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央不可置信:“小舅舅,你为何不愿?”
比起他,边关的百姓更需要卫骁,卫家遭遇灭顶之灾,卫骁居然心灰意冷到百姓都不顾了么。
卫骁:“自秦一朝起,中原人就在为抗击匈奴做准备。匈奴历经百年发展,最鼎盛时期,压得晋人苦不堪言,年年都要咱们割地赔款、派公主和亲安抚。是卫家和武安侯结束了这种局面,若无我们两家,今时今日之大晋天子,岂能高枕无忧?”
凌央点头:“这些事,大晋百姓人人都明白,他……天子也心知肚明。”
卫骁:“武安侯夫妇将星陨落,大司马重病离世,整个大晋最该去主战场抵御匈奴的人,只能是我。可天子为了压制卫家,转用禹璃那妖妇身后势力,压得我一而再再而三放出兵权,只能被迫远走玉门做个守关之将。晋军吃了一次又一次败仗,他还是不肯停下脚步休养生息,他只为证明一件事。”
“那就是在大晋,除了卫家之外,别人同样能歼灭匈奴。他宝刀未老,成就他帝王霸业赫赫功绩的人,只能是他自己的决策,而不是依靠卫家。”
“可惜他证明错了,致使整个大晋走到了如今地步。他现在哪怕求着我回去,我也绝不回头,我偏要让他看看,离了卫家,他什么也不是。”
卫骁目前这些打算,确实有赌气的成分。
他知道百姓与私怨孰轻孰重,可他现在没有半分力气,再重新披甲上阵了。
晋帝杀他全家,他便是赌气这一回又如何?
卫家上下自入仕伊始,就在为大晋流血流汗,多少卫家男儿和门客战死于沙场之上,为无数百姓奔波请命;身为外戚,卫家即使在大司马在世时也从未弄过权,更别提他死后,卫家更是如履薄冰、低位谨慎,唯恐引起晋帝猜忌。
可就算为大晋、为晋帝做了这么多,到头来终是落得个瓦解云散的下场。
卫骁的心病从出逃玉门关那刻起,便愈发深重。
他不明白这一生到底是为谁而战,他厌倦了朝堂无休止的斗争,厌倦了这冰冷人间。
若说是为了长兄去世后的卫家,可晋帝有意打压卫家,才转头扶持了霍家上位。他空有一身的本事,在朝为官的品阶甚至比不过一个霍腾。
若说是为了居于深宫的阿姊和凌央,可他护到最后,什么都没护住,连凌央的命都是霍霆用婚事极力保下的……
为了百姓?
他心中同样在为百姓而战,边关百姓在匈奴铁蹄的骚扰之下过得有多苦,这些他全都知道。
可是卫家已经陨落了,卫骁的心已经跟着卫家一起死了,而且死于一个无中生有的罪名。
不知十年、百年后,再提起卫家,百姓还能救星般看待吗?还是要跟着史官狠狠唾骂上一句乱臣贼子、外戚弄权、自取灭亡。
他见不得那般场面,更不想听到不明就里的外人肆意评判卫家。
卫骁习惯性地摸向腰间,想摸出一枚酒壶,可酒壶早就被秦老怪喝空了,他就没再戴上。
很多心绪,他无法与凌央诉说,更不可能与霍晚绛这个小姑娘说,只能由他一个人消解。
卫骁站起身,抽出环首刀,刀身在光下亮得不可直视,他道:
“宁做人间寂寂无名一游侠,不登朝堂事无情天子,这便是我今后志向。文玉,以后休得再在我面前提及此事。”
说罢,他走向远门外。
凌央远远叫住他:“小舅舅,你要去哪儿?”
卫骁没有回头,只是高抬左臂:“进山,狩猎。”
……
一连五天,卫骁都去山间打猎,就为了应下给霍晚绛的承诺。
到冬天,能取皮毛的猎物都鲜少出来活动,卫骁接连扑了几天的空,终于在第五天时带回来整整五张上好的狐皮。
有白的、有花的,他还另带回来两条灰兔,准备作为晚饭。
白色的那张狐皮没有一丝杂质,这样的好皮,放到长安也能卖个好价钱。
卫骁把处理好的皮子放在霍晚绛跟前,由着她自己折腾;又把灰兔扒了皮,交给阮娘,一刻不停继续劈柴去了。
凌央拎起纯白的狐皮,笑道:“阿绛,这张适合做披风,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披风?
现在穿披风,似乎不太切实际了,披风多麻烦啊,行动不便,怎能适应民间生活。
霍晚绛有自己的打算。
皮子被卫骁处理得很好,拿回来时甚至都不见什么血迹。
霍晚绛刚想伸手,从凌央手里拿过狐皮仔细打量一番,就见凌央忽然呆愣住,狐皮从他手中滑落在地。
被卫骁保护得好好的狐皮,骤然沾了地上的灰。
霍晚绛心疼得连忙捡起。
凌央还盯着他空落落的手在看,隔了好一会儿,他才低声问霍晚绛:“阿绛,你从前可读过诗经?”
她自然是读过的。
只是在凌央眼里,或许她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蠢货,胸无点墨,什么也不懂。
更何况,在长沙城时,他曾亲口对她唱过一回。
那时她从凌央的歌声里听懂了一切,他在怀念远在长安的美人,怀念曾与他卿卿我我的霍素持。
她看破了,却硬要装作不懂,这样才不至于哭得太难看。
现在他又问——
霍晚绛自然是摇头。
凌央明显松了口气,神色都轻松不少:“没什么,我方才一时大意,没接好。”
这个回答牛头不对马嘴,霍晚绛满头雾水,多瞄了他两眼。
凌央脸色迅速涨红,他尴尬咳道:“我问你读没读过诗经,是想再唱一首给你听听,你可愿意?”
霍晚绛摇了摇头,她现在才没空听他哼歌儿呢,她要想办法把这些狐皮都变成衣服,他们一人一件,每个人都有份。
凌央快速说了句“你先忙我要进屋小憩”,便狼狈逃离。
关上房门,他才渐渐平复下呼吸。
早在方才小舅舅把狐皮交给阿绛的那一刻,看到她双眼闪闪发亮,他立即就不合时宜地想到了一句话。
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这诗的大概意思,便是青年男子为心爱的女子猎了兽皮,以白茅包裹,作为聘礼向那姑娘求爱。
小舅舅虽然没有用白茅包裹狐皮,阿绛更不是他心爱的女子,可那短短一瞬,极其碍凌央的眼。
他居然会吃起小舅舅的醋来了?
凌央更后悔的是从前这双手还有力气挽弓射箭时,没有给霍晚绛送过一次兽皮,哪怕是灰鼠小兔的。
他猎下的那些好皮,全部都用白茅包裹着命人送给了霍素持。
她与霍素持同住一府,应该是知道、看到过,所以他才迫不及待问她,可有读过诗经。
幸好,幸好他的阿绛没有读过。
可惜他现在再后悔,也无法补偿霍晚绛这些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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