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红楼之我的世界 > 第16章 清潺书局
    一觉睡到下午,精神饱满的贾珝背着一个布包走出帐篷。

    系统积分已经两天没涨过了,小仙女们这是要把他忘了的节奏啊。

    这可不行,得赶紧开始文娱事业,勾一勾这群薄情的小仙女们。

    大同是军镇,这里既有军营的功能,也有正常城镇的基本设施。

    酒楼,布庄,戏院,书局,该有的店铺一个不少。

    而且因为这里士兵多,都是过了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因此花钱自然也大手大脚,导致大同的娼妓行业很发达。

    扬州瘦马、大同婆姨、泰山姑子、西湖船娘,四大群体即便是贾珝这种正经人也有所耳闻。

    发达的娼妓群体自然带动了女性市场的繁荣。

    很难想象,一个军镇,最赚钱的店居然是首饰铺子和胭脂铺子。

    一路问着行人,贾珝终于来到了清潺书局的门口。

    皇家产业,赚不赚钱是次要的,排场一定要足够。

    临街的两间大瓦房,打通墙壁成了一间铺子,五十多平的面积在古代绝对算得上大商铺了。

    门头牌匾上,清潺书局四个烫金大字龙飞凤舞。

    走进书局,环境干净整洁,书架上摆放着各色书籍,只是不见一人,显得有些幽静。

    贾珝赞扬的点点头。

    不愧是皇家的买卖,生意惨淡成这样还能死撑。

    这是哪,大同军镇。

    总不能指望着一群粗汉和窑姐来买书吧。

    贾珝觉得皇帝的闺女可能被坑了。

    所谓的全国第四大书局,得有多少分店是这种赔本的店铺?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全国覆盖率高一点。

    “有人吗,掌柜的出门做生意了。”

    贾珝喊了一声,店铺后院传来回应,过了一会,一个胖胖的青年男子才从后院走过来。

    看着男子身上衣衫不整,再联想一下大同婆姨的传说。

    贾珝笑道:“掌柜的,天色未暗就着急忙慌的办事,未免有些猴急了些。”

    掌柜闻言老脸红了一下,支支吾吾的也没开口解释。

    “掌柜的,实不相瞒,在下贾珝,荣国府贾家族人,与二公主相识。如今奉旨参军戍边,来到大同,闲来无事,做了些诗词文章,你帮我将这些稿件送至京城总店投稿。我已修书送于公主,到了京城她会负责印刷刊发。”

    贾珝撒谎了,十分自然的扯起了二公主的大旗,反正这种小掌柜肯定见不到二公主,自己撒撒谎也没什么。

    哪知青年掌柜听到贾珝的话居然一愣神。

    “你是贾珝?云想衣裳花想容的贾珝?”

    额,话是没错,听着咋这么别扭,感觉自己随时要吃个桃桃。

    “正是在下,掌柜的认知我?”

    “你说你要投稿?稿子呢,快拿出来!”

    看着眼前青年兴奋的样子,贾珝觉得稳了,碰到自己的粉丝了。

    没想到啊,短短半个月,自己的名声就从京城传到大同。

    这要再过个一年半载,岂不是要天下谁人不识君了。

    万万没想到,我在红楼成了顶流!

    打开布包,将里面的稿件递给青年掌柜。

    这是他这些日子写的诗词文章。

    首先是三首诗。

    一首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主攻青少年群体。

    一首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主攻中老年群体。

    一首李贺的《雁门太守行》,“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那个。

    他改了个名字叫《大同参军行》,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汉乐府,说雁门太守行人家也听不懂。

    很明显,这首诗纯粹的拍马……啊呸,是抒发个人理想抱负的。

    然后是两首词。

    一首是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那首,他给改名叫《破阵子·为牛继宗赋词以敬之》。

    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给朝廷大佬们传递一个信号:“对我好的,我真的让他名传千古!”

    一首是陆游的《卜算子·咏梅》“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那首。

    这句词他曾经用来赞美过李纨,现在把整首词都写出来。

    李纨这个文艺女青年想他的次数仅次于林黛玉,自然要狠狠买入这只股票,好好刺激一下那些不想他的臭妹妹。

    另外,你要问他有没有别的想法,他只能说:贾兰不能没有爸爸。

    最后是一篇小说,白蛇传。

    时间紧,任务重,他只能先抄抄中短篇小说,长篇小说等回了京城再说。

    再说青年掌柜,拿到手稿后如获至宝。

    目不转睛的看着,嘴里不断发出赞叹之声。

    过了一时半刻,贾珝说道。

    “掌柜的,如何?可能帮我这个忙?”

    青年掌柜点点头,说道。

    “我叫曹平,字安民,贾兄弟可以叫我安民。这事包在我身上了,三日之内,必定送至京城。”

    三日,那岂不是快赶上五百里加急了?

    不愧是皇家的买卖,拿钱不当钱使。

    “既然如此,在下便谢过曹兄了,我在安远军担任骑兵都尉,曹兄要找我可以去军营报我的名字。军务在身,不便久留,在下就先行告辞。”

    曹安明点点头,送贾珝出了店铺。

    看着贾珝远去的背影,曹安民不禁感叹。

    “真是文武双全的绝世天骄啊,不像我,除了有钱有权,一无是处。”

    曹安明回到店铺,唤来一个侍卫。

    “去,将贾公子的手稿誊抄几份,原稿给我留着。”

    偶像的手稿原件,多么有收藏意义,他当即就决定自己吃独食了。

    侍卫拿着手稿走回后院,曹安民又拿出一张纸开始写信。

    【二表妹,你可知我在大同遇见了谁,贾珝,写清平调的贾珝,此人自称是你的至交好友,如此拥有才华之人,表妹竟从未与我引荐过,实在令我伤心。

    另,贾珝作诗三首,词二首,小说一部,俱已经誊抄送至,原稿表哥自己留着了,表妹与贾珝乃好友,想来必是不缺这些的。

    表妹既答应贾诩安排发行,自当速速安排妥当,表哥也好借投稿一事多与贾珝交流一二。

    告诉姑妈姑父,我在大同挺好的,必定为姑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顺便托人和我爹说一声,大同开销大,再送三千两银子来,他要不给,表妹你先借我,等我回去了再还你。】

    写完信,曹安民将信塞进信封,又再信封上刷刷刷写下五个大字。

    【二公主亲启】

    没错,曹安民就是当今国舅爷的独子,姑姑的皇后,姑父是隆安帝,二公主是他表妹,不出意外,下一任皇帝也会是他表弟。

    人比人,气死人,曹安民从出生开始,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只要不作死,就能荣华富贵一辈子。

    就连来大同,都是隆安帝安排的,用皇城司的身份,过来镀金的。

    无奈吧,人生,就是这么的无奈。

    “来人,待稿件抄写完毕后,连同此信一同快马传递至京都,交到二公主手中,记住,一定要快,本公子钱快花完了,七天后是继续大鱼大肉还是吃糠咽菜,就看你们的速度了。”

    “公子放心,属下必定竭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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