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今天是周末,陆清风本来想多睡一会儿,一周也就这一天可以睡了懒觉。

    但意识深处九尾狐传承的异动让他惊醒过来。

    一股醇和的气息自眉心流溢而出,盘旋在头顶部位。

    他细细感受。

    这次的天赋叫做发如青丝。

    青丝是古语中黑发的意思,始见于李白的《将敬酒》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由此,青丝就成了黑发的雅称,

    顾名思义,这次的天赋是作用在头发上的。

    陆清风精神一振,从床上爬了起来,来到穿衣镜前。

    依旧是那头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毛躁的头发。

    但头发往上撸,可以看到发根位置乌黑的发色。

    陆清风喜上眉梢。

    他早就看这头黄毛不顺眼了,也有想过去染成黑色。

    但后来一想,这种办法治标不治本,时间一长,新长出来的发色和染的头发会明显分层,更非主流,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下终于解决这个问题了。

    心里美滋滋的,又去量了量身高。

    前段时间,他买回来一个可以量身高的墙贴。

    一米七六。

    已经超越前世的身高了,而丰神绰约的天赋依旧在持续奏效,证明还有的长。

    掀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陆清风伸展四肢,刚刚起床的身体也一点一点苏醒过来。

    四月底的南方,气候温润,白天的温度在二十来度,不冷不热,舒适宜人。

    去卫生间洗漱,刚挤出牙膏,塞嘴里,就听到床头的手机叮的一声。

    咬着牙刷走过去一看,是《岁月推理》回过来了邮件。

    投出去的稿子有消息了。

    他连忙点开看了看。

    好消息,稿子过了,给的稿费还挺高的,千字两百四。

    这个价格不低了。

    每个杂志社的稿费和该杂志的调性,发行量有一定的关系。

    像是《收获》《十月》这种纯文学杂志,稿费就要比普通杂志高的多。

    能拿到千字五百至一千元的稿费。

    再往下面一点,像《萌芽》这种青春文学杂志,受众面广,销量高,也能给到最高千字六百的稿费。

    再往下一点,就是两三百了。

    《岁月推理》杂志挺尴尬的,推理迷虽然不少,但购买这份杂志的人却不多。

    多数都去买出版的书籍了。

    所以销量不上不下,稿费相对也就有限。最高也就三百。

    新人能拿到这个价格,也是稿子质量确实高的缘故。

    也正常。

    陆清风拿出的作品是前世香江推理作家陈浩基的作品。

    这位作家有国内推理第一人的称号,其成名作《13·67》可谓华文推理小说的一座高峰,出版海外多个国家。

    还在扶桑拿到了两个重量级大奖。

    此人极其擅长叙诡性创作手法,《窥伺蓝色的蓝》《出道作家杀人案》《隐身的x》收录在他的短篇集《第欧根尼变奏曲》中。

    这本短篇集包含了推理,科幻两个类型,共十七个故事。

    而这三篇是最受好评的短篇推理。

    优中选优,拿不到这个稿费才有问题,要不是他说第一次投稿,拿顶格也是可以的。

    “说起来,这三篇小说,前世的时候也在《岁月推理》上发表过。”

    陆清风又回去刷牙了,顺便算算手里的钱。

    因为接下来要去上大学的话,要准备好各种了。

    “协助破案的一万块奖金,上次《儿童文学》投稿的三千块,学校的奖学金买了手机,加上上周理发买衣服花的钱,手里还有一万三千块不到。”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全文已经给了杂志社,一百八的千字稿费,七万字就能拿到一万多块。”

    “给《岁月推理》的三篇虽说是短篇,但加起来也有五万字,就是一万两千块。”

    这么一算下来,他手里的钱快小四万了。

    “对了,还有《科幻世界》的两篇稿子,暂时没消息。”

    吐掉嘴里的牙膏沫子,漱了口,对着镜子一咧嘴。

    “还要努力。”

    如果能够通过文学杯进入北大,他的想法是不住校。

    这样才方便他干一些其他事情。

    而燕京那房价,租金估计高到离谱。

    “或者可以先住校,等钱够了再申请出来住。”

    算了,现在想这些也没用,到时候去了视情况而定。

    现在,先把钱挣到手肯定没错。

    吃过早饭,陆清风无所事事,这么好的天气,也不想一直待在屋子里。

    想了想,拿起小提琴自拍杆,又把书包里塞了一些零食饮料,出了门。

    先敲了隔壁的门。

    “秀秀姐,起来了么?”

    没一会儿的功夫,房门打开了,杨秀秀睡眼朦胧,一头长发乱糟糟的站在了门口。

    这位邻家姐姐多少沾点宅属性的。

    “你怎么起那么早?”

    “今天天气不错,要不要去公园春游?”

    陆清风展示了一下手里的小提琴和身后的背包。

    “那你等我一会儿。”

    杨秀秀打了个哈欠,又回了房间。

    真的没等多少时间,刷了牙,洗了脸,戴了一顶帽子,换了一身运动服的她就一脸素面朝天的出来了。

    不过她气质好,倒也有种清水芙蓉的秀气。

    “很早就看你学拉小提琴了,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不过太难了,没坚持的下去,你学的怎么样了?”

    两人下了楼,在楼下买了一份早餐,随后就往附近公园走。

    在路上,杨秀秀问道。

    陆清风学小提琴这件事没瞒着任何人,她也知道一点,不过从来没听少年演奏过,心里多少有点好奇。

    “我觉得还不错,之前授课的老师也夸奖了我。”

    陆清风说的是真的。

    他的小提琴练习从来没有停过,每天都要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来学习。

    有了手机之后,网上有各种教学视频,还有大师级的演奏现场。

    凭借着恐怖的天赋,从一开始的模仿,到以自己的风格重新演绎。

    陆清风自认自己现在的水准已经是专业级别。

    至少,水平已经超过了当初天音乐器行的李老师。

    “真的假的,你才学多久,那等下我要好好鉴赏一下了。”

    就如杨秀秀自己所说,她是学过小提琴的,也知道这门乐器的难度。

    邻家弟弟满打满算也就学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也就初学者的水准,勉强演奏出完整的曲目就不错了。

    至于音色什么的,根本没有任何期待感。

    所以,说这话有打趣的成分在里面。

    但陆清风却不这么想。

    小提琴他是真的花了大力气去学的。

    学有所成,自然想展示一下。

    以前每天对着手机,难得有个听众,不得好好炫一下技。

    “放心吧,不会让你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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