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珠说的老爷爷炸的鸡,是肯德基。

    这一年,肯德基在首都开了第一家店,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志远那几个伙伴已经去过了,但志远因为爸爸妈妈身体的原因,根本没有心情去尝试,上午小麦来家里玩,说起这一茬,掌珠便记住了一个老爷爷炸的鸡。

    其实肯德基里卖的东西,林清屏好些品种都给他们兄妹俩做过,尤其志远,跟在她身边时间长,中西美食,不知吃了多少。

    但孩子们既然想去尝尝,那就去吧,她也想热闹热闹了。

    等志远回来,一家人就往肯德基去了,去的时候,还去邀顾有莲和小麦,顾有莲忙着没空,小麦便一起去了。

    果然很多很多人,热闹得很。

    他们好不容易有座位,坐下来后,志远自告奋勇去买餐食,用托盘装了好大一盘,回来时把托盘一放,说,“妈,我怎么觉得,这里卖的东西和你给我做的那些,也没啥区别啊?”

    林清屏内心:当然没区别!

    脸上却笑盈盈的,“是吗?”

    “当然是啊!不信我们吃吃看!”志远先把炸鸡打开,请林清屏先吃。

    林清屏没客气,上辈子她也算吃遍天南地北美食了,但这首都第一家肯德基,她还真没吃过。

    顾钧成对这些炸物一向没有特别爱,但也很给面子的试了一块,一口吃了,然后说,“没你们妈做的好吃。”

    小麦朝她舅竖起大拇指,“舅,还真是!舅妈做得更好吃。”

    “是吧?”志远很是得意,也不知道,到底是得意大家都赞同自己的观点,还是得意他有个了不起的妈。

    只有掌珠,对好吃和不好吃没有太多概念,但是一定要跟着哥哥姐姐喊,“妈妈!好吃!”

    林清屏失笑,“你们喜欢,周末再做给你们吃。”

    尽管,孩子们一致认为肯德基的炸鸡不过尔尔,但店里欢乐的气氛很感染人。

    这段时间以来,家里接二连三出事,日子过得紧张兮兮的,很是低气压,这气氛一感染,大家情绪都释放了不少。

    难得的开心。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这条街人现在人一多,很难打车,他们索性坐公交车回去。

    还是在熟悉的站台下车,再走回家去。

    志远背着掌珠,旁边跟着小麦,三个小孩走在前面,顾钧成和林清屏稍稍落后几步。

    已是初冬,天气转冷,两旁的行道树换上金灿灿的外衣,冷风一吹,拂落几许黄叶,已渐渐在路上积了一层,踩上去,发出清脆的响声。

    “林清屏。”顾钧成的声音忽然在这幽冷的风里响起。

    “嗯。”她低头走着路,看着自己的脚尖,踏过一片又一片落叶。

    “你还记得我们刚来首都那会儿吗?也是去那边吃饭,那时候专门奔着最有名的烤鸭去的。”

    她当然记得……

    那时候,一切都才刚刚开始,生活仿佛春天里树木里吐露的新芽,充满生机和希望。

    转眼,他们却已经走在秋天了。

    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和她是一样的想法,说完这句之后就不吭声了,安静的街道,只剩下鞋子踩碎落叶的声音。

    咔嚓,咔嚓。

    寂寥空冷。

    忽的,林清屏的手被硬硬的温热碰了一下。

    她微微一僵,转瞬,手就被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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