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在流浪地球剧组做道具 > 第104章 陈籍,不是陈季
    牛犇话刚说完。

    罗班长一巴掌就重重盖在了牛犇的后脑勺上。

    秦天听着都嫌疼……

    好听就是好头是吧……

    罗班长瞪着眼睛喝道:“乱说什么!”

    牛犇意识到了自己好像说多了,但又小声嘟囔着:“秦哥又不是外人……”

    秦天顿时一乐,嘴里说道:“我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不知道啊!”

    罗班长却板着脸,对牛犇说道:“回去以后,把保密条例抄10遍!”

    牛犇瞬间垮了脸。

    不过,秦天听到了牛犇的话,却若有所思起来。

    抬头问陈籍道:“很危险?”

    陈籍一脸的无所谓:“一般。”

    秦天说道:“一般你们带反坦克导弹和防空导弹?”

    陈籍顿时眼神锐利了些:“你怎么知道?”

    秦天摊了摊手:“你爸说的,说是要找秘密渠道送到鹰酱去。应该就是给你们用的吧?”

    心里则是虚晃一惊。

    差点忘了,陈籍并不知道自己有系统仓库,以及帮忙‘走私’军火的人正是自己。

    陈籍听到秦天的话,脸上露出几分无奈。

    “老头子怎么什么都说……”

    “我看他才应该抄保密条例!抄50遍!”

    随后向秦天解释道:“也不一定用呢……”

    “手里没有剑,和有剑不用,不是一回事。”

    “我们只是预备了最糟糕的结果。”

    秦天沉默。

    片刻后问道:“你爸可是……派你去干那么危险的事儿?”

    “不怕吗?”

    陈籍耸了耸肩:“怕什么?我可是海军陆战旅特战营的营长,老头子亲手签字批的。”

    “你知不知道,龙国的海军陆战队是干什么的?我们特战营是干什么的?”

    秦天摇了摇头。

    陈籍说道:“大部队登陆作战之前,我们要和扫雷舰前出,排除水雷。第一个登上滩头!这叫先登!”

    “大规模火力准备之后,总还是有漏网之鱼的。”

    “我们突入敌人阵地,吸引隐藏的暗堡和残存的火力点开火,然后引导远程炮兵和导弹炸掉这些暗堡和火力点!这叫陷阵!”

    “寻找敌人的通讯枢纽和设备,进行破坏,为大军创造有利条件!这叫夺旗!”

    “深入敌后,渗透破坏敌人高价值目标!狙击敌方指挥员和关键人员!这叫斩将!”

    “四大功,我们一仗就能全占!”

    说着,陈籍沉默了一下。

    继续说道:“如果登陆部队受阻,或者后续舰队遭到攻击。我们要死战掩护登陆部队和舰队后撤。这叫断后!”

    “当然,也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情景。”

    “不是我们怕死,而是怕整个登陆的失利。”

    “以上的每一件任务,都是九死一生的任务!”

    “你觉得,我家老头子会不知道?”

    秦天沉默。

    陈籍又说道:“老头子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是怎么爬上去的?”

    秦天一愣。

    陈司令到底是什么司令,自己都不知道,只知道是位上将。

    而且,就见了那一面。

    怎么爬上去的?

    这谁知道啊?

    陈籍叹了口气。

    缓缓说道:“老头儿年轻的时候,是突击队的队长。”

    “每次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最危险的一场仗,他带着7名战士穿越敌人的炮火封锁线,要去打掉敌人的一个火力点。”

    “一发榴霰弹打下来……死了四个,重伤一个。”

    “对了,榴霰弹是什么你知道不?”陈籍问道。

    秦天摇了摇头。

    牛犇则在一旁说道:“大口径榴弹炮打的一种炮弹,和普通榴弹里面装炸药和预制破片不同。榴霰弹的里面,装的是筷子粗细,手指长短的黑色钢针或者箭簇。一发榴霰弹里,装几千枚。这种弹,不是落地爆炸的,是凌空爆炸的。然后将里面的钢针或者箭簇,泼洒下来,就像下雨和天女散花一样。半径七八十米之内,无防护的有生目标,都会被无差别钉成刺猬。”

    “旅里以前122的榴霰弹实弹训练的时候,在靶场打死过一头野猪,全烂了……惨的不行……”

    秦天倒吸一口冷气。

    “竟然还有这么狠毒的炮弹?”

    牛犇则满不在意:“这算啥,白磷发烟弹才厉害呢……一丁点火星子,就能把骨头烧穿,都扑不灭的!”

    而陈籍,则是摆了摆手,说道:“老头当时,就是冲在最前面。”

    “但凡走慢十步,就没我了。”

    “后来,老头留了一个兵照顾伤员和尸体。”

    “自己带着最后一个战士,他们两个人上去,把敌人火力点给炸了。”

    “回来的时候,还把四具尸体和重伤员,拖了回来。”

    秦天心中一凛。

    这样的凶险,光是听着,就心惊胆颤。

    亲身经历,得是种什么感觉啊……

    陈籍则是歪了歪头,眼中带着点笑意地看着秦天:“我们不是地方上的那些官僚……”

    “我们是军队!”

    “那是真流血流汗,断胳膊断腿,死人的地方!”

    “每一个营连级的军事主官身后,都有几百双眼睛看着呢!”

    “老头是带兵出来的,最明白什么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你怕死,不身先士卒,谁还服你?谁还跟你打仗?”

    “国家和人民遇到了危难,遇到了灾情,军队不冲在最困难最危险的地方,谁还信咱们这支军队?”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所以,我就来了最危险的部队,也是立功最大的部队!”

    “一条命而已,真就那么重要?怕个啥?”

    “真以为部队里的军二代全都是赵蒙生?”

    “老头给我起名叫陈籍!而不是陈季。就是让我当个真正的军人。而不是流氓政客。”

    秦天动容。

    一旁的牛犇则是说道:“确实,俺就服俺们营长和教导员。永远都是带头冲锋的!”

    秦天立刻回想起来。

    上一次剿匪战斗的时候,陈籍就是自己带领突击队,冲在了最前面!

    整场战斗,最危险的,也正是他!

    自己突入最深处,营救人质,面临被包围打死的风险。

    可不就是先登、陷阵、夺旗、斩将?

    心中,已经对眼前这位汉子,心中多了几分敬佩。

    短暂的聊天过后,陈籍三人离开了甲板。

    说来也奇怪。

    后面六七天的路途上,秦天愣是没在船上再见到人影。

    找都没找见。

    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

    就这样,在十几天漫长的水上生活之后。

    轮船终于开到了蓝星的另一端。

    鹰酱国,旧金山。

    当远远看见广袤的陆地,以及那座红色的金门大桥的时候。

    尽管不是自己的祖国。

    秦天还是因为看到真实的陆地,而小小兴奋了一下。

    妈的,这船坐的时间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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