瞳榆捂了捂耳,皱眉望着那道背影。

    良久,刺耳的噪音才停下,布兰霁转身冲她扬唇,“小榆妹妹,好听吗?”

    瞳榆点头,“好听的,学长要多休息。”

    布兰霁垂了垂眼,走近瞳榆,“你在疏远我吗?”

    瞳榆有点子茫然,“没啊。”

    下一瞬,优雅温润的男人轻碰她的脸颊,忧郁稍暗的眸看着她:“是吗?那娃娃为什么不叫我霁之哥哥?”

    瞳榆忽略那个称呼,认真道:“因为我大哥吃醋,不让我叫。”

    要发疯就去找沈夜,别找她家祁小钺。

    “是吗?”布兰霁低低一笑,眼中迷离,“我还以为,是你身边那个男人呢。”

    瞳榆躲开他的触碰,抿唇道:“布兰霁,我很幸福,我在笑,不要动我的身边人。”

    “当然,小脑袋瓜在想什么呢。”布兰霁站起身,促狭揶揄。

    “好吧,这家店很好吃。”瞳榆扯了个话题。

    布兰霁坐在了她身边,浅笑,“小榆给我弹奏一首吧。”

    瞳榆想了想,“成,但我有几年没碰了。”

    她穿着白裙,微卷的发丝披散,坐姿标准,先是生疏摁了几个键。

    比起布兰霁暗藏忧郁的琴声,瞳榆琴声优美轻快,空灵清透,带着浅浅温柔。

    布兰霁享受眯了会眼,睁眼痴痴盯着女孩的背影。

    瞳榆弹奏完,收到了张卡。

    布兰霁道:“这里需要预约排队,但小榆不需要。”

    瞳榆收下贵宾卡,跑走时说了句:“卡我收下了,拜拜拜——”

    望着逐渐消失在走廊的人,布兰霁轻声,“还是你最像。”

    “走吧走吧,不吃了。”

    刚下楼,瞳榆就叫着沈念念要离开。

    沈念念不情不愿,“这就走了?我还没尝个遍呢。”

    瞳榆拉上她的手,晃了晃,“走吧走吧,有点事儿。”

    才怪,她是怕布兰霁下来。

    沈念念僵住,第一次被人牵手手,软乎乎的,尤其是还被撒娇晃了晃。

    感觉还差点什么,被拉出去时她还在想这件事,完全没注意到有辆黑车以惊人的速度向着她和瞳榆的位置撞过来。

    像是猎豹般迅捷,甚至只能看到残影,下定了必将鱼死网破。

    沈念念来不及多想,用尽全力猛推瞳榆。

    与此同时,一股劲力袭来,她被结账跑来的沈弋拽开。

    “轰!!”

    四季小院的玻璃门被撞碎,有一半的车甚至冲入了店里。

    可想而知,若刚刚真有个人站在这里……

    沈弋呼吸窒住,快速绕道另一边找瞳榆。

    沈念念被拽着撞到了墙,脑袋昏沉,但不妨碍她钻进破裂的车窗,猛地揪起车里的人。

    “你他妈想死啊!”

    黑衣大汉满脑门的血,被她提溜起来时,人已经咽了气。

    瞳榆被沈弋了起来,胳膊疼的发麻,扯唇开了个玩笑,“原来你会公主抱啊。”

    沈弋没说话,只是抱着人快速去停车场。

    从车窗钻出来找不到人的沈念念:“?”

    当布兰霁下楼时,人早已不见,救护车和人群将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

    他依旧是那副温和样,只是眼底掀起浓重墨色。

    “没死?”

    伊森很平静,“意料之中,你以伊琳的名义去挪用公司资金,  实在不行就用伊岑的,继续加钱,我还要人手。”

    他正在筹钱,手机忽然响了声。

    是那个陌生人又发来了消息。

    【伊森,你真是没用。我给你钱,去收买护士,换药,或装做护士,记住,我只要瞳榆的命。】

    伊森眯眼,敲了个数字过去。

    【两亿。】

    望着账户里多出的数字,伊森笑了,他真没想到对面会答应。

    又发了条消息。

    【四亿。】

    对方没有回应。

    过了大约十分钟,伊森账户上又多了串数字。

    【别贪,待会给你她的病房号。】

    伊森望着多出来的六亿哈哈大笑,笑声嘶哑又狂傲。

    到底是哪里来的蠢货,竟然这么迫不及待,出手如此阔绰。

    他又给对面发了条消息。

    【就这么相信我?】

    【你会的。】

    医院。

    医生道:“病人腿部有点擦伤,胳膊脱臼,我们已经给固定过,少吃油腻,好好休息啊。”

    瞳榆戳了戳男人的手背,“喂,你怎么能对我冷脸。”

    祁钺掩盖住眼底杀气,反手紧紧握住她的手,低声道,“以后,不分开。”

    他今天是去和慕容同谈合作,做最后在国的收尾,才没陪她去四季小院。

    瞳榆点头,“沈念念呢?”

    她没忘记,危机关头,是她把她推开。

    祁钺道:“不知道。”

    他一直在这里陪着她,哪有时间管别人。

    他给瞳榆调整了下姿势,道:“睡吧宝宝,她没什么事。”

    瞳榆拽住他:“你要去哪?”

    祁钺望着她惨白的小脸,双眉蹙着,可怜兮兮望着他。

    男人又坐了回去,“我哪也不去,陪着瞳宝。”

    收拾人什么的,还是交给三舅子吧,他要当个识时务的软饭男。

    晚上

    开车死去的黑衣大汉身上有着图腾,叮叮当当一眼就认了出来。

    当晚沈弋亲自去了一趟。

    男人身着黑色长裤加卫衣,帽檐压的很低,明明是一副很普通的打扮却让人莫名畏惧。

    因为,他手中那把枪支。

    沈弋又把枪采用黑红配色,一般不拿出来,拿出来就是身份的象征。

    这里,是黑衣大汉的老巢,雇凶杀人的场地。

    别的杀手组织老巢都是在海外,或不受管辖的偏远区域,这家偏偏开在了明面。

    可见这位老大有多嚣张狂傲。

    ——

    不好意思qaq,没写完,今天作业嘎嘎嘎多,还得提前交,我凌晨再补上,错字待会改。

    晚安晚安宝贝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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