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回来:权势滔天 > 第29章 融入其中
    景云辉看着干瘦汉子急匆匆快步而行的背影,嘴角微微扬起。

    小样儿,还和我玩这套,你们真当我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景云辉先是找到一家正规的金铺,卖了一根金条,到手八万块。

    他用这笔钱,买了好几套昂贵的衣服,外加一部新手机和电话卡。

    这些钱,都属于赃款,不花掉,结束任务后还指不定到谁手里呢。

    不如趁现在,多买点实用的东西。

    等景云辉大包小裹回道棚区的时候,陆青松瞪大眼睛,惊讶道:“我操,哥,你这是去批货了?”

    景云辉拿出一个纸兜,向陆青松身上一丢,说道:“试试,看合不合身!”

    “哥,这是给我的?”

    “不然哩?”

    “谢谢哥!”

    陆青松欢天喜地的把衣服拿出来,惊叫道:“我操,阿迪运动服,还是一套呢!这牌子可老贵了!”

    “嚷嚷什么呢!大老远,就听见你咋咋呼呼!”

    随着话音,金鑫和爪子从外面走进来。

    “三哥!爪子!”

    “老大!爪子哥!”

    看到他二人,景云辉和陆青松打招呼。

    陆青松眉开眼笑地说道:“老大,你看,这是我景哥给我买的!”

    爪子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说道:“小陆,你比他大,整天哥哥的叫着,不嫌丢人?”

    陆青松一本正经地说道:“景哥的本事比我大,我叫他哥是应该的!”

    “切!”爪子嗤之以鼻。

    景云辉从纸袋里拿出一个鞋盒,说道:“三哥,这是给你的。”

    “呦,还有我的呢!”

    金鑫乐呵呵地接过鞋盒,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双鳄鱼皮的皮鞋,很漂亮,皮质也好,光亮但又不失柔软。

    他问道:“云辉,你知道我鞋码吗?”

    “三哥应该是四十二的脚吧!”

    “不错,好眼光,我试试。”

    金鑫换上鞋子,走了两步,笑得见齿不见眼,说道:“别说,真挺合脚的!云辉,有心了哦!”

    景云辉从购物袋里又拿出一件t恤,甩手扔给爪子,说道:“你的!”

    爪子扬起眉毛,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

    他抖开t恤,是一件价值不菲的polo衫,爪子一边嘟囔着:“你黄鼠狼给鸡拜年,肯定没安好心。”一边美滋滋的把polo衫套在身上,大小正合身。

    他快步走到镜子前,照了照,又拽拽衣襟,问道:“三哥,你看咋样?”

    “不错,精神了不少!”

    爪子咧嘴笑了,对景云辉挤眉弄眼地问道:“干嘛给我买衣服?讨好我?”

    “上午不是把你的衣服撕破了嘛,顺带手,就帮你买了一件。”

    “嘿嘿嘿……”爪子笑个不停,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嘀嘀咕咕地抱怨道:“在这么个鬼地方,再好的衣服,也穿不出个好样!”

    说着话,他又看向金鑫,问道:“三哥,咱啥时候回夜场啊?这鬼地方,根本不是人待的!”

    金鑫也叹了口气,说道:“等六爷把事情解决的吧!”

    爪子皱着眉头问道:“对方到底是什么人?连六爷都要躲着他,我们还得跟着六爷,一起躲着他!”

    金鑫啧了一声,说道:“不该问的别问!”

    他俩又坐了少许,起身离去。

    金鑫刚回到自己的住处,手机响了。

    他接听来电。

    “六爷!”

    “老三,你新收的那个小弟,我看着还行。”

    金鑫嘴角上扬,难免得意地说道:“六爷,我的眼光,你就放心吧!”

    “就是……”

    “啊?”

    “就是太招摇了点!干我们这行的,最怕什么?飘!招摇!这小子,昨天才刚赚点钱,今天就去商场,几千上万的花,是生怕别人注意不到他啊!”

    金鑫嘿嘿干笑两声,说道:“六爷,云辉年纪还小,一下子赚了十好几万,有点小飘,也属正常!不过六爷你放心,我会提醒他的!”

    说话时,他还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穿着的崭新鳄鱼皮鞋,脸上笑容加深几分。

    他并不缺钱。

    但从来都是他给下面的小弟分东西,而小弟反过来送他东西的,还真没有几次。

    送的东西是贵是贱,那根本无所谓。

    只要有这份心意,他便感觉很暖。

    坐到他这个位置,最缺的是什么?

    安全感!

    下面的兄弟心里有他,他当然会倍感安心和舒服。

    前世,景云辉也是做老大的,对于老大的心理,他再熟悉不过。

    “这样,老三,明天,你把他带过来,我见见他,如果值得培养,倒也能成为我们的一把好手。”

    “是!六爷!”

    翌日。

    景云辉起床不久,金鑫和爪子便找上门来。

    “云辉,醒了!跟我们走!”

    刚洗漱完的景云辉,不解地问道:“三哥,我们去哪?”

    “带你去见个人。”

    “谁啊?”

    “六爷!”

    景云辉神态自若地哦了一声,说道:“那我换身正式点的衣服。”

    时间不长,金鑫和爪子便看到景云辉穿着t恤、牛仔裤、运动鞋,从屋内走出来。

    爪子抚了抚额,问道:“这就是你正式点的衣服?”

    “不正式吗?”

    “正式吗?”

    “行了,被吵吵了,头都被你俩吵大了!”金鑫不耐烦地挥挥手,催促道:“走了走了!”

    三人穿过几条小胡同,来到一条小巷子里。

    这里早有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在等候。

    看到他们三人走过来,面包车的车门拉开,里面跳出来一名汉子,欠身说道:“三哥!”

    “嗯!”

    金鑫甩头,示意众人上车。

    面包车启动,它没有往市内开,而是奔郊区去了。

    这一走,就是一个多小时,关键是路还不好走,坐在车里,颠簸得头晕脑胀。

    景云辉忍不住问道:“三哥,六爷怎么住在这么偏的地方?”

    金鑫苦笑,说道:“六爷原本住在大别墅里,可他偏偏得罪了一群不好惹的人。”

    “三哥,倒地咋回事啊?”

    金鑫挠了挠头。

    他已经把景云辉视为自己的兄弟,倒也没什么事好隐瞒他的,只不过事关六爷,他不好多说什么。

    他沉吟片刻,说道:“前段时间,六爷不知道从哪搞到一张磁盘,因为有密码,破解不开,也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后来有人突然联系六爷,想要回磁盘,六爷开价两百万,对方连犹豫都没犹豫,立刻就同意了,六爷觉得,磁盘里的东西肯定不简单,它的价值,也肯定远远不止两百万,六爷便又改口,要对方八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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