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夜总会的酒吧区域是另一个热闹的地方。酒吧装饰着霓虹灯和镜子,提供各种饮品,包括鸡尾酒、啤酒和香槟等。调酒师在这里展示他们的技艺,为顾客调制独特的鸡尾酒。

    夜总会的舞池是人们尽情跳舞的地方。舞池地板通常有闪烁的灯光,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氛围。舞者穿着华丽的服装,展示着各种舞蹈技巧,为观众带来精彩的表演。

    刘东和星仔就站在大厅一侧的角落里。星仔年纪略比刘东大了几岁,却显得更加的老成,一头褐色的头发,右边耳朵上戴着一个硕大的耳圈,嘴上叼着一根香烟,面无表情的看着大厅里来来往往的人。

    星仔是土生土长的港岛人,他的家庭只能说是极为普通的家庭,虽然对应大陆的普通家庭来说应该是已经达到小康了,对在港岛这种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只能说是穷苦人家。

    而港岛当时上学不像内地那么容易,内地当时也还没有普及义务教育,但学费只要两三元钱,家庭困难的还可以减免。

    但港岛却不一样,各种费用高不说,又要上补习班、又要上兴趣班、还得买各种各样的教材,当时上学就是为了识几个大字,不至于当个文盲,要求再高一点就是能有个好一点的文凭考上个公务员。

    星仔也上了几年学,但他最讨厌的就是老老实实的坐在那读书,经常逃课与街头不三不四流里流气的古惑仔混迹在一起。在当时那个时代,港岛黑帮的势力不但影响了普通百姓的生活,更把触手伸到了校园,在十五六岁到二十五岁之间,这个年轻人思想最不稳定,最容易学坏的年纪,那些不爱学习的同学都成了港岛黑帮的“新鲜血液和后备力量”。

    星仔也成了其中一位,十七八岁的时候就混帮派,他早年小酒吧里代客泊车,而后到了丽晶看场子,这一看场子,浑浑噩噩的看了六七年,至今没什么大发展,依旧是个最底层的四九仔,勉强度日,说白了都落魄到混帮派了,还混得没啥出息着实是浪费时间。

    星仔看似面无表情,但内心却无比煎熬,因为他谈恋爱了,不管是哪个年代,谈恋爱都是一项很花钱的活动,星仔喜欢的女孩是隔壁咖啡店的侍者,是个小巧玲珑极为温柔的女孩,年轻人对了心却想在一起,并没有因为星仔是帮派的人而嫌弃他。

    在那个年头,懂得透支消费观念的人还相对较少,星仔的工资是帮派给发的车马费,原本工资就不高,只能勉强度日,除非遇到社团吃讲茶或者大规模械斗的情况下能多领一些奖励外再无其他收入。现在谈了个女朋友,那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

    迫于无奈,星仔暗暗思索着要如何出人头地,迅速在帮派取得高一些的地位,那样工资高了,情况就会有所好转,不仅能带女朋友吃饭逛街看电影,还能对手下的小弟吆五喝六的。

    但是要想出人头地,就是要能为帮派解决一些大的麻烦,引起上面大佬的赏识。而坐镇这条街的大佬无非是胖子"阿炳″。

    胖子阿炳是和义兴的金牌打手,又可称作“双花红棍”,听说以前的金牌打手,通常会在双肩纹上牡丹花,所以又称作双花红棍,说话通常比各堂口的堂主有分量,是比较重要的话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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