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燕原域,安顺府,凌云门。

    凌云坊市。

    一望无际的灵田上,一个个劳作的修仙者在仔细的打理自己灵田的灵米。

    这可是一年的收入。

    与这些辛勤劳作的修仙者格格不入的是一个躺在树荫下的青年男子。

    程潜,今年十八,穿越者。

    原身父母双亡,被坊市里的一些原住民压迫交出灵田,一朝刺激下,原身买了颗劣质丹药想着进阶炼气中期,结果显而易见,暴毙。

    这成全了他,来到了这个世界。

    种了三年地,他决定躺平了,要和自己和解,这凌云门根本不把人当人。

    前世他可是做假账的高手,结果赶上了大势,为了减轻罪罚被官府收编,专门查账。

    在业内声名赫赫,但也树大招风,他知道的太多了又有点不低调,被一些人联合起来做掉了。

    来到了这里,想着终于不用再面对那些人了,可以追求长生,没想到种地三年,幻梦破碎。

    这他妈修仙的人是真狠啊,比前世那些资本家们还狠。

    他们这些灵根差的仙苗,美其名曰,免费耕种灵田,借助灵田积攒进阶之资,其实就是个幌子。

    众所周知,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灵田所需的灵肥,住的房子的租金,日常的生活所需,日常修炼所用,收购灵米和买入东西的利差。

    嘿,你猜怎么着?

    花销和他种地的总收益持平。

    一年到头,分币不剩。

    第一年,程潜并没有太在意,毕竟刚来这里,低调点,熟悉熟悉环境。

    第二年,他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耕地的技能不行,学习种地技巧,每天修习法术。

    第三年,多方打听,仔细测算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凌云坊,这凌云门,吃人呐。

    坊市四周安静祥和,再往外走则是有着诸多的劫修,最神奇的是,进来的人一路通畅,出去的人千难万阻。

    他甚至怀疑,这“劫修”是不是凌云门的弟子换了身皮,为的就是叫凌云坊的灵农们安心种地。

    这是有点根据的,原身父母的尸首就是被凌云坊的巡逻队送回来的。

    人是上午组队出去的,尸体是中午送回来的,那一小队人没一个幸免。

    坊市给的说法,是被坊市外的劫修所害,并且大肆宣扬探险搏秘境不靠谱。

    身上储物袋,法器,值钱的东西半点不剩。

    最让他不寒而栗的是,尸首给原身看了一眼,最终被带走。

    美其名曰,尘归尘,土归土,送到了坊里用特殊的炉子火化,混合着妖兽的粪便,成了一灵石一斤的灵肥。

    真是把这些散修灵农算的死死的,吃的干干净净。

    什么大数据杀熟,什么新风口割韭菜,跟这个比,差得远了。

    毕竟杀熟也不会把人都搞没了,割韭菜还留个根儿。

    所以,种田?狗都不种。

    他这阵子一直在思考破局之法,直到昨天才有点眉目。

    程潜有个金手指,是去年才出现的,这也叫他有了一点点任性的资本。

    就是使用这个金手指,他有点迟疑,不知道用它来做什么。

    金手指可以借助自身的一半本源,捏出一个人来,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分身存在。

    他可以同时操作两个身体做不同的事情,没有延迟,互不影响。

    但是分身有个不知道是缺点还是优点的特性。

    分身境界的提升只能往嘴里塞灵石,烧灵石才能变强,并且只会到本境界的巅峰,不会再高了。

    比如现在的程潜是炼气期二层。

    他分出来本源所化的分身,只能最高到炼气巅峰,永远不会到筑基期,直到意外死亡或者寿终正寝。

    分身消散的时候,会返还本体一部分修为,而本源就彻底失去了。

    好处是只要灵石管饱,升级极快,能快速形成战力。

    他有些迟疑,那可是本源啊。

    修过仙的道友都知道。

    本源何其珍贵,一半的本源,那不是要了他的老命?

    即便是后边能补上,指不定消耗多少的灵石,并且有灵石都不见得买到那些天材地宝,灵丹妙药。

    冥冥中他有种预感,未来他为了这些能弥补本源的天材地宝,指不定多么的不择手段。

    所以,分身搞出来做什么?

    这是一个问题。

    总不能种地吧。

    直到昨天,他听到了一个消息,坊市里要举行五年一度的升仙大会。

    升仙大会就是从坊市中8-14岁的人中测试灵根,灵根优异者可进入凌云门,从此步入长生大道。

    程潜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捏一个分身出来,加入宗门,薅宗门的羊毛。

    现在的问题就是,捏出来的分身,能不能进入凌云门。

    要是和他的吊天赋一样,必然也是领几亩灵田,被困于此,当一辈子的牛马。

    “唉,这他妈吃人的坊市,迟早给你丫平了。”

    背起自己的法器锄头,摇摇晃晃的往家里走去。

    路边的灵田中两个老农看着程潜的背影,指指点点。

    “唉,以前多老实的孩子,被坊里的人逼成这样了。”

    “妄想一步登天,自暴自弃了吧,这辈子也就那样了,只有咱们这样的,勤勤恳恳,一代一代的积攒,才有机会加入仙门,彻底改变家族的命运。”

    “谁说不是呢,哪有一步登天的事情,谁家不是好几代人才出来一个仙门弟子,从此飞黄腾达。”

    “眼高手低,迟早还得栽跟头,不和你说了,我那边还有两陇。”

    程潜是听不到他们的对话的。

    听到了也不会在意。

    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呢。

    再说,被磨平棱角的他们,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碌碌无为的一员罢了。

    他们不曾想过一飞冲天,加入仙宗,受人敬仰?

    他们不曾想过御剑乘风,朝游苍梧,暮北海?

    他们不曾想过翻手摘日月,覆手盖河川?

    只不过是被凌云门,被天赋,被自己的内心懦弱,给圈在了这几亩灵田罢了。

    肉体无法突破,精神也被禁锢,成为埋头的燕雀。

    老祖宗说得好,燕雀又安知鸿鹄之志呢。

    他程潜,再活一世。

    宁可轰轰烈烈的死去,也不愿意这样如同猪狗一般被圈起来,当成家畜一样苟活。

    老子都穿越了,还安安稳稳的当个牛马,那他妈不白穿了?

    程潜回到自己的三尺破屋,在灶台下取出了全部的身家,一百二十块灵石。

    这可是他父母出发前留给他和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

    现在,这灵石即将派上用场。

    肉疼啊。

    “妈的,就当是风投了,成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不成,就特么的种地,种两块儿!”

    狠狠的把门摔上,往远处山脚的坊市走去。

    他要在那里将分身搞出来,还得给分身弄一个合理的身份。

    这修仙界,对于底层的修士,方方面面,条条框框的可是严谨的很。

    规矩限制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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