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氏吩咐道,“知了,去摘一把嫩豇豆。”

    院子右边是一大块菜地,以前吃不饱饭的时候,全靠多吃菜饱肚子,老王氏攒了一大把种菜的经验。

    这会豇豆挂满藤,而且长得特别快,吃都吃不赢,不及时摘掉,过个两三天就长老了。

    前院晒了好多豇豆干,留着冬天吃。

    就这,每天还要摘一篮子下来,无论是凉拌豇豆,肉片炒豇豆,豇豆炖肉,每天每顿都能看见,张知现在看到餐桌上有豇豆就脸色发绿。

    张知打算再去陈家砖窑那边多定几个酸菜坛子,到时候把豇豆腌制成酸豆角冬天吃。

    而且,到了秋天,老王氏就该种秋萝卜了,到时候腌制一些泡萝卜配稀饭也好吃。

    张知挑着最嫩的豇豆摘了一把,又摘了两把雍菜叶。

    菜园子就这些菜,张知也问过县城的粮铺,可惜没有什么新奇的菜种,她十分想念黄瓜和西红柿,尤其是黄瓜,夏天摘几个放在井水里败一败,吃起来又脆又甜,别提多爽了!

    张知回到厨房,李桃在帮忙剥蒜,小李氏在切各种配菜。

    有大舅母郑氏在的场合,掌勺都是由她来完成。

    夏天烧火就像个酷刑,二舅母孙氏坐在灶口烧火,此时满头大汗,脸被火烤得红彤彤的。

    郑氏加快了手上的速度,半个时辰后,八道菜端上了桌。

    “嚯!这比过年还丰盛,都是一家人,随便吃点就好了,做这么多干什么。”老李头很是过意不去,来一趟女儿家,让亲家这么破费。

    “没有几个菜,我害怕你们不够吃呢,来,我给你倒一碗黄酒。”

    大家跟前都摆了碗,张老头给几个男人一人倒了一碗黄酒。

    “老哥,咱碰一个!”李老头端起酒碗敬张老头,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喝起来。

    因为李氏还不能出门见风,老王氏将专门给她炖的猪蹄汤端过去,才赶过来坐下。

    “亲家母,尝尝这个桑葚酒,知了自己酿的,好喝还不醉人。”老王氏热情地招呼,给陈氏几人都倒了一碗,几个孩子也倒了半碗。

    陈氏很是高兴,“好好好,我尝尝我家知了酿的酒,知了真是聪明又能干。”

    老王氏面上一片自豪,心里忍不住腹诽,什么你家的?是我家知了好不,看我不把你灌醉。

    张知吃得头也不抬,忍不住在心里感叹:“呜呜呜~为什么同样的食材同样的调料,大舅母做的就这么好吃?”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老王氏没能把陈氏灌醉,倒是张老头和李老头喝着黄酒,一不小心喝多了些。

    倒也没有人事不省的地步,就是走路有些晃悠,张信山三兄弟赶忙把人扶到床上去躺着。

    等到睡醒,太阳都落到山尖尖上了。

    李老头着急忙慌要回去,“该走了,家里还有一堆鸡鸭要喂呢!”

    小李氏劝他住一天再走,死活劝不住,最后还是陈氏说等孩子满月的时候再来。

    临走时,老王氏给装了一块猪肉,又拿了两坛子桑葚酒和两坛子桑葚酱带上,张信山套了牛车,拉着一车人往李家村去。

    张知和大娃二娃站在屋檐下,依依不舍地望着大舅母,好吃的饭就这么没了……

    张信山就在老李家住一晚,明天张信水也去。

    张老头的意思是,让张信山和张信水带着水牛在老李家帮几天忙。

    他们家因为有水牛,干得特别快。

    相比之下老李家的速度就慢了很多。

    收早稻的时候两兄弟就带着水牛去帮过一次忙,但水牛只是用来运水稻,所以也没感觉出特别不一样来。

    而现在,正是犁地的关键时刻,用水牛代替人力拉犁,那简直是搬开了肩膀上的一块大石头一样。

    不仅老李家,李家村的村民都羡慕不已,明里暗里地赞叹,“海叔的两个闺女嫁得好呀!女婿如半子,两个好女婿顶一个儿子了,更何况,人家有牛,海叔等于多了四个儿子啊!”

    李老头表面淡定,心里却得意洋洋。

    因为分销皮蛋,家里没以前缺钱了,李老头就让陈氏拿了银钱出来,每顿都要加点肉菜,不能亏待了女婿。

    ————

    第二天一早,鸡叫了两声,张信山打了个简单的包袱,准备往老丈人家去,看到张知迷迷糊糊的在那洗漱,有些惊讶地问道:“你起这么早干啥?”

    张知吐掉嘴里的漱口水道:“爹爹,今天十五呀,我要去县城跟着胡掌柜学习。”

    “哎呦~我忘了!”张信水拍了拍脑袋,“让你幺爹送你去,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不用,你等我一会,我们一起去响水村,我坐黄大叔的船去县城!”张知瞥了一眼张信水,“我已经和爷爷说过了。”

    张信水幽怨的望着张知的背影,闺女已经这么独立了吗?已经不需要他的老父亲了吗?

    “爹爹,走了!发什么愣呢?”张知晃了晃张信水的手。

    她背了个小背篓,里面装了一套笔墨纸砚和手术工具,还有胡掌柜送她的医书。

    “哦……”张信水牵着闺女的小手到了响水村,将人送上船,他还有些依依不舍。

    张知完全理解不了她爹的心情,一个眼神也没留就进了船舱。

    主要是没有功夫想其他的,张知这会又紧张又激动。

    就要去县城唯一一家医馆实习了,放在现代算不算是去县城唯一一家三甲医院实习?

    回想自己前世,十四岁就考上了国家排名第一的医学院,而且还是本硕博连读。

    因为年纪小,没有导师愿意带张知,所以她格外努力,以三年年级第一的成绩和一篇发表在《中国外科杂志》上的论文,得到了院里最强博导的肯定,后来张知跟着他一直学习。

    回想自己第一次上手术台是什么样子?当时紧张吗?

    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

    等到了县城,张知先去买了一个米糕边走边吃,到了回春堂的时候,小伙计正在检查医棚搭得怎么样了。

    义诊这是善事,县衙批准可以占用一半街道用于搭建医棚。

    胡掌柜见张知来了,也不客气,直接拉着她往后院去,王勇还在这住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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