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前妻情人 > 爱你与老婆
    吃完了这顿异常顺利的烛光晚餐,他牵着她的手漫步回酒店。海边的小路上灯光璀璨,各种花香伴着海风拂面而来,四下安静,只有蝉鸣。她心情不错,路也不好好走,一蹦一跳的,像个顽皮的小姑娘。

    “这条路真好看,灯光好亮。”杨沫呵呵笑着说。

    “嗯,因为是海边,所以这条路就格外的亮。”他回答。

    “为什么?”她问。

    “因为晚上的海太黑太恐怖,海边的路如果不亮一些很容易出事故。”他回说。

    “这么小的路,又没有什么机动车,能出什么事故?”杨沫问。

    “很多啊,比如抢劫,比如恶鬼!”谢林森猛地提高音量,转过头冲杨沫做个大鬼脸。

    “哈哈哈哈哈!”杨沫丝毫没被吓到,反倒笑破肚皮。

    谢林森有点泄气,“你不是说你小时候最怕鬼吗?”

    杨沫捂住笑得痛的肚子说:“那是小时候啊,现在都这么大了还怕什么?我大学时候每天晚上去夜市摆地摊,都是凌晨一两点一个人从校外走回来的,那时候经过的路啊,比这恐怖多了,所以抗惊吓指数暴增。”

    原来她还有这样他不知道的经历。这个小女人到底受过多少苦啊?

    杨沫还没止住笑,“谢林森,知不知道你刚刚那个鬼脸多傻?那哪能吓得住人啊?分明是小丑嘛!”

    她怎么会知道,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做鬼脸吓人?

    他觉得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便佯装愠怒道:“有那么可笑吗?我可是第一次做鬼脸。”

    “啊?那你以前谈恋爱什么的,都怎么逗你女朋友玩的啊?”杨沫笑着问。

    “以前都是她们做鬼脸逗我玩。”他回答。

    杨沫的笑渐渐淡了,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谢总,您的第一次做鬼脸,我不客气地收下了。”

    他气急败坏地要捉她,她却像条鲤鱼似的滑出了他的怀。她跑,他追,再跑,再追。回到酒店两个人都累了,谢林森洗了个澡就打开了电脑办公,杨沫则走去了阳台说给家里打电话。

    待他处理完工作回到卧室的时候,她早已经熟睡。不忍再惊扰她,他蹑手蹑脚地爬到了床的另一端,很快入睡。

    许是工作太晚了太累的缘故,这一晚他睡得很沉,还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他回到童年,在奶奶家的小院里玩,奶奶夸他将来肯定比爷爷和爸爸都有出息。

    然后他学会了爬树,很高很大的一棵树,爬上去的时候才见到一个脸蛋红红的小女孩也坐在树杈上,他不记得他们说了什么,只觉得他们一起聊天很开心。

    再然后,小女孩忽然掉进了海里,他也跳下去,却怎么都游不到她身边。咆哮的大海中间打开了一个大洞,小女孩被卷了进去,就在马上要被海水淹没的时候却突然对他做了一个鬼脸,告诉他其实她是海的女儿。

    “我就算化成泡沫,也会永远记得你。”她说,永远,可他也是不相信永远的人。

    醒来的时候一身的汗,他不知怎地长长舒了一口气。天色已泛白,他转过身,发现床的另一端空空如也。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在那家酒店上上下下前前后后转了多少圈,最后一次,极不情愿地,他走到了前台打听杨沫的下落。

    前台的服务小姐一脸的歉疚,“对不起,谢先生,我们没有见到杨小姐。”

    他的人彻底僵住,思绪都冻结了。

    “要不,我们帮您联系一下本地的派出所,让他们在附近搜索一下?”前台小姐说。

    他如梦初醒,“车站,机场,让他们帮我查一下有没有杨沫坐车的记录。”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已经低沉得连自己都快听不见了。

    她到底还是走了,她又一次甩了他,这个可恶的女人!

    派出所查到杨沫坐了最早的一班飞机回a城,他也急忙收拾了行李坐了最快的一班飞机。直到收拾行李时他才发现,她几乎什么都没带走,他给她买的衣服,鞋子,还有那串婚房的钥匙。

    所以这次她是铁了心地要彻底消失吗?

    手里握紧了那串钥匙,拳头死死地砸在桌面。谢林森咬牙切齿,杨沫,你想要的我已经都给了你,你还有什么理由要走?

    原来这就是她把他拉下水又自己漂上来的原因,她想证明她自己也可以。这就是为什么她面对他的话闷不吭声的理由?因为那是最后的晚餐。她是一早就计划好要走的,向来老谋深算的谢林森竟然被这个单细胞的小女人给耍了?

    他已经答应了会娶她,她还有什么不满足?

    飞机场时他已经打给了每一个他觉得会知道杨沫下落的人,王大帅,陈松,程子聪,甚至张逸白,还有淑琴姑妈。原来所有关于她的事与人,他竟知道得那么少。

    他回到了她的小家,一切如常。空气里混杂着些许久未通风的霉味,他打开窗,阳光一束束地射进来,经过的地方一粒粒微尘在舞蹈。沙发上的黄色抱枕安然地平躺着,厨房里蓝色海绵也平静地放在水槽边。他忽然想起那只在他第一次洗碗时不小心打碎的碗,事后杨沫一直念念不忘,在他耳边又提起好几次的白色小瓷碗。明明那么普通不起眼,亦如它的主人。

    而此刻他的心也裂了缝,每一次跳动都会有难以抑制的疼痛溢出来,然后逐渐蔓延,细细密密的裂纹像一张网,让他窒息。

    手机忽然响了,他急匆匆地接起来才发现是张逸白。

    “老谢,有杨沫消息了吗?”电话那端张逸白的声音也一样急促。

    “没有。”他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

    “你们到底怎么了?你又怎么刺激她了?”张逸白问。

    “我什么时候刺激过她?我一直都在尽心尽力对她好!倒是你,你是不是在她住院的时候跟她说了什么?现在竟然还这样的口气质问我?”谢林森急了。

    电话那端沉默了,许久才听到一声叹息,“对不起,我可能那时候是话说得有点多了。可你跟孟怜伶已经分了手,她没理由再担心了啊!”

    这回轮到了谢林森沉默。是啊,他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她为什么要走呢?

    “哎,你也别着急了,杨沫这女人生命力那么顽强,肯定不会出事。而且她的个性其实挺矛盾的,一方面特别愿意在外人面前逞强,一方面自己那些小心思又比针眼儿还细。可总体还是个懂事儿的人。

    “我猜是你对她太好了她反倒不适应,肯定是在怀疑你口口声声的你爱她都是谎话,所以就出于自我保护地土遁了。等过一阵子想开了,或者太想你就会回来的。我觉得她是真的挺爱你的。”张逸白道。

    谢林森的脑中忽然闪过一道光,那光芒消失得太快了以至于他努力回想也只能留下一个模糊的影。于是又沉默了许久,他终于开口说:“我好像,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

    是的,他的确欠她一句“我爱你”。

    电话那端传来一声捶墙的闷响,张逸白气急败坏,“谢林森,亏你还自诩情场高手,你到底会不会谈恋爱啊?”

    谈恋爱?他从未有一刻觉得他与杨沫是在谈恋爱,可这一切又都是什么呢?

    “你有没有对孟怜伶说过我爱你?”张逸白问。

    “有。”他回答。

    “几次?”张逸白问。

    “记不得了”他没了底气。岂止是孟怜伶,就算是那些玩了就甩的莺莺燕燕们,他也不知道说过多少次“我爱你”,那不过就是个哄女人的工具。

    怎么对着杨沫,他却一次都没有说过呢?他的头皮有些麻,想了半天才有了点头绪。因为他用了另一个词,“老婆”。

    他不记得自己已经对杨沫叫了多少遍的“老婆”,但他却十分清楚,他从未对任何其他女人喊过这两个字。

    “我爱你”与“老婆”,到底哪个意义更大?

    “老谢,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比你吝啬对她说那句话。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让杨沫不安而离开的主要原因,但我确定杨沫肯定是在意的。”张逸白已咬牙切齿。

    她说她不懂爱,其实她只是不相信,不相信他们之间的这个叫爱情。

    就像一只笨笨的蜗牛,一直傻乎乎地爬啊爬,翻越千山万岭去寻找心中的那个家,可它不知道,其实家就在自己的背上。

    “我爱你”这三个虽然听着肉麻又假惺惺,可它却始终是女人最不可或缺的定心丸。每个女人都期待听到这三个从男人嘴里说出来,哪怕是谎话。

    它的重量很轻,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房子住,约束力又是那么浅,毫无限制,可无分时间地点无限次使用,却又没有一个公信的标准去衡量去兑现。可它又是那么重,一锤定音,带着一股无形的魔力将一切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海枯石烂,“我爱你”永不变。

    女人就是这么傻,才能永远给男人可乘之机。杨沫也不过是千千万万的傻女人之一,愚蠢又固执

    挂断电话的谢林森将头深深地埋在那个黄色的抱枕里,上面还有杨沫存留的味道。

    杨沫,就算你化成泡沫,我也一定要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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