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拿出了四个白色的半圆形大碗,分别递给了三人。

    这是他用勒布朗琼斯几人的头盖骨做成的碗。

    方法也很简单,用锯子锯掉一半就行了。

    三人刚刚还在流口水的表情一下就转变成了嫌弃。

    他们毕竟是现代人,哪里做过这种事情啊…

    “枫哥,咱就不能用罐子吗?这…这玩意好恶心呐…”

    展鹏飞龇牙咧嘴的上下打量着这白色大碗。

    借着火光,甚至还能看到上面稀疏的细小骨骼纹路。

    虽然已经洗得没什么味道了,但他始终感觉反胃。

    不光是他,唐维维和展鹏武也觉得生理不适。

    叶枫其实也反感,他本来是想把这东西加工一下,当成水瓢或者汤匙用的。

    但这个大小,似乎用来当碗和小锅,还有装菜的盘子更为恰当。

    “你们都在矫情啥呀?贝爷曾经说过,野外求生,必须要利用身边一切有可能用到的东西。

    想要在恶劣的丛林里活下去,就一定要融入丛林。

    在我看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成为原始人。

    但并不是指外貌啊,而是习惯。矫情的人可活不长哦。”

    说着,叶枫就用这碗朝罐子里舀了一瓢汤。

    在吹了几下后,便在众人嫌弃皱眉的目送下,一饮而尽…

    事实上,汤依然很美味,并没有因为是头骨做的碗就发生任何一丝变化。

    之所以众人接受不了,只不过是心理或是人类的基因在作祟。

    “看吧,这东西是不是比木罐方便啊?

    哎呀别怕,我们的先祖不就是这样吗?

    打了仗过后,用敌人的头骨当酒壶和碗具,以此来祭念胜利。

    现在啊,很多亚马逊的食人族都有这个习惯。”

    他其实心里也很嫌弃,刚开始造武器的时候是想烧几个泥碗来用的。

    可是碗得烧瓷化才行,所以必须得用到陶土,而唐维维的营地边他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如果是用普通泥土烧制的碗,易裂易碎,时不时还能吃到泥渣子。

    木碗又极其讲究雕刻手艺,花费的时间实在太长了。

    想比之下,头盖骨就方便多了,只需要锯成半圆就行,且还可以用来当个小锅用。

    见状,展鹏武饿得忍不住了,直接也舀了小半碗汤。

    “小哥说得对,野外求生嘛,啥东西都得尝试一下。

    再说咧,勒布朗那个龟孙差点杀了俺弟,用他的脑袋怎么咧?俺先来!”

    说完,他也吹了几下,吨吨吨一口喝光。

    “啊…好滴很好滴很!太好喝咧!俺这辈子没喝过这么香滴鸟汤。

    维哥,小飞,你们也赶紧尝尝吧。”

    闻言,两人也不管了,舀起来就开喝。

    其他人迫于饥饿,也只能跟着做。

    一群人围在火堆旁,听着周围的虫鸣声,开始喝汤吃肉。

    很快,就没有了刚才那嫌弃的表情。

    叶枫很满意这个结果,对嘛,这么恶劣雨林环境下…

    如果事事都受制于现代人的思维和文明的话,那求生之路肯定会过得异常艰难。

    半个小时后,满满一大罐的汤和肉被吃得一干二净。

    就连锅底都被展鹏武两兄弟舔干净了,看他们进食的样子,真的是像逃荒的饥民一样。

    吃饱喝足,众人四仰八叉的躺在平台上,惬意的打着饱嗝…

    只有叶枫还在一刻不停的工作着。

    他拿着锯子就开始锯那两根腿骨。

    他准备把多余的骨节全部去掉,只留下最直的那一截。

    完事后,就掏空里面的骨髓,形成一根脉动瓶口大小的空罐子。

    这就是吹箭的雏形,也是主要管道…

    他一直忙活到近11点,众人都睡着了,才勉强完成了工作。

    因为有花露水和火堆,再加上感官敏锐的两只小猴。

    众人这一觉都睡得特别香…

    不过安逸的时光总是特别短暂,转眼间,天色逐渐明朗,林中的各种鸟儿叫声慢慢响了起来。

    叽叽喳喳的像是在搞大合唱…

    次日一早,时间来到游戏的第53天。

    当叶枫醒来时,发现天色早已大亮,看时间,应该在8点钟左右了。

    众人也不知已忙碌了多久。

    火堆上面坐着罐子,两女生在看火,里面装着一大锅水。

    因为叶枫的计划是今天就能回到营地…

    但接下来的这一段路,基本是没有什么干净水源的。

    之前来的时候,他们可是差点脱水。

    所以必须得事先准备好饮用水。

    瀑布流下来的水是略显浑浊的河水,虽然是流动的,但为了保险起见,他昨晚就吩咐了众人要烧开。

    起床后,不远处林子里就响起了展鹏武的笑声。

    很快,四个人影逐渐显露身形。明显是唐维维几人。

    展鹏武右手提着三只带血的鸟,左手正搭着齐晓杰的肩膀,俩人有说有笑,看起来似乎关系很好。

    “诶!小哥!”

    看到叶枫后,展鹏武高兴的几步就跑到他面前,表情里带着明显的兴奋。

    “你这小兄弟可了不得呀!亲娘咧,十多米高啊,他「啪」的一下,一块石头就打下一只鸟来,真是神咧!

    比俺滴飞刀还准呐,俺想让他教俺,他说让俺来问你。”

    “行行行。”

    叶枫点点头…

    “今天我睡得有点久了,赶紧把鸟炖了吧,吃完立刻上路,争取今天就回到营地。”

    “中!”

    上午9点——

    一行人就收拾起背包,装满了水壶水罐,继续开始赶路了。

    由于面前有座断崖瀑布拦住了去路,叶枫又没有其他办法能够直接爬上去,所以只能选择绕路。

    而这一段路是叶枫觉得最为危险的路段。

    因为他们来时是直接从断崖上降下来的,没有选择绕路。

    所以当前他们行进的路线是未知的,而且没有刻过标记,也从未踏足过。

    路形,地貌,方向,哪哪有什么危险的毒物,该如何回避,这些全都不知道。

    叶枫只能凭借以往赶路的经验来分辨。

    一般人可能会觉得,一处断崖而已,从一边上绕上去不就完了吗。

    可事实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这处断崖之前叶枫就观察过,根本就看不到尽头。

    但原因不是太远,而是被遮天蔽日的茂密树林挡住了路线。

    一旦进入了丛林,便没有上帝视角,更无法通过眼睛观察来确定路线。

    爬上树也只能看到一望无垠的成片绿色。

    所以很多的野外求生者,基本都有迷路的经历。

    像这种情况,叶枫只能采用最原始也最笨的方法。

    他每走出一步就会在心里记下,以此来测算自己走了多远。

    目标是山崖的上边,高约60多米。

    由此,脚下的路必须得一直是山坡,但凡有下坡或者平路,那就说明自己走错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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