    那个高静,倒是可以动动脑筋,因为她那个时候个子很高,相貌起码六分,这样一加好歹也六分半,及格了,我对付对付吃一口也没啥大不了——既然有了后备,我也就不那么急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在电玩城发了一下午呆,去找谢菲是再也不会去了。

    发小还是去打大满贯,那天他点子好,连着胡了俩个大满贯,本来有五十又赢了五十,怀揣一百巨款请我喝酒——我们高中的时候消费大概是那样,一个过油肉七块,一个溜肥肠九块,再炒个四五块的素菜,搞一点米饭和酒,一顿能吃三十那都是很棒的饭量了——那时候我喝着啤酒又哭了起来,觉得实在太痛苦了,这个地方已经不能把我从痛苦里解脱出来了——那就换个地方!

    第二天我跟家里说实在不想上课了,上不下去快神经了,那时候期末考试已经考完,分文理也弄完了,之所以还在上课就是因为那些个老师想搞一点补课费——现在回想,一个班五十个人,每人十块补课费也才五百,给你五百你别折腾孩子们了——家里同意了,然后我就换了身行头准备向省城进发——我那时候已经长大了,而且天生胆大,初中开始就是一个人出门了,所以家人倒也不怎么担心——但是当天洗衣服的时候我妈从我裤兜的屁股后面摸出了她的钻戒——我那时候没有意外大概也就是一周换一次衣服——谢菲那时候捏我屁股原来是又把钻戒给我放回来了。

    "你拿去给歌舞团那个女人?"我妈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马上问我。

    "对!怎么啦?"我一看戒指泪都要下来,但是我妈一问我就怒了。

    "你小小年纪真的是胆大妄为,你怎么什么事都敢干?这么贵的东西你偷出来给人?她让你干的?我告诉你爸,你的腿就保不住了"

    "人家还不要呢!你在小看谁?哼!愿意告诉告诉去吧,我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怕你们的年纪了,打断我的腿不一定管用——你非要让我一辈子瘸腿我也没办法,瘸腿有瘸腿的活法,还能把人逼死?告诉去吧,我倒要看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讲真,谢菲是真的让我长大了,我连她都可以不在乎,会在乎一条腿?当然,我妈最后也没告状

    其实我们那里那时候只有一趟客运火车,大部分时候这条线路是拉煤用的,所以我去省城必定会经过如今谢菲就呆着的那个隔壁县,我完全可以半路跳下去再去找她——但是我没有,我知道每年宋老批都要去那个地方做点生意的,就委托他帮我问一下歌舞团团长的手机号,那时候实在太着急忘了这些事了,然后自己径直向省城出发。路过隔壁县的时候难免气血上涌,觉得很想跳下去跳进谢菲的怀抱,但是算了,我现在找她一点用都没有,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上次的事情重演——那样的痛苦我再也不要了。

    省城对我来说那可是完全不一样的地方,一个是热闹,一个是有钱,另外一个是没人管我——要是谢菲当初是来省城表演,我百分之百有办法跟她走——为什么?我姑姑在这里,她是做医药的,自己包了药店在弄,她很有钱——我前面说过了,我姑小的时候因为妇科病不能生育,所以超级无敌电光独龙钻地疼我,我要什么她都敢给,这跟我妈可不一样——她每天上班非常忙,也没空盯着我,每天都给我二十让我拿着吃饭——我说了我和发小俩个人扯开了吃也就三十,二十已经很多了,这还不说她头次见了我就会给我的二百零花,不说平常我张嘴要她给的钱,我在省城简直就是纨绔子弟有没有!

    当然,那时候我姑跟一个河南老板在一起,因为她不能生小孩,所以我猜那个狗男人也没安什么好心——那个男的是一个包工头,也非常有钱,见我一次也要几百几百地给,但是他有个很讨厌的地方是睡觉非常轻,你在这边放个屁他在隔壁屋就醒了,所以每天都要喝什么龙眼黑米粥,据说可以治神经衰弱依我看你要是睡不着喝二两不就好了喝什么粥,见效那么慢,喝好了你的棺材板也该到下巴了所以我那时候要么是晚上很晚才回家,等他们睡了我再回去,要么就是早早回自己房间睡觉,晚上不好打扰他——那男的,按我现在想来当然是个不错的人,但是过去我看他很不顺眼,经常有找茬揍他一顿的冲动

    这男的大概就是我在省城唯一觉得不顺心的地方,其他的我没什么可挑剔的。那时候我姑在省城最繁华的地段买了一个俩居室,非常小,也就六十平,我去了其实是给人添麻烦去的——我从小就有那种自觉,不要给别人添麻烦,所以那时候晚上要么去五一大楼要么去解放大楼看通宵电影,或者偶尔也去网吧上通宵,总之是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别让人家恶心——其实没用,因为后面我做的事越来越恶心,你在这种小事上温良恭俭让是一点都不会改变别人对你的评价的。你知道那个男的怎么说我吗?他说我气派很大,活像是什么皇家贵族,可惜命差了点没有生对地方,生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县城看见没,阴阳我

    早知道我就应该天天在他床头蹦迪,让这个神经衰弱的混蛋每天都睡不着觉,刚过五十就嘎嘣一下咽了气——我还是对他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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