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六零:踹了白月光搬空家产下乡 > 第174章 简星雯和樊暮冬,棒子骨,排骨和大肠
    “哎哟,你这人怎么回事?”樊暮冬气死了。

    明明刚才自己撞过来的时候,这人看到了,都伸手了。

    突然就给收回去了。

    然后,她们两人才摔倒了。

    膝盖都有点疼呢,疼的厉害。

    “这,男女有别,我这不是……”顾云阳讪讪的说了一句。

    这个事情,如果有较真的人,他要是真的扶了人家女孩。

    还真可能出事。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这俩女孩是不是那种人?

    如果是有很严重的后果,顾云阳自然在保证自己无碍的情况下,扶对方一把。

    “你们没事吧?”顾云阳开口,“要不要……”

    “之前你不扶,这会儿你假惺惺的……”简星雯是被撞倒的那一个,这会儿身上不仅痛,而且还受伤了。

    顾云阳也注意到了对方小腿位置好像受了伤,此刻正流血呢。

    “那个,我这有止血药,你要不要?”

    说着,顾云阳就要去拿止血药。

    毕竟刚才自己确实有能力帮一把的。

    只是如今这个情况,不太适合和女性同志过多的亲密接触。

    所以他没有伸手,还退了几步。

    此刻看到对方的小腿受伤,顾云阳还是想要帮一个忙。

    但也仅限于此。

    简星雯气死了,她就没见过这种男人。

    “你……”

    刚想要骂人,就被樊暮冬给拉住了:“雯雯,算了。

    他说的也对,这大街上的,他一个男同志,刚才要是伸手,于你我的名声也不太好。”

    这女同志倒是挺通情达理的,顾云阳想着,看了看对方。

    有点小胖,但很可爱。

    特别是之前好像还看到了对方的笑容,十分的天然纯真。

    但也仅限于此。

    他也是一片好心,但不管是樊暮冬还是简星雯,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理解归理解,但疼痛的是她们两个啊。

    “不用了,我们自己去卫生院。”

    卫生院是医院的一种,不过规模更小,加上医生的人数更少,设施也不如医院那么多。

    这是医院的一种基层机构。

    顾云阳又不可能直接拿出自行车出来,搭两人过去。

    既然对方不领情,双方本来也是陌生人。

    顾云阳再次询问了一遍:“真的不需要我的止血药吗?我这止血药效果不错,另外,需要我去帮忙喊人过来扶你们吗?”

    樊暮冬还没有说话,简星雯就先一步拒绝了:“你烦不烦啊?不需要。”

    “好。”

    既然对方拒绝了自己的好意。

    双方本来也是萍水相逢,自己在这件事情里本来也没有错处。

    既然好意不接受,那自己就离开好了。

    他又不是受虐狂,不想在这里受苦挨骂。

    “你,他……”简星雯都要气死了。

    这人还是不是个男的啊。

    居然就这么走了?

    樊暮冬也有些无语,但想想人家和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两人既然不接受对方的好意,那对方离开,好像也能说得通?

    说的通是一回事,但对方就这么走了,自己难以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雯雯,你还好吧?”

    简星雯确实觉得有点疼,但也不是不能忍受。

    摇了摇头:“我没事。”

    “那你在这里等一会,前面就是农机厂。我去喊门卫伯伯,拿个板车来拖你去卫生院。你忍着点啊。”

    ……

    那边,顾云阳一点也没有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本来就是萍水相逢的两方,未来没准也没有什么交集。

    他很快就来到了肉联厂。

    门倒是还开着,只是案板上,也没有几块肉了。

    或者说,除了几块排骨,一堆筒子骨,还有一些肝肺、大肠之类的下水。

    一块瘦肉都没有了。

    更不用说,这个时候人特别喜欢的五花肉了。

    顾云阳倒是也不可惜,他来这一趟,就是做个样子,回去的时候,从基地空间里拿点出来就是了。

    “大哥,这筒子骨怎么卖?”

    不管怎么说,还是买点东西,回头好拿东西出来。

    卖肉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顶上还有点地中海。

    一身的横肉,看起来,这卖肉的,确实不怎么缺肉吃啊。

    顾云阳前世就听说过,这种肉联厂的卖肉的,切下来的每块肉上面稍微切一点藏起来。

    回头自己就能拿一大块肉回去吃。

    当然,这事情不能常做,也不能一次切太多。

    被人发现了,也不好解释。

    索性他不敢偷偷地从卖给客人的肉上面切,被发现了,人家可不管你是不是肉联厂的。

    听到顾云阳的称呼,大叔还挺开心:“叫什么大哥,你都得叫大叔了。这筒子骨?也没什么肉,你要是买排骨,这里还有三斤,五毛五一斤,这些筒子骨就都给你了。”

    顾云阳看了一眼那筒子骨,确实上面被剃的一点不剩,就只剩下骨头了。

    放在后世,还可以拿回去煮高汤。

    前世顾云阳还在羊城喝过这种筒子骨的骨髓,也是当一道大菜卖的,味道不错,价格自然也不便宜。

    但此时的人,除了家里有孕妇,要下奶的,基本都不会要。

    排骨也和后世不一样,此时的人,根本不喜欢吃排骨。

    如果要排一个序的话,此时的人,最喜欢的就是三层五花。

    然后才是前腿,后腿,瘦肉了。

    “五毛五,有点贵啊。大哥,要不然,您再给我弄一挂肥肠?”

    顾云阳笑嘻嘻的,又很礼貌,大叔想了想,就同意了:“行,那我给你称一下。其实不用称,我都知道,这里的排骨三斤。你给一块六毛五,另外还有三斤肉票。对了,你看,高高的,三斤二两呢。”

    大叔麻利的称了一下,又给顾云阳看了称,然后将一挂大肠也给拿了过来,应该也有个两斤左右。

    这个时候的人不太喜欢吃下水,因为很多人不太会做。

    这些东西都弄在一起,大叔拿了几根稻草,直接给分开给绑了起来:“给,你这包怕是没办法放。没拿个篮子或者背篓来吗?这筒子骨不好放啊。”

    顾云阳笑了笑:“没事,我原本就想买一斤五花肉的。家里来客人了么,但这不是没有肉了,才想着买点筒子骨回去炖汤了,没事,我这有旧衣服拆下来的布条子,绑一绑,就能拿回去了。”

    他伸手在斜挎包里做掩饰,从基地空间里弄了一大段布条子出来,很利索的将筒子骨给绑了起来,然后给了钱和肉票,提了排骨和大肠就转身。

    “大哥,这不就行了么?”

    “行,你慢点,你想要点什么?只剩下下水了。”

    顾云阳和大叔说了一句,转身,就看到一人过来。

    他的脚步,看似并不急促,却给人一种很古怪的感觉,似乎就是很急促。

    “这是做什么?急着来买肉?”

    顾云阳觉得有点古怪,但也没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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