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好爽!抢渣男遗产,当渣男舅妈 > 第279章 恭贺老公,喜添一个亲哥哥
    浓郁的夜色下,宋敬呈单手插兜自监狱阶梯上走下,踽踽独行的身影看得沈禾心脏莫名抽痛了下。

    她赶紧关掉手机迎上去。

    宋敬呈想得出神,没注意已经走完了台阶,他下意识迈开右脚去踩阶梯,却一脚落在了平地上。

    沈禾赶紧扶了他一把,“这要是个井盖儿,你已经掉进去了。”

    宋敬呈这才收拢涣散的思绪。

    对上沈禾看过来的关切目光,宋敬呈动了动薄唇,“苗苗,我”

    心绪复杂,宋敬呈一时片刻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见宋敬呈心里装着心思,还是个大事,沈禾提议:“今晚就不回去宋园了吧,咱们去酒吧喝两杯?”

    经期刚结束,趁没怀孕,沈禾还能短暂放纵。

    说起来,她跟宋敬呈认识这么久了,还没一起去过酒吧。

    宋敬呈都不记得自己上次去酒吧是哪年了。

    他心里乱糟糟的,急需用酒精镇定神经,“行,去酒吧。”

    十一点过后的酒吧街,比楚芷的葬礼还要热闹。

    打扮清凉的女孩子,踩着恨天高,摇着性感的腰肢晃悠在街边,引来阵阵口哨声。

    看到街边打扮性感的女孩,宋敬呈内心毫无波澜。

    瞧见路灯下有两个鬼火少年抱在一起啃得忘我,宋敬呈不由扶额头,“我大概是老了,看不懂这些小孩儿了。”

    究竟是他老了,还是这世道变了?

    沈禾顺着宋敬呈的视线望去。

    路灯下,一个穿花衬衫、牛仔紧身小脚裤的青年,正按着一个穿吊带超短裤的女孩儿在亲嘴。

    这种穿搭放到其他地方的确有些不伦不类,但酒吧街什么妖魔鬼怪都有,沈禾习以为常。

    沈禾揶揄地笑了笑,“你是羡慕他们年轻大胆,肆意妄为吧。”

    宋敬呈倒不是羡慕年轻人的胆大跟热情,他单纯看不惯当街调情热吻罢了。

    注意到那青年的手顺着女孩儿的超短裤钻了进去,宋敬呈脸都黑了,低声骂了句:“就不能开个房?”

    沈禾笑个不停。

    她突然揪住宋敬呈的领带,仰头给了他一个法式热吻。

    宋敬呈短暂的错愕了下。

    回过神来,他有些凶狠的低吼一声:“别胡闹!”

    他赶紧脱了风衣外套罩住沈禾的脑袋,将沈禾上半身摁在怀里。

    “干嘛!”

    沈禾一脸懵。

    宋敬呈隔着衣服按着沈禾的脑袋,他严肃地说:“别闹,会让人看见你的样子。”

    沈禾算是领略到了宋敬呈恐怖的占有欲。

    沈禾哭笑不得,声音从他胸膛位置传出来,“这有什么?我的脸这么好看,没人看多浪费啊。”

    宋敬呈却强势地摇头,“不行,我不能接受被人看到你跟我接吻的样子。”

    “行行行,快放我出来。”

    宋敬呈撩开沈禾头顶的风衣,亲自将她嘴角的水渍擦掉,确认她媚态的模样不会被人看见,这才将风衣取走。

    沈禾朝他翻白眼,“你这样很没意思,别的夫妻隔三岔五还跑出去开个房,搞个车震,玩个野外大作战什么的,你这”

    宋敬呈听到这些骚话,心里翻腾得厉害,但脸上却是一本正经。

    “你要是喜欢玩刺激的,我可以提前让老马去寻找安全隐蔽的场所。但不能在大街上。”

    他这人只吃独食。

    说他保守也好,霸道也好,总之他不允许任何人看到沈禾动情时的样子。

    甚至在做的时候,他都会找合适的姿势,尽可能盯着沈禾的脸,方便捕捉沈禾的每一个表情反应。

    沈禾猛的红了脸,“你闭嘴吧,还叫马叔提前去找地方,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沈禾嗔了他一眼,转身快步走进了一家清吧。

    宋敬呈跟着走进清吧。

    清吧只是环境安静,没有吵闹的音乐,但里面的客人玩的却不纯情。

    几个隐蔽的雅座里,随处能看到调情接吻的年轻人。

    宋敬呈目不斜视走到沈禾身后,他脱了外套搭在扶手上。

    沈禾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宋敬呈挨着她坐,他右臂下意识打直,撑在沈禾凳子后侧。

    既能保护沈禾不摔跤,也是在宣誓主权。

    沈禾瞥见那只宣誓主权的长臂,心里又甜蜜又无语。

    店里的酒都是特调的,沈禾扫码点了一杯深夜炸弹,又看向宋敬呈,“你喝什么?”

    “都有什么?”

    “自己看。”

    宋敬呈接过沈禾的手机翻了翻,最后挑了一杯名字看上去比较诗情画意的酒,叫蓝玉生烟。

    打扮帅气的女酒保,当着他俩的面现场调酒。

    沈禾的深夜炸弹是一款颜色呈现出淡粉色的低酒精鸡尾酒,喝了之后人会出现微醺状态。

    这种酒,一般都是男女深夜约会前喝了助兴的。

    深夜炸弹,指的是喝了这款酒,会拥有一个激情难忘的约会夜。

    而宋敬呈点的蓝玉生烟恰恰是一杯烈性鸡尾酒。

    酒保打开一杯高酒精度的苏格兰威士忌,倒入一只镀银的酒壶中,将它点燃与水融合,燃烧的火焰呈现成蓝色。

    酒保从烟盒里抽出一根女士香烟,咬在红唇中,低头借着蓝色火焰将它点燃。

    她吸了口烟,在宋敬呈跟沈禾两人身上来回看了眼,最后朝沈禾吹了一个爱心的烟圈。

    那烟圈一直飞到沈禾的面前。

    沈禾惊喜地捂住红唇,直呼:“真好看!”

    等烟圈炸开,帅气的酒保这才倾身将那杯深夜炸弹递到沈禾的面前,“美丽的女士,你的酒水今晚免单。”

    后退时,酒保手指还暧昧地从沈禾手背上滑过

    宋敬呈看得冒火,赶紧将掌心搭在沈禾手背上,不悦地警告了酒保一声,“自尊。”

    酒保咬着烟,闷闷笑了一声,这才将调好的蓝玉生烟递给宋敬呈,“宋先生,请享用。”

    听到这声宋先生,宋敬呈才意识到酒保跟沈禾可能认识,还知道他的存在。

    “你俩认识?”宋敬呈问酒保。

    酒保一笑,摘掉头上的帽子,露出光头来。

    宋敬呈盯着那个光头,眼神微变,“你的头发”

    他以为对方是白血病患者。

    光头女酒保朝宋敬呈伸出右手,“认识一下,我叫蓝烟,我跟沈禾血型相同,我们是熊猫血互助群的群友。”

    说着蓝烟摸了摸光头,“别误会,我没患癌症。光头是因为我上周刚剃了头发,捐给了白血病女童患者。”

    宋敬呈意外极了,他对真心做慈善的人很容易产生好感。

    宋敬呈夸蓝烟,“你的行为很了不起。”

    “沈禾才了不起呢。”

    蓝烟将一盘瓜子递到宋敬呈跟沈禾中间,告诉宋敬呈,“沈禾18岁刚成年,就给一个小患者捐献了造血干细胞。”

    指着沈禾那头乌黑漂亮的长发,蓝烟又说:“她五年前才剃过一次光头呢。”

    难怪马凯查的那些资料中,念大学时的沈禾总是戴着帽子。偶尔出席重要活动,也会戴假发。

    原来是捐了头发。

    宋敬呈还真不知道沈禾做过这些事。

    他有些动容,摸了摸沈禾柔顺的黑发,问她:“怎么想到去捐干细胞的?”

    沈禾实话实说,“我们这种血型稀少,越是这样,就越要抱团取暖,互相帮助。”

    他们加了互助群,一旦有谁需要献血,在附近的人都会马不停蹄赶去医院献血。

    很快又来了别的客人,蓝烟朝宋敬呈客气一笑,“宋总,你的酒我也请了!今晚玩得开心,我去招呼客人了。”

    见蓝烟忙去了,沈禾起身端起酒杯,跟宋敬呈说:“去楼上吧,楼上只招待朋友。”

    这家酒吧是蓝烟开的,楼上不对普通客人开放,更私密安静。

    宋敬呈跟着她踩着木质楼梯去了二楼。

    二楼果然安静,除了他俩外,只有一个三四个在聚会的闺蜜团。

    沈禾跟宋敬呈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望着楼下灯红酒绿的酒吧街,沈禾将手里剥好的瓜子塞到宋敬呈手心。

    “收了我的瓜子,就得把你的心事告诉我。”

    宋敬呈莞尔。

    其实他这会儿心情已经平静了。

    “这事说来有些长,我了解到的也不全面,我将我知道的一些事说给你听。”

    宋敬呈端起酒杯尝了一口,这酒太呛喉咙,他试了一口就没再碰。

    “你见过程家那位夫人吗?”

    沈禾不确定问:“你指的是程颂的母亲?”

    “对,程劲松的爱人。”

    “在一场酒会上远远地见过一回。”但沈禾跟那位程太太没有正面接触过。

    宋敬呈问她:“对那位程太太,你有什么看法?”

    “优雅。”这是沈禾对程颂母亲的第一印象,“我三年前,程颂他妈刚办了场60岁大寿,程颂还邀请我去参加,但我没去。”

    “但我见到程太太是在去年,她那会儿62岁,穿一条却雀蓝色旗袍。身材保养得很好,举止优雅从容,整体看上去顶多五十出头。”

    “要我说,她比起你的母亲,还要更优雅一些。”

    楚芷的优雅是严厉的,而程太太的优雅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

    “嗯。”

    宋敬呈完全认可沈禾对程太太的评价。

    “程太太芳名叫杜玉玲,年轻时候是青市歌舞团的首席,擅跳古典舞,多次在春节晚会登台表演。”

    “她年轻那会儿很有名。”宋敬呈说到最后三个字的时候,语气是有些迟疑的。

    “你指的名气是哪方面?”

    有名可以指方方面面,就不清楚程太太是哪方面了。

    “她舞蹈跳得好,长得也好,情商也高。据说青市商界很多大佬都想做她的裙下臣,不惜豪掷千金,送财送房,送车送宝物”

    “但杜玉玲都不为所动。”

    “所以那会儿,杜玉玲也是出了名的清高。那会儿,青市上流社会还开过赌局,押这朵高龄梅花最后会花落谁家。”

    说到这里,宋敬呈讥讽地嗤了一声,“青市已婚的,未婚的,凡是还没躺棺材的有头有脸的男人的名字,都被写在那上面。”

    “包括我父亲宋长安。”

    只是听到宋敬呈的描述,沈禾都能想象出那年代,杜玉玲在青市有多受男人们的追捧了。

    “那后来呢?”

    “后来,杜玉玲腿受了伤,无法再登台表演,就退出了歌舞团。没过多久,她就高调地嫁给了程劲松。”

    “那段时间,青市最热议的话题,就是程矮子跟杜玉玲的荒唐婚姻。”

    “你要知道,当年那场赌局上,我父亲宋长安和程劲松得到的投票是最少的,都是0票。”

    “宋家家风严谨,我父亲在爷爷的棍棒教育下,被教导成了一个循规蹈矩,绅士克制的好男人。况且,我还有个手段狠辣的母亲。青市就没有哪个女人敢往我父亲的床上爬。”

    “所以,没有人敢给我父亲投票。”

    “而程劲松个子矮,外貌普通,跟杜玉玲最不般配。他没得到投票0票也很正常。”

    可就是这样一个最不被看好的人,却成了杜玉玲的丈夫。

    可想而知,这两人的结合,当时惊掉了多少人的下巴。

    说完前因,就该提到后果了,“那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杜玉玲嫁给程劲松的第七个月,早产生下了他们的大儿子程扬。但当时,外界都在传,说程扬不是程劲松的儿子,而是杜玉玲跟某个神秘大佬的种。”

    “但程劲松当面否认了这个传闻,并承认他跟杜玉玲其实婚前就在一起了,他们结婚就是奉子成婚。”

    “程劲松都承认他们是奉子成婚了,谣言便不攻自破了。”

    宋敬呈说到这里,就停了下来。

    他又端起酒杯抿了口。

    烈酒烧喉,宋敬呈连眉头都没眨一下,他跟沈禾玩起了猜谜底的游戏。“苗苗。”

    “你这么聪明,不妨猜一猜,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盯着宋敬呈那双看似平静,但眸底暗藏巨浪的双眼,沈禾心跳骤然快了起来。

    “我靠”沈禾一把抓住宋敬呈手指,声音颤抖地问出:“杜玉玲跟你爸爸,该不会”

    沈禾都不敢继续说下去了。

    如果她的猜测是对的,那这事就严重了。

    “程劲松跟杜玉玲不是奉子成婚,对不对?程扬也不是早产儿,他的父亲其实是你爸爸?”

    宋敬呈倏然一笑,他平静,克制,而又温柔地说:“苗苗,老天爷果然待我不薄啊。”

    “它给我安排了一个变态的妈,惧内的爹,恋爱脑的姐姐。如今见我全家至亲死绝了,心疼我孤苦,又给我送了个大哥。”

    “来,苗苗,我们干杯。”宋敬呈端起那杯蓝玉生烟,朝沈禾碰了碰杯,“恭喜你老公,而立之年喜添亲哥!”

    说完,宋敬呈仰头将那杯烈酒一饮而尽。

    沈禾盯着宋敬呈唇角温柔的笑意,不禁毛骨悚然。

    完了!

    她男人黑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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