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子,此乃国之重器,君王社稷之剑,怎能如此作践?”
“我要吃肉肉,这鹿卢剑正好合用,那就是它此时最大的用处啦。”
“圣人言君子不器,既然这是君子之剑,那自然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啦。”
“怎么就不能用来烤肉呀?”
看着痛心疾首的李斯,赢子季却眨巴了两下大眼睛。
反倒是觉得李斯有些奇怪。
一番道理,说得李斯沉默了。
连圣人之言都搬了出来?君子不器是这么用的么?
一时间,竟然无法反驳。
连张良几人,也不知道如何作答。
只能看向了荀子。
亚圣本圣在这,要反驳圣人之言,还得是这位开口。
但不料看着坐蜡的李斯,荀子反而抚掌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小公子所言极是。”
“圣人之言,从来都没天下人想得那般高贵,奉在庙堂中参拜,奉为经典死记硬背,只能读成个书呆子。”
“就如同这鹿卢剑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似的。”
“圣人说的话,是说给芸芸众生听的,治国用得,这百姓日常之间,自然也用得。”
“这鹿卢剑既然能用来挥斥方道,自然也能用来烤肉。”
刚刚那句话,简直是正对了荀子的胃口。
世人都觉得他在兰陵治学,清高不食人间烟火。
实际上荀子日常所需所用,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得,亚圣本圣说小公子都认可了。
李斯此时满脸苦涩。
老师,陛下请您来是教导小公子知礼节的。
不是让您助纣为虐的啊!
您这怎么还火上浇油,助长小公子的气焰来了?
政哥若是知道他请来的亚圣荀子,此时和赢子季这个小混蛋喝着酒,几乎成了忘年交,也不知会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老先生懂我呀。”
“您也觉得死记硬背圣贤书没什么意义嘛?”
赢子季大眼珠发亮,一副遇到了知己的小模样。
终于有人理解他了。
“小老儿只喜欢看些杂书,这世上哪有什么圣贤之书。”荀子抚须笑道。
咳……
张良轻咳一声。
圣贤书当中有不少都是荀子写的,哪有让人家把自己奉为圣贤的道理。
所谓杂书,那都是百家经典啊。
这话也就荀子能说,其他人敢这样说,怕不是要被天下读书人骂眼高于顶。
“唉,可惜父皇最近找了个老师,子季估计马上要去念书啦。”
“希望荀子先生,不是那种古板的老爷爷,哼哼,否则我就偷偷揪掉他的胡子…”
说道这,赢子季的小脸蛋垮了下来,瘪起个嘴。
“啊?怎么还要揪人家的胡子啊?”
听着童言无忌,荀子哑然失笑。
手还不仅摸了摸自己雪白的胡须。
“诶,其实老先生您就很对我胃口啊,不若您扮作我的老师吧?到时我天天请你喝酒吃肉哇。”
“老先生放心,我绝对不会把此事说出去的。”
赢子季心中灵光一闪。
这个老先生一点都不讨厌,总归是比他见过的淳于越之流要好多了。
而且好像还念过几年书呢。
若是让老爷爷装成荀子,那就可以瞒过父皇啦。
反正天下见过荀子的人也没有多少嘛。
赢子季一边说,一边将目光看向李斯。
李斯:“???”
啥玩意?
让老师装荀子?
老师就是荀子本人啊!
顿时面色无比怪异起来。
“这小公子您这恐怕”
“哎呀,父皇不是让李斯大人去请荀子爷爷来的嘛?你说这位老先生是荀子,没人会知道的呀。”
“老先生您觉得如何?”
赢子季小眼神中满是期盼。
然后还让吕雉给倒上了酒,他还亲自给这位老爷爷锤着肩。
“有趣,有趣啊,哈哈哈,那小老儿便答应小公子了。”
“咱们一言为定,拉钩上吊不许变呀,明日便带老先生去翰林院。”
看着喜出望外的赢子季,荀子也是饶有兴趣的伸出手拉了个勾。
留下众人在旁哭笑不得。
这都啥啊?
小公子胡闹也罢了,亚圣怎么也童心未泯,还接了茬啊?
“老先生,那位叫荀子的老爷爷,听说博学至极呢,您扮得来吗?”
开心了一会,赢子季却又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这位老先生虽然看起来读过书,但学识恐怕还是比不得荀子的吧?
到时若是漏了馅该咋办捏?
“小公子无须担心小老儿,陛下既然为你找了老师,要考也是考您啊。”
荀子越发觉得赢子季皱起小脸蛋的小脸蛋可爱。
玩闹归玩闹,既然他同意了始皇的请求,总要教赢子季些东西。
只不过,他选择了不同的方式罢了。。
像这样“共渡难关”似的,要求小公子去读书,效果岂不是更好?
“这个老先生无须担心,不管是什么书,我看一遍就能会哒。”
赢子季拍了拍小胸脯,胸有成竹似的说道。
国运系统给他奖励了过目不忘。
不说理解,单说死记硬背,全天下也没人比得上他。
“哦?小公子您没框小老儿吧?”
荀子面露异色。
其实有许多神童都自诩过目不忘。
但真正能做到的,他还从未见过,哪怕是记性顶好的人,也要看过目不忘是多少内容,过目是过几次目。
真正上千字的书,看一遍就会了的,还真是闻所未闻。
他教的学生不少。
李斯、韩非、都是一等一的聪明人了,甚至从寒门出身做到了封侯拜相。
饶是如此,也远远达不到这样的程度。
“当然是真的啦,不然老先生您考考我嘛。”
“好,那小老儿便写平常经常看的书中的内容。”
荀子起身,拿起一根没有烧尽的木棍为笔。
笔走龙蛇,如闲庭信步。
这手字,那是写的行云流水,相当漂亮。
李斯和张良几人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情不自禁的正了正身子。
当时若说谁是宗师鸿儒,现存的百家之中,当首推荀子。
能观其下笔,何尝不是一种幸事?
“老先生的字写得很漂亮哇,那我更有信心啦。”
赢子季看着这赏心悦目的字迹,小眼神当中有些崇拜。
说到字嘛…咳咳!
没关系嘛,能让人认识就好了…
“小老儿写完了,公子可曾看完?”
“嗯呐,都看过啦。”
听到赢子季如此说,荀子便笑着将字迹全都抹去了。
顿时李斯几人大为可惜。
方才荀子所写的经意,还从未问世。
应当是最近才总结出来的,其中微言大义,足矣著书立传,广传天下。
而且亚圣的亲笔手书,自其隐居之后,已经是求而不得了。
他们才记了几句,便被毁去了。
“现在要让我写了嘛?”
“哈哈哈,难道小公子还未记下来么?”
荀子将木棍递到了赢子季的手中,看着后者有些局促的神情,顿时忍俊不禁。
“不是啦…那我写啦,老先生待会可不许嘲笑子季。”
赢子季说着,便抱着跟他差不多高的木棍,嘿咻嘿咻写了起来。
本来字便写得丑。
这还没有拿笔,就跟小猫抓出来似的歪歪扭扭…
【天行有常,人可制天命而用之……】
但更离谱的是。
字迹虽然歪歪扭扭的,但仔细辨认之下居然还真的都对!
而且还不仅仅是一两句,而是通篇一字不差!
荀子有些呆住了。
小公子还真没胡说。
刚刚只是扫了几眼,居然就全都背下来了,写的时候丝毫的停顿,回忆,思考都没有。
这…这是让他捡到宝了啊。
小公子当真能过目不忘!
这简直是近乎是个小妖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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