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娟一听麦穗想让她帮忙做麻辣兔丁,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她还想把做法教给麦穗,也算是一门手艺。
在宋小娟的观念里,女人嫁人之后,都是要围着灶台转的。
如果不会做饭,肯定会被婆家嫌弃,甚至还有可能嫁不出去。
但麦穗没兴趣,说太麻烦了。
人嘛,千万不要没苦硬吃。
要把机会留给更需要它的人。
于是,麦穗就把麦鸿材叫了过来。
“你在这里好好学,用心点,下回再抓到兔子就由你来做。”
“知道了,姐。”
宋小娟愣住,因为她没见过男人下厨。
以前在娘家,都是娘和她们几个姐妹负责做饭。
现在到了婆家,也是婆婆、大嫂以及她负责做饭。
公爹和丈夫他们都是不管的。
“二堂嫂,开始吧,你教仔细点,万一没学会,我姐会揍我的。”
“哦哦,好的。”
宋小娟的厨艺相当不错,做出来的兔子色香味俱全。
麦穗尝了一下,很满意。
比麦老三和麦鸿材的厨艺不知强多少倍。
想到这,麦穗颇为嫌弃地瞪了麦鸿材一眼。
然后,留下一半给宋小娟作为学费,剩下的就全部端走了。
都是亲戚,宋小娟哪好意思收学费,如果被公爹知道了,肯定要怪她的。
但她拗不过麦穗的坚持(霸道)。
宋小娟嫁给麦良材也有两年了,自然跟麦穗打过交道。
不过不多,毕竟又没住在一个屋檐下。
她完全没发现麦穗的异样。
因为以前的麦穗呆呆的,很少主动与人来往。
现在的麦穗则是高冷,不屑与人来往。
外在表现就是,都不怎么爱说话。
在宋小娟看来,都一样。
不过,今天这回接触,倒是让她对麦穗有了一点新的认识。
那就是为人特别大方!
瞧瞧这碗兔肉,还有外面那一串兔子,这么多肉说送就送了,真是好大的手笔!
如果是她,肯定舍不得。
麦穗和麦鸿材两人回去后,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就着香喷喷的白米饭,一大碗兔肉就这样被他俩吃光了,一点没给麦老三留。
麦穗是完全没这个意识,麦鸿材则是因为太好吃,忘了。
麦鸿材吃完才想起老爹还没吃。
麦穗不以为意:“没事,我明天再抓就是。
再说了,待会儿不是还要分猪肉吗?咱晚上再吃顿好的!”
虽然麦鸿材也不是什么勤俭持家的性子。
但是,中午刚吃了肉,晚上又吃,是不是有点过于奢侈了?
这样的生活,他以前可想都不敢想!
麦穗如今找到了通往幸福生活的方法,一改昨日的萎靡,霸气说道: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否则,我就送你去见太奶!”
麦鸿材自动过滤掉最后一句威胁,连连表忠心:
“我听话!姐,我以后都听你的,只要能吃上肉,叫我干什么都行!”
果然,想要牛马跑,先得让他们吃饱。
麦鸿材现在说这些话,比以前真诚多了。
眼看时间也不早了,麦穗准备去村委会领肉,顺便消消食。
刚才吃得有点撑,马上睡午觉也不太好。
麦鸿材自然跟着。
虽然麦向东说每户只需来一个人,但这样的热闹,大家岂能错过。
中午下工的铃声一响,大家就一窝蜂似的地往村委会跑。
村委会是一栋青砖红瓦的平房,以前是地主家,后来地主被打倒,就改成了村委会。
房子前面有一个很大的坪,可以容纳上千人。
村里每次分肉分粮,以及早上派工什么的,都在这个坪里进行。
如果谁家有什么红白喜事,想要宴请全村人吃席,也可以在这里摆酒。
村里的张屠夫砍了几根竹子,弄了个简易的架子,上面挂满了肉。
每块肉大概一斤的样子,正好一家一块。
很多人上回吃肉还是过年的时候,如今看到这场面,那绝对是视觉和心灵的双重暴击!
“好多肉啊!这要都是我家的,得吃多久才吃的完啊!”
“麦穗运气可真好,我以前也经常往山里跑,怎么就没捡到过猪呢。”
“这叫傻人有傻福,你比不过的,还是老老实实下地干活吧。”
“听说麦穗还捡到很多兔子,她家就三口人,这么多肉她吃得完吗?”
“就是,天气这么热,别放坏了,还不如拿出来大伙儿分了算了。”
“王翠花,你这话也好意思说,算盘珠子都快崩人脸上去了。”
“我说说怎么了,况且,这本来就是事实,我就不信你不馋那兔子肉。”
“我馋归馋,但我不会欺负一个傻子。”
“罗金凤,你说谁欺负傻子呢!”
“说谁谁知道!”
两人眼看就要吵起来了,突然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
“快别说了,麦穗和麦鸿材来了,小心他们告诉麦老三。”
就麦老三那混不吝的性子,要是知道有谁想讹他们家的肉,三更半夜都得起来把人房顶给掀了。
王翠花撇了撇嘴,终究是没再提分兔子的事了。
她也不想想,就八只兔子,全村这么多人,就算分,她也分不到多少。
况且,麦老三不在,还有麦向东呢。
身为大队长,他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亲侄女被人欺负。
麦向东此刻正在前头组织村民排队,看见麦穗来了,立马招手让她过来。
前面的村民也很自觉地让出一条道。
莲花村大部分村民还是很淳朴的,这猪是麦穗捡到的,让她先选也是应该的。
不过,在正式分肉之前,大队长麦向东肯定是要讲两句的。
他让麦穗跟他一起站在高台上,右手拿着喇叭就要准备讲话了。
麦鸿材见状,也赶紧爬了上去,跟姐姐麦穗并排站好。
还故意挺了挺胸膛,一脸的得瑟,好像这猪是他捡的一样。
麦向东嫌弃地瞥了侄子一眼,但终究没把人赶下去。
接下来,麦向东就把麦穗的‘丰功伟绩’大肆鼓吹了一番。
并对她进行了一番长达十分钟的表扬。
不愧是当大队长的人,口才就是了得,居然都没有一句重复的。
麦向东此举,也是想让村民记住麦穗的好,别老抓着她不干活的错处。
不得不说,麦向东这个大伯当的,跟亲爹差不多了。
幸亏麦穗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否则肯定不好意思。
论脸皮的厚度,麦穗没麦鸿材那么不要脸。
他就非常兴奋,好像是在表扬他似的,站在台上狠狠出了把风头。
最后,麦鸿材还要提着分到的三斤肉在村里溜达一圈。
他在前面显摆,身后还跟着一长串看热闹的小伙伴,每个人都劲头十足。
麦穗只能随他,自己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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