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脚印中就有熟悉的美洲虎和野猪。

    这些家伙似乎不管多远都能闻到血腥味。

    不过从这4具尸骨的光滑程度来看,应该也遭受到了许多食肉昆虫的啃咬。

    全身的骨头除了一些腐烂的尸水,所留下的污秽之色外,竟没有一块碎肉。

    叶枫走到其中一具最大的尸骨面前,表情冷冽…

    因为外国人的骨架普遍较大,五官深邃,和亚洲人有着一些区别。

    而这具尸骨又是尸骨中最高的,很明显,这就是勒布朗琼斯。

    叶枫用脚轻轻拨弄了一下头骨,语气中夹杂着一丝兔死狐悲的味道。

    “哼,在大河上我就警告过你了,好好活着,别来惹我。

    干嘛就非要拿我这500万呢?你有命花吗?”

    闻言,柳思思淡淡一笑…

    “枫哥,他忘了咱们手上有多少宝贝呢?他当时的目的可是晓燕姐的反曲弓啊。”

    “赶紧走吧,一堆白骨有什么好看的?”

    唐维维在一旁催促道…

    可是叶枫却没打算走,因为就在刚才,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新的想法。

    “别小看这些骨头,只要用好了,说不定也是一件保命工具呢。”

    “什么!?”

    唐维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叶枫…居然打起了这骨头的主意。

    不过基于对叶枫的了解,他只知道这人一直都不按套路来,往往会整出一些别出心裁的小花样。

    脑回路和创造力确实和常人不一样。

    “这人骨头能干什么呀?”

    叶枫走到傅长雄身边,拔出了他腰上别的钢斧,然后一刀就剁下了头骨。

    之后又几斧子剁下了两根小腿骨。

    “以前没机会做这些玩意,但现在的我们有的是时间。你们看…”

    他拿起头骨扬了扬,像是发现了一件好玩的玩具。

    “人的头骨密度很大,我们可以用这个来当另一个锅,或者水瓢,或者碗…

    咱们一直都只有一个锅,碗也是用木罐代替,简直太寒酸了…

    所以我想的是,咱们不光要活到最后,还要以最体面的生活质量活到最后。

    这些日常的生活用品就必须要,毕竟,我们可是现代人呐。”

    “咦~啧啧啧。”

    听到要用头骨当碗,众人都露出了一副十分嫌弃的表情。

    唐维维也囧着个脸,连连摇头,是肉眼可见的反感。

    “我可没听说哪个现代人用头骨吃饭的。”

    “别废话啊。”

    叶枫不耐烦的瞥了他一眼。

    “你可是说过,只要是以生存为目的,你就会无条件服从我的。

    其他人也赶紧,先把头骨卸下来,然后大雄,你直接用锯子锯出半圆形就行。”

    “扑街噶~”

    唐维维无奈的用粤语骂了一声,便拿出刀上前帮忙了。

    “那你这腿骨又是干嘛的啊?拿来做锤子?”

    “哎呀你就别管了。”

    叶枫不耐烦的朝他摆了摆手…

    “你只需要知道,我做的每一件事,每一样工具,那将来都是能派上用场的。

    说不定还会救命呢,赶紧弄吧你。”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众人基本都是咬着牙在干活。

    化成白骨的尸体没有什么臭味,但他们就是会感到很恶心。

    尤其是两个女生,一直在忍住想吐的欲望。

    即便她们知道,这些尸骨曾经差点杀了她们。

    可内心里的那种反胃感也完全抑制不住。

    两人不是矫情,而是这种感觉似乎是人类的基因,或者是血脉里自带的。

    当收集完成后,看众人的脸色不对,叶枫便装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瞧你们这点出息,把这些玩意当成动物的不就完了嘛。

    等我把它们彻底加工出来,你们就知道用起来有多方便了。”

    说完,便自顾自的继续赶路了。

    叶枫其实也觉得很恶心,但他就是这样,只要是能提高生存几率的任何东西。

    收入一旦大于付出,或者有可能大于付出。他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

    人这一辈子不管想要做什么事,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永远都是成功的必备因素。

    头骨正如他所说,是用来当生活用具的。

    而那两根笔直的小腿骨,他想用来制作一件近身,又便于隐藏的阴人武器。

    吹箭——

    玩过lol的都知道,就是提莫手上拿的那一根…像萧一样的空心圆筒。

    通过嘴巴吹气,藏在筒中的小箭就会立马飞出。

    只要圆筒的管道瞄准哪,那箭就会飞向哪。

    比射箭可要精准多了,不过缺点就是藏的那支箭很小,这就导致了威力不会太大。

    可叶枫是谁啊,阴人玩毒的高手,只要涂上毒,威力就不再重要了。

    而他要做的吹箭是那种能藏在嘴里的短箭,这样才能出其不意。

    叶枫很清楚自己的短板,论打架或搏命,他是绝对的菜鸡。

    哪怕拥有电棍这种东西,他也绝不会自满得意。

    安全感这一块必须要拉满。

    与此同时,在离众人的11公里外——

    一个满脸黢黑的人影正行走在森林之中,从肤色上来看,这明显是个老黑。

    他留着一头稀疏的卷发,额头宽大,活像个没进化完全的山顶洞人。

    他时不时就要向四周张望,像是生怕遇到其他人,看起来非常警惕。

    此人叫罗伯库加,是霍福德团队中的一员。

    自从上次叶枫从霍福德手下逃走后,霍福德一行6人,就开始在周围一直寻找。

    不过正如叶枫所想,他们两帮人的营地虽只隔了两公里远。

    但这里可是亚马逊的丛林,到处都是四通八达,大树林立,就像个迷宫一样。

    想凭6个人就找到叶枫的营地,哪有这么简单。

    之前他们还是一起行动,但找寻了好几天未果后,霍福德便下令分开寻找。

    这样做虽然危险,但找寻的速度会变快很多。

    霍福德可没有念及什么兄弟和同伴情义的习惯。

    反正他的小弟都是半路吸收进来的,死了也就死了。

    天黑之前,只要哪个方向的小弟没有回来,那肯定就是出事了。

    而那个方位,肯定就是自己该找的方向。

    事实证明,这个方法很有效,此刻的罗伯库洛,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找到了叶枫的营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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