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人关系太特殊。生下来,年幼无知时,便有了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年龄渐长,知道的越来越多,便越来越将对方视为自己的。
无声的情意,在少年成长之时,便嵌在了里面。一种默认的世上没有人可代替的关系。
但是这种直白的肢体接触,之前还没有过。
男生手指清瘦修长,指型好看。
盛朗握着俞欢的手,低声说:“以后这种事情,也许还有很多。”
“拒绝他们,好吗。”
他垂着那双琉璃般冷透的眼眸,长且直的睫毛眨动,“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路灯的光晕下,盛朗第一次亲到她,很轻很轻的一下。
俞欢下意识舔了下嘴唇,亲了?
只碰了碰嘴唇,哇塞,好纯洁好干净,小男生就是不一样。
没有抵触,不讨厌。
盛朗观察着俞欢的表情。
第二天,盛朗把盛太太锁在梳妆台里,扬言要传给未来媳妇的翡翠镯子拿来了,一声不吭的就要套在俞欢手腕上。
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江妈妈惊呼:“你家里人知道吗?这这太贵重了,你们俩这订婚宴还没办呢!”
江爸爸抹了把汗,总觉得他闺女要是开个口,盛朗这孩子能把自家房产证一并拿来。
俞欢看看那镯子,“太沉了,我会抬不起来胳膊的。”
盛朗这才听进去,觉得有些道理,暂且将那沉甸甸的玉镯子还了回去,叫盛太太逮着,哭笑不得的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盛朗再来的时候,换了个金镯送。
很精致的金镯,工艺精美异常,款式是市面买不到的,晃一晃亮面便微光流转,闪烁不停,底部坠着颗金铃铛,叮叮当当的响。
确实很好看,也比玉镯轻便些,还是他用自己的钱买的。
俞欢就摘了原来的,将这个戴在了手腕上。
书房
盛朗坐在一旁看书,琢磨如何让她更容易理解。
俞欢撑着下巴打盹,圆圆的后脑勺时常往下跌,惊醒了又迟钝的抬起来,像个困急了的小木头人。
偏这小木头人蓬松墨黑的头发下,一双拢着睡意的眼,拙气可爱,丁点防备都没有,让人忍不住想要碰一碰她。
书放到了桌上。
盛朗神色自然如往常,只是坐的离俞欢更近了些,而后伸手戳了戳她。
俞欢迷迷瞪瞪抬脸看他。
“亲我一下。”
他面色镇定的提出请求。
让男主日后牵肠挂肚的身份,此刻应该是深爱着他的存在。
亲一下又何妨呢。
何况是个长相清俊的干净帅哥。
温热的触感,印在盛朗唇角。无法言喻的欢喜,掀起前所未有的悸动。
时间如流水,转眼便过去。
近几日,新闻上频繁播报气温异常以及各地区的异象,仿佛隐约暗示着什么。
俞欢早知道丧尸马上要爆发。
虽说剧情要求她被感染成丧尸,但她有一点自己的小心思。
这变成丧尸,也可以有早有晚嘛。
她自己找个地方藏起来,只要在丧尸围城的剧情触发前一天,让丧尸咬一口,不就得了。
谁想变成臭臭的丧尸,行尸走肉般浑浑噩噩的活上三个月啊。
知道剧情的俞欢,准备出去囤点吃的。
盛朗从窗前看见穿着牛仔背带裤的女孩,步伐欢快的出去,就知道她是要出去找好吃的了。
要不要跟着去。
他迟疑了一瞬,瞥见昨夜潜心钻研的专业书籍——《太粘人,只会过度消耗她对你的新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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