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日头上没有再戴着繁复的头饰,但却戴了一支沉甸甸的实心的金簪,那金簪乍然一看好似很朴素,但近距离观看,就能发现在金簪上,像是有金色的藤蔓缠绕。在阳光下,那只金簪上的藤蔓之间,似乎还有亮闪闪的珠光,原来是金簪上面镶嵌着黄宝石。

    这玩意儿,一看就能让人知道价值不菲。

    林大小姐的一身行头,还是的那么贵气。

    林玉珠在看见罗金锦时,嗤笑一声。

    她让罗金锦去把纪青霭请出来,罗金锦不同意。结果,她兄长一去,罗金锦还不是乖乖照办?

    都到了这种时候,一介商户之女还在自己跟前拿什么乔?

    “纪小姐她今日来吗?”林玉珠在登上马车之前,还是问了一句。

    她在知道了石安城的姑娘们有蹴鞠的比赛后,就动了心思。

    蹴鞠这项运动,在整个大夏都风靡一时。

    林玉珠在家里,自然也有跟人一起比赛的经历。她不是一个能忍受输的人,好胜心极强。所以,在蹴鞠上,她从前也是下了大功夫。

    林玉珠不知道自己的水平在石安城能不能排在榜首,但是,她在闽州时,就隐隐有带头之风。她相信,在这小小的石安城里,没有人能真正越过自己。

    她今日就是要在比赛场上,好好挫一挫纪青霭的威风,以报百花会当日之仇。

    罗金锦不是没看见刚才林玉珠的眼神,她忍住胸口那口浊气,点头,“黄诗颖会将她带出来的。”的

    “那就好。”林玉珠勾了勾唇。

    林玉珠并不跟罗金锦共乘一辆马车,林玉珠觉得罗金锦的身份还不配跟自己同乘马车。

    罗金锦在门口盯着林玉珠的背影,眼底有些怒色。

    林玉珠在石安城的一切吃穿用度,哪一样不是花的她罗家的银子?就这么个白吃白喝的人,她是不知道林玉珠哪里来的那么大的脸。

    纪青霭跟着黄诗颖一同到了蹴鞠场后,发现这里还真是挺大,而且靠近先前她跟李同显一块儿去过的红袖班。

    黄诗颖介绍说:“其实这里原本是一家江南富户的粮仓,但是前几年,因为犯了事儿,被砍了脑袋。那富户的家产全部都被充公。他在我们这石安城里,银子没留多少,但留下了粮仓这么大一块儿地方。这里距离集市有些距离,寻常人过来也就只是在旁边听听戏。所以,这块地挂出去的时候根本就无人问津。我爹见学子里蹴鞠也很是流行,便直接将这一块地方划分成了蹴鞠的场所。这些看台,都是后来才修建的,所以还新得很。”

    “这还挺不错。”纪青霭说。

    “那当然啦!”黄诗颖显然还是个“爹吹”,“我爹说了,既然都是民众喜欢的,那就应该开放。所以,这一块场地,只要自己能拉起来两支队伍,就可以直接去县衙请批。人数凑够,不是做别的,都能通过。”

    “而且,每次县衙审批通过后,都会在两处城门口张贴告示,邀请大家一起来观看。”

    纪青霭闻言,不由点点头。

    黄县令这一手,不仅仅给民众行了便利,还拉动了整个石安城的商业发展。

    因为这比赛一旦被众人所知,加上大家都对蹴鞠赛很感兴趣,自然就会吸引很多人去观看。

    看蹴鞠赛也不仅仅是只用眼睛,还要摇旗呐喊不是?那卖果饮子的,卖凉茶的,卖甜水的,不都来了生意吗?  喊累了,腹中饥饿,不就能吸引小摊贩过来兜售吗?有人多的地方,就有生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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